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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嘱有瑕疵,京云律师代理遗嘱被认定无效,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继承份额
更新时间:2025-05-21

母亲病逝前,李女士的哥哥拿出一份《遗嘱》,称父母决定把两套安置房由他继承。但妹妹李女士发现遗嘱签名与母亲笔迹差异大、订立地点与母亲实际居住地矛盾,质疑遗嘱系伪造。李女士便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帮忙维权,律师通过调取病历、聊天记录及李女士母亲生前签署的《补偿安置协议》,证实遗嘱签名非本人所签,最终遗嘱被认定无效,房产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平分,让我们来听听代理律师的专业讲解。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遗嘱形式合法性和房产权属的界定。首先,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需遗嘱人和两名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涉案遗嘱中母亲签名经鉴定非本人所签,见证人也未在遗嘱上逐页签字,两名见证人不但与李女士哥哥存在利害关系,而且陈述矛盾:一人说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已经不能说话,另一人却说老人神志清楚。此外,遗嘱载明地点与老人实际居住地不符,结合其病重状态,无法证明其真实意思表示;其次,房产属李女士母亲的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订立有瑕疵,有效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根据家庭成员签署的《补偿安置协议》,案涉房产系四人共同出资翻建后,按份额分配所得,母亲的份额明确为其个人财产。李女士父亲无权处分母亲的份额,也无权代理李女士母亲处置个人财产。所以,我方律师要求法院判决遗嘱因形式瑕疵和内容不实而无效。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的建议,按法定继承分配了遗产,彰显了法律对遗嘱形式要件的严格把控,以及对弱势继承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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