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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南通的老百姓手里还攥着去年的补偿方案,却不知道2026年的数字早已焕然一新。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26年4月5日正式批复(苏政复〔2026〕14号),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全面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崇川区执行标准为61000元/亩,通州区、海门区、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安市均为52000元/亩。
但"区片综合地价"只是冰山一角。房屋补偿、青苗附着物、社会保障、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每一块都有独立的计算规则。今天这篇文章,就从法律角度把南通2026年拆迁补偿的底牌彻底翻开。
根据江苏省政府批复,南通所辖各县(市、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如下:
崇川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61000元/亩。
通州区、海门区、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安市:各自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2000元/亩。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以如东县为例,3亩承包地被征收,光土地补偿就能拿到15.6万元。但这只是"地基"的钱,房子本身、青苗附着物、社会保障,每一项都是单独计算的。
此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0.7倍执行,崇川区未利用地约为42700元/亩;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采用宗地地价评估方式确定补偿,不能一刀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南通的房屋拆迁补偿由三大块构成:
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核心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 宅基地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第二,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货币补偿的算法很明确: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金额)。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则需计算差价:补偿价 - 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根据南通市现行标准,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公式为:
安置费 = 搬迁补助费 +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几个关键细节必须吃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被拆迁人居住,临时安置补助费为零;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为零;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关于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算。
京云律所杨伟婷律师曾代理一起典型案例:当事人的厂房因建设项目被征收,补偿方案中停产停业损失一项被直接定为零。杨律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据理力争,最终帮当事人多争取了48万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南通市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征地补偿还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2025年南通的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基本农田在此基础上上浮约10%。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方案必须公示不少于30日,听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过半数成员认为方案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听证会。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收到后10天内必须书面申请复核。收到补偿决定书后,60天内可申请行政复议,3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
京云律所刘建华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某冷饮厂在遭遇非法强拆后,厂房、设备、附属物全部被毁,起初征收方以"违建"为由拒绝赔偿。刘建华律师团队深入现场勘查,收集了设备购置发票、生产经营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扎实证据,最终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判决赔偿经济损失约433万元。
南通2026年的拆迁补偿标准,从崇川区的61000元/亩到通州、海门等地的52000元/亩,已经形成了相当细致的区片体系。区片综合地价是底线不是天花板,房屋重置成新价结合成新率是计算逻辑,停产停业损失按前三年平均效益核定是核心规则。但标准再透明,也需要被拆迁人自己去核实、去主张、去监督。遇到补偿方案明显不合理、评估价格严重偏离市场、或者遭遇未签协议就强拆的情况,不要沉默,第一时间保全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南通的被拆迁人手里握着的,不只是一纸补偿方案,更是法律赋予的实实在在的权利。该拿的钱,一分都别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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