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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争议行政处理全流程指南:从维权到调解的实战解析
更新时间:2025-07-10

2025年旧村改造中,程序违法与补偿不公成为争议焦点。山西李某荣案通过调解结案,揭示行政处理的核心环节;河南芈先生案则因征收方未公示证据,最终撤销限期交地决定。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2025年新规,解析旧村改造争议的解决路径。

一、争议类型与行政处理依据

1. 常见争议焦点

补偿标准争议:如区位补贴、奖励政策是否落实;

程序违法指控:如未公示补偿方案、未组织听证;

协议履行纠纷:如征收方拖延支付补偿款或强制拆除

2. 行政处理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对补偿决定不服的,60日内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诉讼法》:复议维持原决定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

《土地管理法》:补偿需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典型案例:调解成为争议解决主渠道

案例1:山西李某荣调解案

案情:李某荣与秦某英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发征收补偿协议撤销之诉;

调解过程: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最终秦某英支付3万元补偿款;

启示:调解可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案例2:河南芈先生程序违法案

案情:征收方未公示补偿方案及资金证明,芈先生拒签协议;

判决:法院撤销限期交地决定,为后续谈判争取主动权;

启示:征收方需履行“三步走”程序(告知、确认、听证),否则构成违法。

三、2025年新规:行政处理程序规范化

争议预防机制:

征收方须在拆迁现场设立“争议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

推行“补偿协议公证”制度,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

复议前置情形:对征地批复、补偿标准有异议的,需先申请复议;

诉讼路径选择:对复议结果不满或直接起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解优先原则:

法院在立案前可委托“行政争议审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四、实务建议:如何高效解决争议?

协商优先:

联合被征收人共同与征收方谈判,争取调整补偿方案;

签订补偿协议前,要求征收方公示资金到位证明及评估依据。

法律程序运用:

对程序违法(如未公示、未听证),立即申请行政复议;

对补偿标准争议,委托评估机构重新测算,作为诉讼证据。

调解技巧:

申请法院或行政机关主持调解,利用专业力量平衡双方利益;

调解协议需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避免“空头支票”。

结论

2025年旧村改造争议行政处理需结合“协商-调解-诉讼”多元路径。新规通过强化程序规范、设立调解机制,推动争议高效解决。被征收人应善用法律工具,平衡维权效率与成本,最终实现公平补偿与和谐拆迁的双赢局面。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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