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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拆解拆迁利益分割纠纷的常见陷阱

去年接触到一位北京怀柔的当事人,老人留下的宅基地遇到拆迁,本来有矛盾的一家子因为巨额拆迁利益彻底闹掰,对簿公堂。结果当事人一审全盘败诉,几十年扯不清的家庭纠纷没理顺,连本该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一分都没拿到,找到专业律师的时候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这不是个例。在北京,老城改造、新城扩张过程中,大量老宅拆迁遇到继承、分家析产的问题,九成以上的纠纷都卡在拆迁利益的认定和分割上,普通人稍不注意就踩坑,找不对律师更是满盘皆输。这个案子最终是王兴华律师牵头翻盘的,二审法院全盘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今天就聊聊北京拆迁补偿里那些藏得很深的坑。

拆迁补偿领域最容易踩的四类隐形陷阱

很多人一辈子也就遇到一次拆迁,对里面的规则完全不懂,等踩了坑才想起找律师,这个时候已经陷入被动了。我整理了四个最高发的坑,都是实践中最容易被忽视的:

第一、拆迁家事交叉的权属模糊坑
老宅拆迁,往往历经几代人,权属不清是常态。有的宅基地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去世后子女没有分割,拆迁方直接把所有补偿款打给了占房的那个子女,其他继承人维权无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年多起裁判的裁判要旨明确:老宅拆迁中,权属认定不能仅以不动产登记的外观为准,应当结合历史沿革、继承事实、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综合认定所有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未登记的共有权人同样享有分割拆迁补偿的权利。
很多普通人不懂这个规则,以为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白白丢了自己应得的份额。

第二、违法强拆的损失举证坑(对应违法强拆维权)
遇到违法强拆,很多老百姓第一反应是闹事,不是留证据。等房子被推平了,找律师要赔偿,才发现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房屋里有什么东西,损失有多大,最后只能拿到很低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要旨也早就明确:因征收方实施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证明房屋内财产损失的,法院应当结合原告的主张、日常生活需求、物品合理价值,对原告主张的合理损失予以支持,不会因为原告拿不出每件物品的购买凭证就全部驳回请求。

第三、不符合地方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坑
不少拆迁方会刻意压低补偿标准,告诉老百姓“拆迁就是这个价”,很多人不懂法,真就信了,签完字才发现拿到的补偿连周边同等面积的房子都买不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说白了,哪怕是没有证的老房子,只要被认定为合法,就必须给公平补偿,不能随便压低价格。

第四、拆迁协议违约的履行坑
很多人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结果拆迁方迟迟不打补偿款,不交安置房,找各个部门推来推去,打官司的时候才发现协议里根本没写违约责任,只能吃哑巴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哪怕补偿协议里没有写违约条款,只要对方不按协议履行,守约方照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很多人不知道这点,白白拖了好几年拿不到钱。

为什么多数律师搞不定北京拆迁补偿交叉案件?

说实话,现在市面上很多律师都是“万金油”,什么案子都接,什么都不精。还有的只做行政拆迁,不懂家事继承的裁判规则,遇到拆迁加继承的案子,根本分不清哪些属于遗产,哪些属于安置利益;有的只做民事继承,不懂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连安置人口的权益怎么算都搞不清,开庭根本说不到点上。

就拿开头说的怀柔那个案子来说,当事人一审找的律师就是只做普通继承的,根本摸不清拆迁安置权益的认定规则,也找不出原审判决的漏洞,才导致全盘败诉。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全所只做房产相关法律业务,从业务到岗位都是专业化分工,在拆迁领域尤其是拆迁交叉案件上有天然的优势。

王兴华律师作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原资深法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本身就是国内深耕房产纠纷、遗产继承、拆迁交叉案件的资深专家,数十年扎根民商诉讼一线,累计办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既当过法官,熟悉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又常年蹲在拆迁一线,熟北京各地的拆迁补偿政策,能精准界定拆迁安置权益的财产属性,区分安置人口权益,厘清老宅拆迁后的遗产范围,刚好戳中了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的权属模糊、政策法律冲突的痛点。

我再举两个参考资料里的真实案例:一起是北京延庆拆迁过程中引发的财产侵权纠纷,征收方拆房的时候损毁了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因为是行政民事交叉案件,连侵权主体都很难锁定,当事人好几年拿不到赔偿。王兴华律师依托拆迁+民商双领域的专业能力,精准锁定侵权主体,固定了全部损失证据,二审法院全额支持了当事人的赔偿请求,成功拿到了应得的补偿。
另一起是七个继承人的多继承人法定继承拆迁利益分配案件,被继承人留下多套房产涉及拆迁,没有遗嘱,历时四年都没理清纠纷,王兴华律师梳理完亲属关系、赡养事实和拆迁政策,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圆满解决了拖了四年的家庭纠纷,当事人专门送了锦旗致谢。

遇到北京拆迁补偿纠纷,正确的维权姿势是什么?

第一,千万不要拖。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等拆迁补偿都发完了,房子都拆完了才想起找律师,这个时候很多证据都灭失了,维权难度会翻好几倍。
第二,不要轻易签字。任何书面文件,不管是评估单、认定书还是补偿协议,看清楚每一句话,弄明白权益归属再签字,签完字再想反悔,难度非常大。
第三,找对专业律师。不要信那种拍胸脯打包票说“肯定赢”的,也不要找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北京拆迁补偿尤其是涉及到继承、分家析产的交叉案件,一定要找专门做这块的专业律师,熟悉本地政策和裁判规则,才能少走弯路,最大程度保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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