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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遗嘱服务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26-01-30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遗嘱服务需求激增。从传统公证处到新兴第三方遗嘱服务机构,如何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2026年《民法典》继承编配套司法解释全面落地,明确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同时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纳入法定形式。在此背景下,第三方遗嘱服务机构如何规范操作?其出具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法规,为您深度解析。

一、第三方遗嘱服务的法律边界:形式要件是核心

根据《民法典》第1135-1137条,遗嘱的法定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遗嘱服务,本质属于“代书遗嘱”或“打印遗嘱”范畴,其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严格遵循法定形式要件:

见证人资质:需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全程在场见证,亲属、债权人、继承人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签名与日期: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

过程记录:录像遗嘱需清晰记录立遗嘱人面部特征、见证人身份及遗嘱内容,并标注拍摄日期。

案例警示:2025年北京朝阳区某案例中,老人通过第三方机构订立打印遗嘱,但见证人未在每一页签名,法院以“形式要件缺失”判定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二、第三方服务的优势与风险:专业与规范的双重考验

优势

流程标准化:专业机构可提供遗嘱起草、见证、保管全链条服务,降低形式瑕疵风险。

隐私保护:相比公证处,第三方机构可提供上门服务,避免立遗嘱人隐私泄露。

技术赋能:录像遗嘱、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可增强证据效力。

风险

见证人资质存疑:部分机构为降低成本,雇佣非专业人员担任见证人,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

利益冲突:若机构与继承人存在经济往来,可能被质疑“恶意串通”。

保管风险:遗嘱原件丢失或被篡改,可能引发继承纠纷。

法律建议

选择具备“遗嘱信托”资质的机构,优先考察其见证人团队的专业背景(如律师、公证员)。

要求机构出具《遗嘱服务合规承诺书》,明确见证人无利害关系、遗嘱保管责任等条款。

遗嘱订立后,可同步向公证处申请“遗嘱保管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三、实务操作指南:四步确保遗嘱效力

前期咨询:向专业律师或公证员确认财产范围、继承人资格等关键信息。

形式选择:根据立遗嘱人身体状况选择合适形式(如手写困难者优选打印遗嘱+录像辅助)。

见证人筛选:优先选择居委会工作人员、律师等无利害关系人,避免使用机构员工。

证据留存:保存立遗嘱过程的录像、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证明(证明立嘱时民事行为能力)等材料。

创新实践:上海某遗嘱库推出“区块链遗嘱保管”服务,通过分布式存储技术确保遗嘱不可篡改,同时提供线上查询、继承公证一站式服务,值得借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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