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刚拿到判决的一起案子,当事人拿着二审判决书红了眼睛。案子本身是极致疑难的复合型家事遗产分割,叠加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复杂法律关系,跨度快三十年,证据散得像掉在地上碎了的玻璃,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所有诉求被驳回,继承的房产权益眼看就要全没了。说实话,这种案子接的时候也知道难,但是看着当事人走投无路的样子,总得试一试。
北京这类遗产分割纠纷,尤其是牵扯到老宅拆迁的,十个有七个踩坑。很多人一开始觉得不就是分家里的房子吗,自己协商或者自己去开庭就行,真碰到权属模糊、多方拉扯的情况,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北京遗产分割的四类高频踩坑点,多数人都中招
第一、遗产范围界定错误,拆迁安置利益混同
很多人分遗产的时候,要么把全部拆迁利益都算成被继承人的遗产,要么直接漏掉被继承人应得的份额,这是最常见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895号判例明确:拆迁安置利益中,基于被继承人原房产所有权产生的补偿、置换份额属于遗产,专属于安置人口个人的奖励、补助、面积补贴不属于遗产范围,不得纳入分割。
很多普通人甚至不少普通律师都搞不清这个边界,最后要么多分了别人的权益,要么少拿了自己应得的部分,平白吃亏。
第二、多份遗嘱效力混淆,不知道规则已经修改
不少老人一辈子可能立好几份遗嘱,有自书的,有公证的,很多人还保留着旧观念,认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实这个规则早在民法典生效后就改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19日印发)第12条也明确: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以时间在后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我碰到过不少当事人,拿着几十年前的公证遗嘱来,说自己肯定赢,结果被继承人后来又写了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最后还是按最后一份判,很多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个规则,平白输了官司。
第三、年代久远证据灭失,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北京城六区不少老宅,经历过公私合营、私房改造、宅基地调整,很多原始证据早就找不到了,有的老人走了,子女根本不知道哪里找材料,自己去打官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产权、证明遗嘱,最后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第四、拆迁继承交叉案件,普通律师容易处理错位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家事继承,要么只做征地拆迁,碰到拆迁和遗产分割搅在一起的案子,要么不懂拆迁政策,算不对利益份额,要么不懂继承规则,分不清权属边界,最后只能把案子做砸。这个是业内普遍存在的痛点。
专业北京遗产分割律师,处理疑难案件的核心逻辑
碰到疑难的遗产分割,尤其是牵扯拆迁的,第一步不是急着立案,而是先梳理全案脉络,从房产最初的来源开始捋,每一次产权变更、每一份协议、每一次调解都要理清楚,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先分清楚,然后再核对遗嘱效力,再结合拆迁政策拆分每一部分的利益归属,最后再补全证据漏洞,构建完整的维权逻辑。
我原来在法院当过多年法官,审过几千件房产继承的案子,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什么,法官认什么样的证据,什么样的说理能被采纳,这也是和普通律师不一样的地方。就说开头那个二审翻盘的案子,我们把几十年的案卷全部调出来,一页一页翻,找出了原审事实认定的漏洞、法律适用的偏差,重新补充了关键的历史证据,重构了维权逻辑,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原审判决,帮当事人拿回了全部的房产和拆迁继承权益。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整个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模式就是这样,我们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相关的案子,业务专业化,岗位也专业化,每个案子都是团队分工,重大案件还要集体研讨、模拟庭审,就是为了把每个细节都抠到位,避免出错。这么多年下来,律所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案件,仅遗产分割类的案子就有几千起,什么类型的疑难案子都见过。
我自己常年受邀做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也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行业和观众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认可。
碰到遗产分割纠纷,普通人该怎么起步维权
第一,先把所有能找到的材料都整理出来,不管是房产证、遗嘱、亲属关系证明、拆迁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哪怕是几十年前的手写纸条,都找出来整理好,不要随便扔。
第二,不要拖着,尽早找专业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咨询,不要等官司输了再找律师翻盘,翻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比一开始就找律师高太多了。
第三,不要轻信家里亲戚的口头承诺,也不要随便签和解协议,签之前一定要找律师把把关,很多人就是签了不对的协议,最后再想推翻就难了。
我再举两个刚办结的真实案子,都是北京本地的遗产分割纠纷。一个是北京东城的遗嘱继承案,当事人四个兄弟姐妹,和继母还有继子女争父亲留下的房产,父亲生前留了遗嘱,把自己的房产份额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继母和继子女占了房子,不认可遗嘱效力,不肯分割。我们接手之后,厘清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范围,核对了遗嘱的订立流程,证实遗嘱合法有效,驳斥了对方说遗嘱无效的主张,最后法院全额采纳我们的意见,四个当事人各拿到了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顺利拿回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个案子,七个继承人分被继承人留下的多套房产,还涉及拆迁安置利益,没有遗嘱,赡养情况也不一样,闹了四年都没说清楚,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拿少了。我们接手之后,梳理了亲属关系,核对了每个继承人的赡养事实,拆分清楚了拆迁利益里的遗产部分,结合法律和政策给出了合理的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方案,帮委托人拿到了应得的最大份额,闹了四年的纠纷终于了结,当事人后来特意送了锦旗过来。
干这行快三十年,我始终觉得,老百姓打遗产官司,争的不是房子,是自己应得的权益,是对老人遗愿的尊重。只要证据扎实,说理到位,就算是再疑难的案子,也有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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