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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光阴转瞬即逝,一些老邻居,还有他的亲人,没能等到入住新房那一天,便带着遗憾离世。居民心中充满迷茫,不知还要在外漂泊多久。”这是居民李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话。笔者听后为之动容。十年间,近百位老人离世,无数家庭在租房与搬迁中辗转,而他们曾经的家——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村的回迁房,至今仍是工地上的钢筋水泥。这场跨越十年的等待,究竟是谁的承诺?又是谁的失责?
十年回迁梦碎,问题何在?
分钟寺村的拆迁始于2015年,开发商北京嘉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承诺“两年回迁”。然而,十年过去,村民的回迁房虽已交付,城镇居民的回迁楼却仍处施工状态,门窗未装、外立面未完,工地甚至鲜见工人身影。居民李先生的话道出了核心矛盾:“同样一块地,村民能回家,居民却被遗忘。”
事件暴露的问题层层叠加:
承诺失信与分配不公
拆迁之初,居民与村民被划分为“两类群体”,村民回迁房2022年交付,居民却至今无房可住。这种差异化待遇背后,是土地性质与补偿政策的模糊性,还是利益分配的失衡?
周转费停发加剧生存困境
每月5000余元的周转费自2023年起停发,居民租房压力骤增。李先生父母十年间搬家四次,70多岁的老人被迫适应颠沛流离的生活。官方解释称“需重新审核资格”,但审核流程为何拖延两年?
开发商失联与监管缺位
开发商电话成空号,住建委称项目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纪委介入调查却未公布进展。行政区划调整后,成寿寺街道办虽表示“在盯进度”,但施工进度缓慢、资金去向不明,监管责任如何落实?
法律救济通道受阻
居民多次信访、投诉,得到的回应仅是“等”。李先生家人虽被要求“重新提交材料”,但公示名单仅170户,多数人仍不知归期。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在漫长的行政流程中消磨殆尽。
律师解读:居民权益如何保障?
面对分钟寺居民的困境,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以下分析:
1. 开发商违约责任不可推卸
法律依据与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虽然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但若拆迁公告、宣传材料或政府信函中明确提及“两年回迁”的期限,居民可主张该承诺构成合同要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存在以下行为,居民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
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如资金链断裂、规划变更等,导致居民陷入长期等待。
提供虚假情况:如伪造审批文件、夸大施工进度等。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单方面变更补偿方案、拖延施工等。
救济途径:居民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回迁义务或赔偿损失(包括额外租房费用、精神损失等)。
若开发商明确表示无法交付房屋,居民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已支付款项的返还及利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 周转费停发涉嫌违法
法律性质与发放标准:周转费属于拆迁补偿的一部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属法定补偿项目。其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
协议约定:若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周转费的发放期限、金额及停发条件,开发商或政府部门需严格履行。
法定程序:若协议未约定停发条款,擅自停发属违法行为。居民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诉讼。
停发程序的合法性:若因“资格审核”停发,需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及期限,并告知居民异议途径。
居民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等证据,若发现公职人员渎职,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救济措施:居民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主张停发期间的利息损失及额外租房支出。
若开发商或政府部门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居民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3. 监管部门失职需追责
监管职责与法律后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市、县级政府负有监管职责。若因监管失职导致资金挪用、工期延误,居民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对监管部门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
追责路径:居民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等证据。
若发现公职人员渎职(如挪用补偿款、违规审批等),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刑事责任。
4. 集体维权与法律程序
集体诉讼策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居民可推选代表人提起群体诉讼,降低维权成本。诉讼中需重点证明:
开发商违约事实(如工期延误、房屋质量不达标等)。
监管失职与居民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资金挪用导致停工)。
财产保全申请:为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居民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银行账户或未售房产。
媒体与舆论监督:通过合法途径曝光事件(如向媒体提供证据、在社交平台发声),形成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介入。但需避免散布不实信息,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5. 政策漏洞亟待填补
统一补偿标准:建议立法明确居民与村民在拆迁补偿中的平等地位,禁止因户籍性质差异导致补偿标准不一。
强化资金监管:参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拆迁补偿资金专户,由第三方机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完善救济机制:设立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入专业律师、评估机构参与,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让漂泊者归家,让承诺落地。
分钟寺居民的十年等待,折射出拆迁安置中的深层矛盾:口头承诺的随意性、补偿政策的碎片化、监管责任的模糊性。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但更需行政权力主动纠偏。正如李先生所言:“我们不要赔偿,只要一个家。”愿分钟寺的钢筋水泥早日化为灯火可亲的居所,让漂泊的灵魂得以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