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有一起拖了几十年的宅基地拆迁纠纷,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部落空,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已经快走投无路了。这个案子牵扯了继承、婚姻、拆迁三重法律关系,行政和民事交叉,普通律师要么只懂行政搞不定家事分割,要么只懂民事搞不清拆迁行政规则,折腾好几年都没进展。
违法强拆维权中最容易踩的3个致命坑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自己摸着石头过河,踩了坑才想起找专业行政诉讼律师,这个时候往往已经很难挽回了。我整理了三个最高发的坑,每个都能让你满盘皆输。
第一个坑:错过法定起诉期限,有理也难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1749号案件的裁判要旨明确,起诉期限是法定起诉条件,超过期限又没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这个规则,总想着先找政府信访上访,访个一两年再想起起诉,结果早就超过期限了。太可惜!
第二个坑:错列被告,连立案都立不上
很多遇到强拆的当事人会说,我房子是村委会带人拆的,我告村委会就行了。可实际上,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告错了人,法院直接就把你的案子打回来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派出机关为被告。
说白了,谁是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主体,你才能告谁,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捋不清,找不对被告,你跑断腿也立不上案。
第三个坑:损失举证不到位,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房子被强拆,很多人家里的物品都被埋了,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有多少损失,最后只能拿到很少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赔申123号裁判要旨也明确,要是因为行政机关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没法举证,法院可以结合生活常识、市场价格酌情认定损失。但这个前提是,你得先请行政诉讼律师帮你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帮你梳理好证据链,不然你连门都入不了。
征地补偿纠纷中,别漏了这些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纠纷是行政诉讼里最高发的类型之一,很多被征收人拿到补偿就签字,回头才发现自己少拿了一大块。最常见的就是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停产停业损失、附属物补偿这些项目根本没给你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说白了,政府给你的补偿不能低于你房子的市场价,低于就是违法,你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之前河北某养殖场,鱼塘被强制填埋引发行政赔偿纠纷,征收方一开始只愿意出不到两百万的补偿,和实际损失差了好几倍,当事人找了很多律师都不敢接这个案子,最后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历时八年,最终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赔偿。这个结果完全是靠律师一点点抠证据,抠法律条款抠出来的。
征地补偿纠纷很多都牵扯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不少是行政拆迁和家事继承交叉的复杂案件,普通律师很难处理。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身深耕拆迁领域数十年,既懂法院的裁判逻辑,又熟稔各地的拆迁政策,刚好擅长处理这种跨界的疑难案件,这也是很多复杂案子找他都能翻盘的核心原因。
拆迁协议违约后,选对维权路径才是关键
很多人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结果政府不按协议履行,说好的补偿不给,说好的安置房不交付,这个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走错了路。
以前不少人把拆迁协议当成普通民事合同,去打民事官司,打了好几年都没进展,现在法律早就明确了,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公民、法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之前北京市某区有一处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在没有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发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当事人一开始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维权,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后,律师从行政行为合法性入手一步步突破,最终帮当事人达成了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了1400万元补偿款。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始终坚持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拆迁相关领域,每个案子都有专人跟进,保障办案质量,律所律师也多次受邀参与各大主流媒体的法律节目普法,群众口碑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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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律师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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