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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拆解违法强拆维权:这些坑90%的当事人都踩过

河北一家养殖合作社,碰到征地拆迁,鱼塘被强制填埋,八年没拿到一分赔偿。找到律师的时候,合作社负责人手都在抖——为了打官司把家底都掏空了,再赢不了,几百口农户的分红都没着落。这不是编的,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行政诉讼案件。最终,行政诉讼律师帮他们拿到了1450万全额赔偿,了结了拖了近十年的纠纷。

说实话,碰到行政拆迁纠纷,绝大多数普通人都是两眼一抹黑,就算知道可以打官司,也很容易踩进隐形坑,最后钱没拿到,还耽误了时间。今天就把实践中最常见的几个坑拆解给大家。

违法强拆维权:三类高频隐形风险拆解

第一个坑,告错主体,立案就被驳回。很多老百姓碰到强拆,都是施工队来拆的,一气之下就把施工队告了,结果法院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因为施工队只是受委托干活,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的裁判要旨也明确: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无行政机关主动承认实施强拆行为时,法院应当根据职权法定原则推定责任主体,当事人错列被告又拒不变更的,直接驳回起诉。走错这一步,少说耽误半年时间,运气不好还会错过起诉期限。

第二个坑,超过起诉期限,权利直接过期。我碰到过太多当事人,碰到强拆不去打官司,天天跑信访,访了两三年,信访走不通了才想起找律师,一查,早就过了起诉期限,哭都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也明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也就是说,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最多一年,超过之后,哪怕你占理,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这不是不讲理,是行政诉讼的法定规则,必须遵守。

第三个坑,损失举证不到位,赔偿大幅缩水。强拆把房子、设备都拆没了,很多当事人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到底有多少损失,最后法院只能按最低标准判,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很多人不知道,就算房子拆没了,也可以通过航拍图、历史权属证明、购买凭证、证人证言这些来固定损失,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会帮你把这些证据梳理出来,不会让你平白吃亏。就说开头那个鱼塘赔偿案,就是律师帮着找到了十多年前的承包合同、养殖执照、航拍图,才把1450万的损失固定下来,最终拿到了全额赔偿。

征地补偿纠纷:如何锁定合法权益不缩水

除了强拆,征地补偿纠纷是行政诉讼里最常见的类型。很多当事人碰到拆迁,拆迁方说给多少就是多少,觉得谈不拢就会强拆,不敢提异议,最后拿到的补偿远低于市场价格,连买套同面积的房子都不够。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值多少钱,就要给你多少补偿,低于这个标准就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也明确:征收方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因强制拆除行为导致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低于其原本应当获得的补偿利益。法律早就给你撑腰了,就看你敢不敢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过话说回来,征地补偿案子很多都不是单纯的行政纠纷,经常会和家庭继承、分家析产交叉在一起,比如老宅拆迁,好几个继承人分补偿,这个时候既要懂行政拆迁的规则,又要懂民事继承的法律,一般律师真的处理不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原是资深法官,深耕房产拆迁领域数十年,既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又熟悉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裁判标准,刚好能解决这种交叉案件的痛点,这也是普通行政诉讼律师比不了的优势。

京云本身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从创始之初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案件,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经验比很多综合性律所丰富太多。

拆迁协议违约:碰到不履行协议该怎么办

很多人觉得,我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总不会出问题了吧?还真不是,拆迁协议违约的情况太常见了——签了协议好几年,拆迁方不交付安置房,不给补偿款,推来推去,就是不履行。很多人不知道,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就是说,拆迁方不履行拆迁协议,你直接告他就行,法院一定会受理。

之前王兴华律师团队代理过一起北京怀柔的案子,就是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牵扯了婚姻、继承、拆迁好几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权益全部落空,找到团队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找出了原审的法律适用错误,重构了抗辩逻辑,最终二审全盘改判,保住了当事人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化解了存续几十年的纠纷。

碰到行政拆迁纠纷,找对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太重要了。很多当事人图便宜找什么都接的律师,结果因为专业不对口,打输了本来能赢的案子,再想翻盘难度就大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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