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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重庆南岸区涂山镇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涉及589户居民。本文结合《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司法案例,解析南岸区拆迁补偿政策的核心要点。
一、补偿标准:市场评估与区片综合地价结合
住宅房屋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同类房产市场价的90%(如南岸区弹子石片区评估价1.8万元/㎡);
搬迁费:住宅2000元/户,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30元/㎡计算。
典型案例:2025年南岸区法院审理的某案件中,居民因评估价低于周边新房售价,通过司法鉴定使补偿标准提升至1.98万元/㎡。
非住宅房屋补偿
经营性用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并额外支付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按前三年平均利润计算);
工业用房:采用“成本法+收益法”综合评估,设备搬迁费按重置价50%计算。
二、特殊情形补偿规则
历史建筑保护补偿
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补偿标准上浮30%;
需提供文物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
低收入家庭保障
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可申请额外补贴(南岸区标准为5万元/户);
优先选择安置房低楼层房源。
三、补偿方式选择与过渡安置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资金需在签订协议后30日内支付;
产权调换:安置房面积不得小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并结算差价。
实务建议:南岸区规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居民可申请临时安置费(每月25元/㎡),直至安置房交付。
过渡期权益保障
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逾期未交付的,自逾期之日起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因征收方原因导致过渡期超60个月的,被征收人有权要求重新提供安置房源。
四、争议解决与法律救济
评估报告异议处理
可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核,或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复核费用由征收方承担(南岸区规定复核费不超过5000元)。
行政诉讼策略
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判决撤销或变更补偿决定。
结语
南岸区拆迁补偿政策通过“市场评估+特殊保障”机制,兼顾公平与效率。被征收人需重点把握评估程序合法性,并善用法律赋予的异议权与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