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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某市拆迁项目中,30%的被拆迁人因签署空白协议陷入被动:补偿标准被随意降低、搬迁期限被单方面缩短,甚至有人因拒绝履行“被填写”的条款遭遇强拆。空白协议为何成为拆迁方的“利器”?被拆迁人又该如何破局?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法律,提供四步自救方案。
第一步:紧急取证——固定“空白”的关键证据
案例:2025年,村民周某签署空白协议时,用手机拍摄了协议空白处的照片,并录制了拆迁方“内容后续填写”的承诺。后拆迁方擅自填写“补偿款分5年支付”,周某凭照片和录音成功维权。
法律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空白协议的维权核心是证明“签署时协议内容未明确”。
实操建议:
签署时拍摄协议空白处照片(显示时间、地点);
录制与拆迁方的沟通录音(明确“内容待填”);
保留协议签署现场的监控录像或证人联系方式。
第二步:协商补全——争取主动权的黄金期
案例:2025年,村民吴某签署空白协议后,立即向拆迁方发送书面函件,要求“7日内提供完整协议并解释条款”。拆迁方未回应,吴某据此在诉讼中主张“拆迁方拒绝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通过书面函件固定协商过程,可证明拆迁方存在过错。
实操建议:
使用EMS邮寄书面函件(留存邮寄凭证);
函件中明确要求“补充协议内容、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条款”;
设定合理期限(如7日),逾期视为拆迁方拒绝协商。
第三步:行政救济——向政府部门施压
案例:2025年,某区拆迁办未对空白协议进行监管,村民林某向市住建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拆迁办的“不作为行为”。市住建局责令拆迁办介入协调,最终林某获得合理补偿。
法律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可申请复议。地方政府对拆迁协议负有监管责任。
实操建议:
向拆迁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如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复议申请;
附上空白协议证据、协商记录等材料;
明确复议请求(如“确认拆迁办未履行监管职责违法”)。
第四步:法律诉讼——最后的维权武器
案例:2025年,村民郑某签署空白协议后,拆迁方填写“补偿款为市场价的30%”。郑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以“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协议,并判决拆迁方按市场价补偿。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实操建议:
起诉时选择“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的案由;
重点举证拆迁方利用空白协议“设置陷阱”的主观恶意;
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房屋市场价值,作为补偿依据。
风险规避:预防空白协议的三大原则
“不填不签”原则:拒绝签署任何未填写完整的协议,哪怕拆迁方以“不签就强拆”威胁。
“逐条确认”原则:若被迫签署,要求拆迁方在每一条款旁签字确认“内容已核实”。
“律师陪同”原则:复杂项目中,聘请律师参与谈判,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陷入被动。
结语:空白协议不是“必输局”
空白协议的维权难度虽大,但并非无解。从紧急取证到法律诉讼,每一步都需严谨操作。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一定会为敢于维权的人撑腰。面对拆迁方的“空白陷阱”,被拆迁人要做的,是用证据和法律武装自己,将“被动签署”转化为“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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