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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的江都,房屋拆迁补偿已经进入"分类计价"时代。很多江都的老百姓只盯着房子本身值多少钱,却忽略了土地的价值、搬迁的费用、临时安置的补贴、停产停业的损失……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以及江都区2025年至2026年陆续发布的征收补偿安置公告,江都区房屋拆迁补偿已形成"土地+房屋+搬迁安置+停产损失"四位一体的赔偿体系。今天就从法律角度,把每一项补偿的计算逻辑掰开揉碎讲清楚。
根据扬江征补安置【2025】6号等文件,江都区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具体如下:
农用地:35.25万元/公顷,约合23500元/亩。
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建设用地:70.5万元/公顷,约合47000元/亩。
未利用地:49.35万元/公顷,约合32900元/亩。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以仙女镇某村为例,3亩农用地被征收,光土地补偿就能拿到约7万元,再加上每人23500元的安置补助费,一个四口之家光土地这一项就超过16万元。但这只是"地基"的钱,房子本身、青苗附着物、社会保障,每一项都是单独计算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江都区作为扬州市二类地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约为47000元/亩(一类地区广陵区、邗江区为55000元/亩)。虽然比主城区低,但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达到70.5万元/公顷,已经相当可观。
江都区房屋拆迁补偿的核心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 宅基地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第二,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搬迁费方面,住宅类一般按150元/㎡计算,非住宅类按300—500元/㎡计算,根据设备多少调整。
临时安置费按40—60元/㎡/月计算,核心区60元/㎡/月,郊区40元/㎡/月,支付期限根据安置方式确定——货币补偿支付6个月,产权调换支付至交房后3个月。
以江都区一套100㎡的住宅为例,选择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费可拿到3.6万元(60元×100㎡×6个月),搬迁费1.5万元,合计5.1万元。这笔钱很多人忘了要,白白便宜了征收方。
根据江都区及扬州市的相关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非常明确: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下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更重要的是,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算。
京云律所杨伟婷律师曾代理一起厂房征收纠纷。当事人的厂房因建设项目被征收,补偿方案中停产停业损失一项被直接定为零。杨律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据理力争,最终帮当事人多争取了48万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京云律所刘建华律师则代理过一起更为复杂的案件:某企业厂房被征收,补偿方案中设备迁移费未纳入补偿范围。刘律师团队依据相关条例逐项主张,最终企业获赔迁移费120万元,加上停产损失等,总补偿金额比原方案提高了近一倍。
被拆迁人务必记住:补偿方案公示期内可书面提出异议;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收到后10天内必须书面申请复核;收到补偿决定书后,60天内可申请行政复议,3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任何一个期限错过,都可能让你丧失主动权。
根据江都区2025年3月发布的扬江征补安置【2025】6号公告,征收范围涉及仙女镇陈行村刘一组,补偿方式与标准按扬州市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公告明确要求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按期办理的,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第一步,核查标准合法性。 要求拆迁方出示区片综合地价文件,确认补偿标准是否与政府公告一致。江都农用地23500元/亩、建设用地47000元/亩,这些数字必须白纸黑字对得上。
第二步,参与听证程序。 若对方案有异议,及时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听证。过半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合法的,区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
第三步,选择专业评估机构。 货币补偿时,优先选择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避免低价评估。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摇号确定。
江都区2026年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从农用地约23500元/亩到建设用地约47000元/亩,从搬迁费150—500元/㎡到临时安置费40—60元/㎡/月,从停产停业损失按前三年平均效益核定到设备迁移费按评估价结算,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区片综合地价是底线不是天花板,非住宅房屋的停产损失和大型设备迁移费按评估价补偿是法律硬性规定,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但标准再完善,也需要被拆迁人自己去核实、去主张、去监督。遇到补偿方案明显偏低、评估价格严重脱离市场、或者遭遇未签协议就强拆的情况,不要沉默,第一时间保全证据、咨询专业律师。江都的被拆迁人手里握着的,不只是一纸公告,更是法律赋予的真金白银的权利。该争的,一步都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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