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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某安置房项目爆发“一房二卖”丑闻,开发商将同一套房源先后出售给两户家庭,导致双方均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这一事件暴露出安置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从合同效力、优先权认定及维权策略三方面,为购房者提供实务指南。
一、法律框架:“一房二卖”的合同效力与责任
1. 合同效力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若两份合同均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开发商具有处分权,则两份合同均有效。但物权变动需以登记为准,已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2. 违约责任承担
未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可主张以下权利:
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维权费用等;
惩罚性赔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一房二卖事实,购房人可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案例: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案例中,法院判决开发商向未过户购房人返还房款200万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50万元及一倍惩罚性赔偿200万元。
二、实务争议:优先权认定的四大情形
情形1:已过户购房人优先
若其中一份合同已办理过户登记,该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购房人仅能主张违约责任。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案例中,法院驳回未过户购房人要求交付房屋的诉求,但支持其赔偿请求。
情形2:预告登记优先
若一份合同办理了预告登记,该购房人享有优先权。2025年杭州市西湖区政策规定,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不得再处分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
情形3:合法占有优先
若两份合同均未过户,已合法占有房屋的购房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案例中,法院判决已入住的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购房人获赔差价损失。
情形4:支付价款优先
若均未占有房屋,先行支付全部价款的购房人优先。2025年武汉市江汉区案例中,法院判决支付全款的购房人取得房屋,另一购房人获赔部分房款及利息。
三、维权策略:购房者如何高效维权
步骤1:固定证据
购房者需收集以下材料:
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
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证据(如另一购房人的合同);
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
步骤2:协商与投诉
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或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2025年北京市住建委设立了“安置房交易纠纷专班”,对一房二卖行为可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步骤3:法律诉讼
若协商无果,需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诉讼策略包括:
确认合同无效:若开发商与另一购房人恶意串通,可主张合同无效;
主张继续履行:若自身符合优先权条件,可要求交付房屋;
主张赔偿:若无法取得房屋,可要求全额赔偿及惩罚性赔偿。
结论: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纠纷中,购房者需优先核查合同效力及优先权条件,并通过固定证据、协商投诉及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实际居住人及善意购房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