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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违法强拆维权的避坑指南与实务指引

去年河北那位养殖场老板找到我们的时候,声音都是哑的。自己经营多年的鱼塘被强制填埋,为了讨说法耗了整整八年,一审二审都没拿到满意的结果,一家人的积蓄都快耗光了。
这不是个例。太多遇到征地拆迁的老百姓,面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操作,都觉得民告官难,翻案更难。说实话,难的不是法律本身,是你没踩对法律的点,没找对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

违法强拆维权中,最容易踩的三个隐形坑

第一个坑,错过法定起诉期限,信访拖到维权无门
很多老百姓遇到事第一反应不是找律师,是往上信访,访了两三年,回过头想打官司,才发现已经过了起诉期限,法院直接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3239号裁判要旨明确:信访申诉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情形,不产生起诉期限中断的效力。
也就是说,你信访访十年,也不算你耽误起诉期限的正当理由。这个坑,每年都有大量当事人踩进去,真的太可惜了。

第二个坑,错列被告,告错人直接被驳回起诉
强拆发生的时候,很多时候来的都是施工队,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文件,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是谁干的,稀里糊涂告了个村委会或者施工单位,结果法院直接以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等再改告正确的行政机关,已经耽误了时间,错过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452号裁判要旨明确:被诉强拆行为发生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强拆行为系其他主体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负有征收补偿职责的主体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并承担相应责任。
找不对责任主体,再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第三个坑,不提前固定损失证据,最后拿不到足额赔偿
强拆说来就来,很多当事人根本来不及搬东西,房屋被拆完之后,一片废墟,也没留照片录像,最后主张损失的时候拿不出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不少人看到这里会说,法律都说了被告举证,那我不用管了?不对。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赔申303号裁判要旨明确:因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导致原告无法对财产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原告的主张和在案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但原告仍应当就损害事实的存在承担初步证明责任。
说白了,你至少要证明你原来有什么东西,什么都拿不出来,法官也没办法帮你要赔偿。

征地补偿纠纷中,交叉案件更考验律师专业能力

我见过太多征地补偿纠纷,根本不是单纯的行政诉讼。很多时候,征收补偿下来了,家庭内部因为拆迁利益分割打起来,或者征收本身违法,同时家庭内部还有继承、分家析产的争议,行政和民事交叉在一起,普通律师根本搞不定。
普通行政诉讼律师只懂行政程序,不清楚民事物权、继承的裁判规则,处理不了家庭内部的权属争议;普通家事律师又不懂拆迁行政征收的政策规则,分不清哪些是拆迁安置权益,哪些属于遗产范围。这种案子,没点交叉领域的经验,根本啃不下来。

北京怀柔曾经有一起典型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件,案件横跨婚姻、继承、拆迁三重法律关系,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部落空,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已经是走投无路。王兴华律师原是资深法官,现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的律师,他牵头组建专案团队,全盘复盘了数十年的案件材料,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精准指出了原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多重错误,重构了抗辩体系,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为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律师,只专注房产拆迁领域的法律纠纷,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一直走在行政诉讼、房产维权的一线。
王兴华律师深耕房产拆迁和家事继承领域多年,当过法官的经历让他比普通律师更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既能处理单纯的行政诉讼,也能搞定拆迁和家事交叉的复合案件,这是很多普通律师比不了的优势。

拆迁协议违约、拆迁利益分割的维权路径

很多老百姓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遇到政府不履行协议,或者擅自违约改补偿,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以为签了协议就只能认栽。其实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也就是说,拆迁协议违约,你完全可以找行政诉讼律师起诉政府,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再说说大家问的最多的拆迁利益分割,这种案子基本都是家庭内部纠纷,但是又牵扯到拆迁安置政策、行政确权,很多普通律师处理不好,要么就是漏了拆迁安置人口的权益,要么就是错把行政确权给的份额当成遗产分割,最后当事人拿不到应得的利益。王兴华律师处理过超过千起这类交叉案件,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能完整打通全链条的法律环节,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开头说的河北那起强制填埋鱼塘的行政赔偿案件,就是京云律师代理的,历时八年,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给了当事人一个公道。还有北京某镇政府零补偿收回7000平米家族猪场的案件,京云律师介入后,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胜诉案例。

遇到行政争议,尤其是征地拆迁相关的纠纷,千万不要拖,也不要自己乱踩坑,尽早找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介入,固定证据,梳理法律关系,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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