数千件成功案例,为万位客户解决法律问题
在北京市某区,因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多户居民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在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且未获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居民房屋遭遇断水、断电,并最终于2024年4月被强制拆除。居民认为征收办在拆除过程中故意切断平房用电,并实施断路行为,导致生活严重受阻。为维护权益,居民多次向征收办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查处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并归还房屋,但始终未获实质性回应。
律师介入与诉讼过程
2024年5月,居民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辉律师及张润泽实习律师介入案件。律师团队通过邮寄《违法查处申请书》正式启动维权程序,并迅速展开证据收集工作。他们调取了居民电费缴费单、房屋被拆前后对比照片及视频,结合社区出具的《证明》与《情况说明》,完整还原了居民长期居住使用涉案房屋的事实。
面对征收办“未实施强拆”的辩称,律师团队申请法院调取出警记录及执法记录仪视频,力求固定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律师团队针对征收办提出的三点辩称逐层反驳:
关于主体资格:律师指出居民提交的社区证明、电费缴费单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其系房屋实际使用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关于强拆主体:律师强调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征收办作为法定征收部门,负有保护被征收人财产的法定职责。征收办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他主体实施强拆,依《行政诉讼法》应推定其为实施主体。
关于程序违法性:律师揭露征收办在未与居民达成补偿协议、未履行催告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拆,且作出《处理意见书》时未全面调查,构成行政违法。
法院判决与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
居民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系涉案房屋实际使用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征收办作为征收部门,未能举证证明其他主体实施强拆,应推定为责任方。
征收办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拆除房屋,且作出《处理意见书》时未全面调查,构成行政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征收办作出的《处理意见书》违法,并确认其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征收办承担。
案件意义与启示
程序正义是行政合法性的基石:本案中,征收办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实施强拆,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序。法院的判决彰显了程序正义在行政合法性中的核心地位,提醒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实际管理使用权与产权登记的分离:居民虽未提供产权证,但通过电费缴费单、社区证明等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其系房屋实际使用人。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认定居民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突破了“唯产权论”的传统思维。
赔偿标准:不低于合法征收补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法院明确,赔偿数额不得低于假设房屋被合法征收时居民应获得的补偿权益总和,防止强拆方因违法而获利。
律师团队的专业贡献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辉律师、张润泽实习律师等在此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他们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证据策略,成功逆转了“零补偿”风险,维护了居民的合法权益。此案不仅为类似强拆案件提供了范本,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上一篇:管委会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王锴律师助农家乐获182万余元赔偿
下一篇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by 2015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