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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的尘土飞扬中,他默默挥洒汗水,建起了一栋栋楼宇。然而,当工程竣工,本应收获的百万工程款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面对发包方、转包方的推诿与拒绝,他,一位普通却坚韧的实际施工人——史先生,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近日,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佳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这起看似无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迎来了惊人反转,史先生终于看到了讨回工程款的曙光!
案情简介
史先生,一位来自河南省商丘市的普通施工者,因胞弟史某涉嫌刑事案件被羁押,面临其承建的工程烂尾风险。出于对兄弟情谊的信任和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史先生毅然决定接手烂尾工程,以自己的名义组织施工队伍、采购建筑材料、雇佣工人,并独立完成施工任务。然而,工程完工后,他却遭遇了工程款拖欠的困境。
史先生多次与涉案工程的发包方、转包方沟通协商,试图讨回应得的工程款,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面对这一困境,史先生深感无助,四处奔走寻求法律帮助。然而,由于案件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加之部分被告无法送达,导致他多次碰壁,维权之路异常艰难。最终,在朋友的推荐下,史先生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佳律师。
律师风采
本案的难点在于史先生虽为实际施工人,但与发包方、转包方之间并无书面合同,且部分被告无法送达,导致案件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面临巨大挑战。京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王佳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梳理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随后,她多次前往商丘市,与史先生及相关证人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施工过程。同时,她还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包括施工记录、证人证言、工程款支付凭证等,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程序上,王佳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解决了部分被告无法送达的问题,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开庭。在实体上,她针对案件难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充分论证了史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主体地位,以及其应得的工程款请求权。
庭审过程
在庭审中,被告史某、王某、李某一、李某二、杨某等人辩称,史先生并非案涉合同当事人,其施工行为是受史某指使,属于代替史某履行的施工义务,因此无权主张工程款。同时,他们还提出了一审法院因程序问题驳回起诉的裁定作为依据。
针对被告的辩称,王佳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她指出,史先生虽无书面合同,但实际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施工,完成了相应的工程建设工作,与发包方、转包方等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因此,史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依法享有独立诉权。
王佳律师还进一步论证了史先生与史某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独立的施工主体。她提交了杨某、李某一等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史先生承建了涉案工程的部分内容,并得到了实际控制人的认可。 最后,法官采纳了王佳律师的建议,认为史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当,应予纠正。因此,法官撤销了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史先生赢得了继续诉讼的权利,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京云律师的专业代理让史先生在遭遇困境时看到了希望,也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本文除办案律师外所涉及人名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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