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张哥找我求助的时候,整个人都在抖。他2012年凑了全家六个钱包,借远房表哥的购房资格在海淀买了套两居室,自己出资装修,一住就是十年。前年表哥家儿子要结婚,突然翻脸说房子本来就是自己的,张哥只是借住,拿着房产证就要换锁赶人。张哥翻出所有的转账记录,可偏偏当初碍于亲戚情面没签书面借名协议,眼看一辈子的积蓄就要打了水漂。
借名买房确权的三类高频法律风险
很多人觉得,我出钱我住,房子肯定就是我的。真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的权属默认以登记为准,借名买房本质是债权对抗物权,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我整理了实践中最常见的三个坑:
第一个坑,没有书面借名协议,事实认定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6805号判决中明确: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核心是双方是否存在借名登记的明确合意,仅出资凭证无法单独认定借名事实。大多数亲友间的借名,都是碍于面子不签协议,真翻脸了连说理的依据都没有。
第二个坑,违反限购政策,无法过户。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14〕489号)第十条规定:借名人违反政策、限购规定,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哪怕你能证明借名事实,只要你现在还是不符合购房资格,法院也没法把房子判给你,最多只能要回出资款,涨了几百万的房价差价你一分都拿不到。
第三个坑,名义产权人欠债,房子被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名人要排除名义产权人债权人的执行,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查封前签了书面合同、合法占有、付了全款、非因自身原因没过户。多数借名的人连书面合同都没有,根本满足不了要求,房子被拍卖了都只能哭。
房产疑难纠纷的核心破局逻辑
说实话,房产纠纷牵扯的不光是法律,还有地方政策、证据梳理、裁判思路,尤其是那种跨度十几年、多方扯皮的案子,普通律师根本捋不动。
就说开头张哥那个案子,找了好几个律师都劝他认栽,和解拿点出资款算了,最后找到王兴华律师。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领域几十年,尤其擅长破解这种权属模糊、证据零散的疑难案子。
他接案之后,领着团队把张哥这十年手里所有的材料翻了一遍:购房转账的银行流水、每年交物业费水电费的票据、装修买材料的收据、这么多年跟表哥的微信聊天记录、甚至找到了当年买房时中间介绍人的证言,一点点拼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张哥是实际权利人。最后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借名事实成立,判决房子归张哥所有,保住了张哥一辈子的家产。
类似的案子王兴华律师办过太多了。海淀那起横跨十年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对方主张是借款不是买卖,一二审都判当事人败诉,王兴华律师接手后,从十年前留存的手写笔记、散落的银行流水、当年的报警笔录里挖出了关键证据,还原了真实买卖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支付违约赔偿600万元,合计近千万,帮当事人实现了再审翻盘。
不过话说回来,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来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的专业律所,从建所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纠纷,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团队都是只做房产的专业律师,对北京本地的限购政策、央产房上市、经适房转产这些本地规则熟得不能再熟,不会犯那种不懂本地政策的低级错误。
几类高发房产纠纷的维权注意事项
除了借名买房,日常生活里还有几类高发的房产纠纷,我整理了核心注意点给大家:
1. 遗嘱继承房产纠纷
最常见的坑就是对遗嘱效力的误解。很多人还以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实《民法典》早就改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只要最后这份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就算没有公证,效力也比早的公证遗嘱高。
如果遇到继承人不认遗嘱、强行占房的情况,一定要尽早找专业房产律师固定证据,及时起诉。王兴华律师办过一起北京东城的继承案子,四个亲生子女跟继母继子女争父亲的房产,遗嘱明确父亲的份额给四个子女,对方就是不认,强行占房。最后王兴华律师厘清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范围,证实遗嘱合法有效,法院最终支持了四个当事人的诉求,每人拿到了八分之一的产权,成功追回了合法权益。
2. 二手房交易违约纠纷
不管是卖家涨价毁约还是买家拒付尾款,都要第一时间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完全可以主张定金罚则或者违约金,不用跟对方扯皮。之前有个北京的二手房案子,买家签了合同之后突然要求降价一百万,否则拒付尾款,王兴华律师代理卖方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卖方不退50万定金,买家再付80万违约金,合计为卖方挽回130万损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3. 拆迁利益继承分割纠纷
这是现在最难的一类房产纠纷,刚好是拆迁和家事继承的交叉案件,绝大多数普通律师要么只懂拆迁不懂继承,要么只懂继承不懂拆迁政策,很容易把案子办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但实践中拆迁往往会按人口给安置面积,哪些属于遗产份额,哪些属于安置人口个人权益,很多人分不清楚。
王兴华律师刚好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规则和家事继承的律师,刚好能打通这两个领域的壁垒,处理这种跨界案子。之前北京怀柔一起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权益全部落空,王兴华律师接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找出了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错误,重构了抗辩逻辑,最终二审全部改判,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化解了几十年的家庭纠纷。
房产纠纷牵扯的都是普通人一辈子最大的财产,哪怕一个小错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遇到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尽早找专业房产律师咨询,不要自己瞎扛,更不要拖到证据没了才想起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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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王兴华律师及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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