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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以来南京多个区域陆续公布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居民收到拆迁通知后,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自家能拿到多少补偿、政策依据是什么。很多人此前对拆迁补偿的认知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旧标准,甚至误以为补偿金额全靠拆迁方单方面说了算,实际上2026年南京执行的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的全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效期一直持续到2028年12月31日,所有补偿规则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绝非随意定价。
从法律框架来看,本次南京执行的新标准完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政府2025年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通知制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宁政规字〔2026〕5号文件,对全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做了细化划分。和旧标准相比,2026版的补偿规则有几个核心变化:首先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明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这几部分费用需要单独核算发放,避免了过去部分区域将多项费用打包计算的模糊操作;其次是明确了同一区片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执行完全相同的补偿标准,不会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刻意压低补偿金额;另外针对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求按照同地同权的原则通过宗地地价评估确定补偿,如果评估价格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就直接按照评估结果执行,充分保障了经营性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从全市的具体执行标准来看,不同区域的区片划分和补偿金额有明确差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这江南六区执行统一的三级区片标准,一级区片每亩16.71万元,二级区片每亩12.75万元,三级区片每亩9.67万元;江宁区分为三级区片,一级区片每亩13.31万元,二级区片每亩10.51万元,三级区片每亩9.27万元;浦口区分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每亩10.65万元,区片Ⅱ每亩8.505万元;六合区的两个区片分别为每亩9.80万元和7.55万元。同时政策明确要求各区继续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所有补偿费用必须提前足额落实,不允许出现先拆迁后补钱的情况,2026年1月1日到新政策施行期间已经经过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都要按照新标准补齐差价,保障所有被拆迁人的权益不受时间差的影响。
除了土地相关的补偿之外,南京的拆迁安置规则也有明确的法律要求,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严格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南京市对应的实施意见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需要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政府直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征地流程上,所有征收项目都要先发布拟征收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期不少于30天,补偿安置登记环节要通知所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如果逾期没有登记,补偿内容才会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如果超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会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此前就有一起典型的相关案例,某辖区居民遇到征收时,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远低于2026年公布的新标准,给出的安置房面积甚至不到原有居住面积的一半,一家人六口人原本居住在近二百平的自建房里,拆迁后拿到的补偿连置换同面积的商品房都远远不够,生活水平反而出现明显下降。当事人委托代理后,办案律师首先指导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调取周边近一年的商品房交易价格、项目的各项规划审批手续,但是相关部门两次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律师随即协助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已经补充了项目开发商的相关信息,行政机关仍然拒绝答复的行为明显不符合行政正当程序原则,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告知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当事人拿到相关信息后,以此为依据和征收方重新协商,最终拿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足额补偿,保障了一家人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
很多被拆迁人在实际接触拆迁流程时,很容易踩进几个常见的误区:一是误以为只要签了字就没有维权空间,实际上如果补偿协议是在被胁迫、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协议内容明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二是觉得自己房屋的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就拿不到足额补偿,只要能证明房屋是在合法建设的期限内建造,不属于违法建筑,就可以正常享受对应的补偿待遇;三是盲目相信拆迁方口头承诺的“后续额外补贴”,所有的补偿约定都必须落实到书面协议上,口头承诺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京云律师评析:结合2026年南京最新的拆迁补偿政策来看,所有征收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核心原则,任何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补偿方案都不具备合法性。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首先要主动查询自家地块对应的区片划分,对照官方公布的标准核算应得的补偿金额,不要盲目签字认可明显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要在法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必要时通过听证、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不要等到房屋被强拆之后才启动维权,提前留存好不动产权属证明、房屋照片、经营相关的各类凭证,才能在协商和维权过程中掌握充分的主动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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