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房产拆迁律师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近日,财信名筑印象的商铺业主们陷入了一场与开发商、物业之间的僵局。根据业主投诉,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为商铺办理电力并网和独立电表到户,西门主路也未修通。然而,在如此明显的基础设施缺失下,开发商竟已强制业主收房,并要求缴纳物业费及代收电费。
商铺的电表问题与未通的主路,不仅是合同违约的凭证,更是对业主基本经营权的直接侵害。

商铺电表到户成“空话”
业主买房时,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负责办理商铺电力并网、电表到户”,可等到收房时才发现,商铺连正式电表都没有,根本没法正常通电经营。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让找物业;找物业解决,物业却以“这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和我们没关系”为由推诿扯皮,硬生生把业主当成“皮球”踢来踢去。
法律硬锤:这两种行为,全是违法!
1. 开发商未按合同办电表到户,属于根本违约!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是商品房交付的法定前提。电表到户作为商铺经营的核心配套,开发商未按合同履行,不仅违约,更导致商铺无法正常使用,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并赔偿停业损失。
2. 物业推诿开发商遗留问题,属于失职渎职!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遗留的房屋配套问题,物业有义务作为桥梁,及时向开发商反馈并督促整改,不得拒绝受理业主诉求。财信名筑印象物业以“与己无关”为由扯皮,明显违反物业职责,业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追责。
强制交房+逼缴物业费?
比电表没到户更离谱的是,财信名筑印象西门主路至今未修通,路面泥泞不堪,行人、车辆通行都困难,完全达不到交付标准。可开发商却无视这些问题,强行通知业主收房,还要求业主从“通知收房日”开始缴纳物业费,甚至强制代收商业电费,业主拒绝后,竟被威胁“不收房就按违约处理”。
法律硬锤:这三重操作,全是“霸王条款”!
1. 未达交付条件强制交房,违法!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商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属于违法行为。结合多地商品房交付管理规定,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直达、供电配套到位,是商品房交付的硬性要求。财信名筑印象西门主路未通、电表未到户,明显不具备交付条件,强制交房不仅违法,业主更有权拒绝收房,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未交付就逼缴物业费,于法无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简单说,房子没合格交付、业主没实际接收前,物业费该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和物业无权要求业主缴纳。哪怕开发商发了收房通知,只要业主有证据证明房屋未达交付条件,就有权拒缴物业费。
3. 强制代收商业电费,涉嫌乱收费!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等多地政策规定,物业代收商业电费,不得向终端用户分摊公共部位用电费用,更不得擅自加价牟利,电费收取标准需符合政府目录电价。财信名筑印象物业在商铺未通正式电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制代收商业电费,涉嫌违规收费,业主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实操维权指南
第一步:收集核心证据,维权的“底气”全在这!
没有证据,维权就是空谈,赶紧整理以下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各备1份):
1. 基础凭证:购房合同(重点圈出电表到户、道路交付、交房时间等条款)、首付款/全款发票、银行流水;
2. 违约证据:商铺无电表、西门主路未通的现场照片/视频(标注拍摄时间)、开发商的强制收房通知、物业催收物业费/代收电费的通知;
3. 沟通证据:与开发商、物业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重点体现对方承认电表未通、道路未修,且推诿责任的内容);
4. 损失证据:商铺无法经营的租金损失证明、临时用电费用票据等(用于索赔)。
第二步:发书面催告函,固定违约事实(关键一步)
用EMS快递向开发商、物业分别发送《书面催告函》(保留快递单和签收记录),核心内容模板(可直接修改使用):
“本人系财信名筑印象X栋X号商铺业主,你方(开发商/物业)存在以下违法违约行为:1. 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商铺电力并网、电表到户;2. 西门主路未修通,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强制交房;3. 违规催收物业费、强制代收商业电费。现限你方7日内书面回复整改方案,15日内完成商铺电表到户、西门主路修缮,停止强制收房和违规收费行为;若逾期未履行,本人将向主管部门投诉,并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三步:向3大主管部门投诉,行政施压最有效!
这是最便捷、最直接的维权渠道,这些部门必须受理,直接对接: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开发商违约、房屋交付、物业监管): - 操作方式:携带证据原件到当地住建局窗口现场投诉,或拨打当地住建局咨询投诉电话(可通过114查询),投诉诉求:督促开发商限期办理电表到户、修通西门主路,查处强制交房行为;
2. 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物业乱收费、强制代收): - 操作方式:拨打12315热线,或现场投诉,举报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强制代收商业电费,要求退还已缴费用并处罚;
3.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最便捷渠道): - 操作方式:拨打后明确说明“财信名筑印象开发商强制交房、未办商铺电表,物业扯皮推诿、违规收费”,要求相关部门介入核查,限期整改并反馈结果。
第四步:联合业主集体诉讼,用司法途径兜底!
若催告、投诉后,开发商和物业仍拒不整改,立即联合小区其他受害业主,委托专业房产律师提起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成本低、力度大,法院更重视),核心诉讼请求:
1. 判令开发商限期履行合同义务(办理商铺电力并网、电表到户,修通西门主路);
2. 判令开发商赔偿因违约导致的商铺停业损失、逾期交房违约金;
3. 判令开发商承担未交付期间的物业费,物业退还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4. 若开发商长期无法整改,判令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全部购房款+利息+赔偿损失。
关键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诉讼时效为3年,从业主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延错过胜诉权!
结语
买商铺是为了经营赚钱,买住宅是为了安心居住,而财信名筑印象开发商却在未达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强制交房,物业推诿扯皮、违规收费,完全无视业主的血汗钱和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商业诚信的缺失,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电表到户、道路通畅,是商品房交付的基本底线;按约履行、诚信经营,是开发商和物业的基本职责。业主们不必忍气吞声,法律永远站在受害者这边,只要拿起法律武器,抱团维权,就一定能倒逼开发商和物业整改赔偿!
上一篇:清镇迪拜城烂尾3年,温企城建预重整,这样维权钱房两全!
下一篇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by 2015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