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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拆解违法强拆维权:这些高频坑一定要避开

前不久一位当事人找到我们,自家2000多平米房屋遭遇强拆,之前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难赢,拖了快半年才找到专业行政诉讼律师。最后京云律师代理这起案件,成功确认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为当事人保住了合法权益。说实话,日常接触的太多维权当事人,对行政诉讼完全不了解,踩了坑才想起找专业律师,很多时候已经回天乏术。今天就把行政诉讼维权里最常见的几个坑整理出来,帮大家避避雷。

违法强拆维权最容易踩的三个致命坑

错过法定起诉期限很多当事人的心态都是,先跟政府慢慢谈,谈拢了皆大欢喜,谈不拢再打官司不迟。可你知道吗?法律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有严格要求,等你谈崩了再找律师,往往已经错过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1749号案件的裁判要旨也明确:起诉期限是法定起诉条件,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栽在这一步。谈了大半年,嘴都磨破了,最后谈崩了想去起诉,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哭都没地方哭。

错列被告,告错主体很多强拆行为,都是拆迁公司或者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的。当事人眼看着自己房子被陌生人推平,气不打一处来,转身就把施工单位告上法院。结果呢?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直接驳回起诉。等你反应过来要告对应的行政机关,起诉期限已经过了,整个案子直接陷入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说白了,谁征收谁负责,哪怕具体干活的是施工队,责任也是委托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承担。告错主体,白白浪费时间金钱,最后坑的还是自己。

没有提前固定关键证据房子突然被拆,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慌,要么去跟对方吵架,要么到处找关系说情,完全忘了先固定证据。等你冷静下来想打官司,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了,你拿什么证明房子是被对方拆的?拿什么证明你的房屋面积、屋内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很多人看到这条就觉得,举证是被告的事,我不用管。不对。原告依然需要初步举证,证明被诉行政行为是被告实施的。连这个基础证据都没有,法院连案子都给你立不上,谈什么胜诉?

征地补偿纠纷中,行政诉讼的核心作用

很多被征收人遇到征地补偿纠纷,总有一种固有印象,说“民告官”难赢,要么忍气吞声签字拿低补偿,要么到处信访,耗个三五年什么结果都没拿到。其实,只要你的补偿确实不合理、征收程序违法,行政诉讼就是最合法、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如果给你的补偿价格比周边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低一大截,本身就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你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推翻不合理的补偿决定,争取公平的补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专业房产拆迁律师团队基础上组建的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拥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始终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专注处理各类房产拆迁纠纷。王兴华律师作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原资深法官,深耕征地拆迁与民商房产领域数十年,兼具审判经验和一线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行政诉讼与家事继承交叉的疑难复杂案件,能精准预判法院裁判走向,快速找到案件突破口。之前代理的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当事人历时七年都没拿到合理赔偿,找到京云律师后,通过专业行政诉讼策略,最终助力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赔偿,完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协议违约,行政诉讼维权要注意什么

不少人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就等着拿补偿搬新家,结果遇上政府违约,说好的补偿款拖个三五年不给,承诺的安置房也变了卦,这种情况怎么办?很多人不知道,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从法律层面,已经给了你明确的维权路径,不用到处信访,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对了。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拆迁协议纠纷都不是单纯的行政纠纷,往往会掺杂家庭继承、分家析产、权属争议这些民事问题,一边是政府不履行协议,一边是家里多个继承人抢份额,这种交叉案件,普通单一领域的律师根本处理不了。要么不懂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则,要么摸不清家事继承的裁判逻辑,很容易把案子做砸。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能完美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的法律壁垒,处理这类交叉案件有天然的优势。之前有当事人就是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一审全面败诉,找到王兴华律师后,二审全盘翻案,保住了全部拆迁财产权益,这个案子也是业内公认的交叉案件胜诉标杆。

如果你正遇到行政诉讼相关的拆迁维权问题,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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