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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宋庄镇高各庄村、南马庄村,西集镇辛集村、杨家洼村等这11村征地公告发布!
更新时间:2026-01-19

近日,通州区多项交通工程发布征地公告。涉及11村、联合社。

徐尹路综合检查站

通州宋庄镇高各庄村、南马庄村,西集镇辛集村、杨家洼村等这11村征地公告发布!

项目征地涉及2村。具体四至:东至农田、南至徐尹路、西至南马庄村东侧,北至现状鱼塘。

高各庄村

拟征收通州区宋庄镇高各庄村集体土地0.7963公顷。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中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项目涉及被征地村均在规定时间前已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延用原协议征地补偿和约定内容。

本项目征收宋庄镇高各庄村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标准为人民币30.07万元/亩,总计人民币359.1675 万元。

经测算,本项目需将高各庄村3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名。

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本项目范围内无地上物及青苗,故不涉及补偿事宜。

南马庄村

拟征收通州区宋庄镇南马庄村集体土地0.5335公顷。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中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项目涉及被征地村均在规定时间前已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延用原协议征地补偿和约定内容。

本项目征收南马庄村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标准为人民币37.49万元/亩,总计人民币300.0375 万元。

经测算,本项目需将南马庄村2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0名。

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本项目范围内无地上物及青苗,故不涉及补偿事宜。

北运河杨洼船闸

项目涉及2村。

2村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辛集村、杨家洼村。

四至范围:杨洼船闸位于通州区东南部西集镇,跨北运河,西临杨家洼村。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辛集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杨家洼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钉桩成果和权属审查报告为准)。

用途:E1水域用地。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

京台路(口小路一工业区东环路)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本项目起点为通州区口小路,止点为通州区工业区东环路。

征地涉及3村。

胡家垡村

拟征收台湖镇胡家垡村集体土地2.2290公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 20万元/亩,共计668.7万元。本项目需将15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7名;超转人员5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3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18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京台路(口小路一工业区东环路)道路工程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外郎营村

拟征收台湖镇外郎营村集体土地0.7379公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 20万元/亩,共计221.37万元。

本项目需将4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1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4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京台路(口小路一工业区东环路)道路工程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台湖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拟征收台湖镇合作经济联合社1.3253公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397.59万元。

本项目需将0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0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京台路(口小路一工业区东环路)道路工程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物资学院北街(榆景西路—滨榆西路)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永顺镇,西起榆景西路,东至滨榆西路。

项目征地涉及2村。

邓家窑村

拟征收永顺镇邓家窑村集体土地0.5826公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共计262.17万元。

本项目需将8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3名;超转人员4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1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13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物资学院北街(榆景西路―滨榆西路)道路工程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新建村

拟征收永顺镇新建村集体土地0.4210公顷。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共计189.45万元。

本项目需将3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4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物资学院北街(榆景西路―滨榆西路)道路工程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京津塘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

拟征收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集体土地1.6482公顷。

本项目需征收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集体土地1.6482公顷。具体四至:东至农田、南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至张凤路,北至治超卸载区。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中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项目涉及被征地村均在规定时间前已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延用原协议征地补偿和约定内容。

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和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土地补偿费15万元/亩,共计370.86万元。

经测算,本项目需将应寺村5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1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700万元,其中:劳动力费用约100万元(50万元/人)、超转人员费用约600万元( 300万元/人)。

社会保障费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经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本项目范围内无地上物及青苗,故不涉及补偿事宜。

漷城西一路(漷兴西六街—漷兴西三街)

东鲁村

拟征收漷县镇东鲁村集体土地0.0199公顷。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南起漷兴西六街,北至漷兴西三街。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 20万元/亩,共计5.97万元。

本项目需将0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0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漷城西一路(漷兴西六街——漷兴西三街)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征地拆迁小知识

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评估补偿规定有哪些?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装修评估补偿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并无明文规定将房屋的装修费用纳入补偿的范围中,法条所载的房屋价值,一般会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去评估,装修费用并不会作为判定价值的标准。一般而言,各地在制定评估细则时,在确定房屋成新时以及进行市场法选取成交案例进行修正计算时均应将装修因素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剔除。

该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最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不能纳入此项评估。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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