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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被征收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2026年新规落地,从四大维度判断你的补偿有没有被压低
更新时间:2026-07-01

很多在常州经营了十几年的企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方案的第一反应都是心里打鼓:隔壁同规模的企业拿了1200万,我家面积差不多却只给了600万,这个补偿标准到底公平吗?是不是被区别对待了?2026年江苏省更新了《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配套细则,常州也同步修订了《常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对企业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判定做了明确的法定标准。很多企业主不知道,补偿的公平合理不是靠“感觉”判断,而是有一套可落地、可核对的法律标尺。今天就从法律角度,把常州被征收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判定逻辑讲清楚,让你对着条款就能判断自己的补偿有没有被刻意压低。

一、法律框架:公平补偿是法定基本原则

江苏常州企业拆迁补偿的公平性,不是征收方单方面说了算,而是有明确的上位法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直接把“公平补偿”作为核心原则写进法条,要求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江苏省层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专门强调征收涉及企业的,应当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权益不因征收受到不当减损。

常州本地2026年1月正式施行的《常州市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公平补偿的执行标准,明确要求同一征收项目内,区位、用途、结构相同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不得出现不合理的差异。2026年3月,常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告,全市一级区片综合地价提升至16.2万元/亩,二级区片13.8万元/亩,所有2026年之后启动的征收项目,都必须按新标准执行,不得沿用2020年的旧标准压低补偿。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常州企业拆迁补偿公平性的法律底线,任何突破底线的补偿方案,都属于不公平的违法方案。

二、四大法定维度:精准判断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第一个维度是“同项目同标准”原则。同一个征收范围内,区位相邻、房屋用途相同、建筑结构相近的企业,补偿标准不能出现没有合法理由的巨大差异。比如常州新北区某工业园区内,两家面积都是2500平方米的机械加工企业,一家拿了900万补偿,另一家只拿了500万,后者就可以依据“同项目同标准”的原则,要求征收方给出合理解释,补足差额。2026年常州新规特别强调,征收方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所有企业的补偿明细,接受全体被征收人的监督,暗箱操作的差异化补偿是明确禁止的。

第二个维度是“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放到企业身上,就是征收之后,企业用拿到的补偿款,能够在合理的距离内重建同等规模的生产场地,恢复之前的生产经营能力。如果补偿款连在常州本地租一年厂房加搬迁设备的钱都不够,那显然不符合公平合理的法定要求。比如常州武进区的一家纺织企业,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款只有300万,而在周边工业园区租同等面积的厂房三年的租金就要280万,这种补偿就明显违反了“保障长远生计”的原则,属于不公平补偿。

第三个维度是“法定补偿项无遗漏”原则。常州企业拆迁的法定补偿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设施补偿、人员安置费、搬迁奖励六大项,任何一项被无故遗漏,都会直接导致补偿不公平。实践中很多征收方会故意忽略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厂区附属设施的补偿,直接打包成一个低价,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符合公平合理的要求。2026年常州的新规明确,征收方出具的补偿方案,必须逐项列明每一项补偿的核算明细,不能只给一个总数字。

第四个维度是“评估程序合法”原则。公平的补偿必须建立在合法的评估基础上,评估机构必须由所有被征收企业协商选定,不能由征收方直接指定。评估人员必须实地查勘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能只对着房产证上的面积算补偿。如果评估机构没有进入企业厂区查看设备和装修,直接出具评估报告,这样的评估结果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基于这份报告的补偿标准自然也不可能公平合理。

三、京云律所案例:差异化补偿被推翻,企业拿到公平补偿

京云律所杨伟婷律师曾代理一起常州新北区的机械制造企业拆迁案。当事人的企业在工业园区内,厂房面积2800平方米,旁边同规模的企业拿到了1100万的补偿,而当事人的补偿方案只有620万,征收方给出的理由是“当事人的企业土地是集体性质,隔壁是国有性质”。但杨伟婷律师调取了两家企业的土地档案后发现,两家企业的土地都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区位、房屋结构、经营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杨伟婷律师依据《常州市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中“同一征收项目内同类房屋补偿标准不得出现不合理差异”的规定,向征收方提交了书面异议,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了隔壁企业的完整补偿明细。在证据面前,征收方承认了差异化补偿的问题,最终重新核算补偿,当事人的补偿金额从620万提升至1080万,和同园区的企业拿到了几乎一致的公平补偿。

京云律所刘建华律师则代理了一起常州天宁区的餐饮连锁企业拆迁案。当事人的沿街商业用房面积1200平方米,征收方给出的停产停业损失只按房屋评估价的3%计算,总共不到30万。但刘建华律师调取了企业近三年的纳税记录,证明企业的年净利润超过200万,按实际停产6个月计算,实际停产损失超过100万。刘建华律师依据《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停产停业损失可按实际经营损失核算”的规定,申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停产损失进行专项评估,最终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从30万提升至98万,拿到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的公平补偿。

四、2026年常州企业判断补偿公平性的实操步骤

第一,拿到补偿方案后,第一时间要求征收方公示同项目内其他企业的补偿明细,对比同类企业的补偿标准,看看有没有不合理的差异。第二,自己粗略核算重建同等规模厂房的成本,看看拿到的补偿款能不能覆盖搬迁、重建、恢复生产的全部成本。第三,逐项核对六大法定补偿项,看看有没有哪一项被遗漏或者故意压低。第四,查看评估报告上有没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签字,有没有实地查勘的记录,确认评估程序合法。如果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说明补偿标准可能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京云律师评析‌:2026年江苏常州的企业拆迁补偿公平性判定,已经从过去的“主观感受”变成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法定标准。公平补偿不是一句写在法条里的空话,而是通过“同项目同标准”“保障长远生计”“补偿项无遗漏”“评估程序合法”这四大维度,实实在在落到每一家企业的补偿方案里。实践中很多企业主拿到偏低的补偿方案,以为是“行情如此”,其实是遭遇了刻意压低的不公平补偿。企业主不需要被动接受征收方给出的“一口价”,完全可以对照法定标准,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遇到明显不公平的补偿,及时通过书面异议、信息公开、法律途径主张权益,法律一定会保障每一家合法经营企业拿到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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