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待了一位北京怀柔的当事人,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家老宅拆了,我一分钱都没拿到,法院判我全输,我真的走投无路了。
这个案子我印象很深,属于典型的婚姻、继承、拆迁三重交叉的疑难案件,涉案宅基地和房屋历经半个世纪,打过好几次官司,签过好几份分割协议,法律关系绕得像乱麻。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了,法律适用也偏了,当事人的拆迁权益和遗产份额全部落空。说实话,这类案子我每年接几十起,十有八九都是之前找了不对口的律师踩了坑,才找上门来。
拆迁继承案件最常见的四类高频风险
1. 遗产范围界定不清,权属边界模糊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老人留下的房子拆了,拿了补偿按份分就完了?哪有这么简单。
老宅拆迁里,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有安置人口的优惠购房指标、提前搬家奖、工程配合奖、区位补偿款各种名目的利益,哪些属于遗产?哪些属于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绝大多数普通人分不清楚,甚至不少普通律师也会搞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印发)第11条也明确:拆迁安置房中超出原房屋面积的部分,如果是基于安置人口身份获得的优惠面积,不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遗产。
我碰到过当事人自己起诉,把全部拆迁利益都算成遗产,结果法院驳回了一大半诉请,白交了好几万诉讼费,还耽误了大半年时间。太亏了。
2. 拆迁政策与继承法律适用冲突,找不到核心裁判逻辑
拆迁本身是行政行为,各地政策不一样,北京东城、海淀、怀柔、延庆的宅基地拆迁规则都不一样,公房、私房、经适房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很多只做家事继承的律师不熟悉拆迁政策,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该提的诉请没提,该主张的权益没主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实践中,很多老宅是宅基地,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过户,拆迁方只和现有居住的继承人签协议,其他继承人的权益怎么主张?这里既要符合拆迁政策对产权的认定规则,又要符合民法典继承的分割要求,缺哪一块都不行。
3. 案件跨度大证据散失,时效抗辩难突破
很多老宅拆迁继承的案子,老人去世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前大家碍于亲情没分割,拆迁了才闹纠纷。对方一句”过了诉讼时效”,很多人直接就慌了,以为自己肯定赢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相关案例的裁判要旨也明确: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从遗产被实际侵占、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不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
太多普通人不知道这个规则,对方一提时效就直接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真的可惜。
4. 交叉领域专业壁垒,单一方向律师难破局
说实话,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家事继承,要么只做征地拆迁,碰到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要么不懂拆迁政策里的产权认定规则,要么不懂家事继承案件的法院裁判逻辑,很容易走错维权路径。比如拆迁利益分割,到底是先打行政诉讼确认拆迁协议无效,还是直接打民事诉讼分割遗产?不同情况路径完全不一样,走错了路,哪怕你再有道理,也赢不了。
拆迁继承纠纷的正确维权打开方式
第一步,先把所有能找的证据全部固定好。哪怕是几十年前的手写纸条、老照片、亲属的证言、早年的调解书,都整理好,不要随便丢。我之前办的北京海淀那起横跨十年的疑难房产合同纠纷,就是靠着当事人留了十年的手写流水记录、零散沟通录音,还原了真实买卖关系,最后翻盘拿到了近百万赔偿加违约金,合计近千万。
第二步,先做拆迁利益定性,再定诉请。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在世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先理清楚,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瞎起诉。
第三步,找专业的拆迁继承律师处理,不要随便找熟人介绍的打离婚、打刑事的律师,专业不对口,真的赢不了。
我原来做过多年法官,审了大量房产继承、家事分割的案子,后来做律师,专门深耕拆迁继承交叉领域,这么多年下来,太清楚法院对这类案子的裁判逻辑,也太熟悉各地拆迁的政策规则,尤其擅长处理那种打了好几次官司都没赢、权属模糊、跨度几十年的疑难案子。
之前有个北京东城的案子,当事人兄弟姐妹四个和继母、继子女争父亲留下的房产,父亲生前留了遗嘱,明确自己的份额给四个亲生子女,父亲去世后继母一家占了房子,不认遗嘱,不肯分割。我接手后,厘清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范围,核对了遗嘱的见证流程,证实遗嘱合法有效,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我的代理意见,四个当事人各拿到了房产八分之一的份额,成功追回了全部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多继承人法定继承拆迁利益分割的案子,被继承人留下三套涉及拆迁的房产,七个继承人,关系复杂,赡养情况不一样,没有遗嘱,闹了四年没解决。我梳理了全部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利益归属,结合继承法律和拆迁政策提出了合理分割方案,最后法院完全采纳,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结案后当事人专门送了锦旗。
我现在任职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整个所只做房产相关领域,从征地拆迁到家事继承,都是专业分工,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办案模式都是团队分工,重大案子集体研讨,能保证稳定的服务质量。
这些红线千万不要碰
第一,拆迁协商过程中,不要随便签字。尤其是其他继承人拿着空白协议让你签,说签了字就给你分钱,一定要看清楚内容,很多人签完才发现是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后面再维权难度翻好几倍。
第二,不要私自领走全部拆迁补偿,侵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这种案子我见太多了,最后不仅要把多拿的吐出来,还要承担诉讼费、对方的律师费,得不偿失。
第三,不要拖着不维权。很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闹上法庭不好看,碍于面子一直拖,等拆迁款被领完、安置房被过户了才想起来找律师,虽然最后大多能赢,但也要多走很多程序,费时间费精力。
写在最后
拆迁继承案子,牵扯的都是一家人的根本利益,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一步错就是满盘输。碰上这种事,不要慌,也不要乱找律师,先把证据理好,找专业做拆迁继承交叉领域的律师帮你把关,才能少踩坑,保住自己本该拿到的合法权益。
王兴华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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