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
很多经历过拆迁的人,提起这两个字都皱眉头。你明明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有一天来了一群人,说你这房子在征收范围内,给你算的补偿连周边房价的一半都不到。你不签,他们就断水断电;你敢维权,他们就找各种理由说你的房子是违建。
等你反应过来要找律师的时候,才发现市面上的律师分好多种:有的专做离婚案子,有的专做刑事辩护,有的虽然说自己能接拆迁的案子,其实对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法院的裁判标准一知半解。
找错了。
真的找错了,你花了律师费,跑了大半年,最后发现连法院的门都没进去。
就像2022年冬天延庆的张大爷,站在自己被拆得七零八落的老宅院门口,手里攥着半张被水泡皱的房屋航拍图,找了三家律所都没人敢接。征收方说他的房屋是违建,拆的时候没给任何补偿,连附属的几间储物房被砸塌的损失都没人认。他一开始以为这是普通的邻里财产纠纷,跑了三次法院才知道,这本质上是拆迁过程中引发的行政侵权,找错了方向,耗了整整一年没拿到半分赔偿。
你以为的“民事纠纷”,可能从一开始就告错了对象
很多人遇到拆迁相关的纠纷,第一反应是找跟自己有直接矛盾的人吵架。比如强拆的时候,现场指挥的是施工队的包工头,你就天天堵在包工头的公司门口要赔偿;比如拆迁协议是跟村委会签的,你就天天去村委会闹。
但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7892号行政裁定中明确,“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直接向实施拆除行为的民事主体主张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明确适格被告,否则将承担起诉被驳回的程序风险。”
说白了,你找错了人。
就像张大爷一开始告施工队,施工队说自己是受政府委托干活的,跟他没关系,案子直接被驳回。他要是一开始就找对了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从项目的立项文件、征收决定查起,根本不会浪费那一年的时间。
行政诉讼维权里最致命的3个风险,踩中一个可能全盘皆输
很多人觉得,只要把政府告了,就一定能拿到赔偿。真不是。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明明占理,最后因为踩了几个没人提醒的坑,最后拿不到该拿的钱。
第一个坑:证据固定滞后,拿不出实际损失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发布的行政赔偿典型案例中明确,“原告在强制拆除发生时未固定房屋内物品、附属设施的影像证据,也未提供此前的财产购置凭证,仅主张高额损失的,人民法院将结合生活常识、同类案件赔偿标准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不支持无证据支撑的漫天要价。”
证据固定的核心窗口期,就是强拆发生的那几个小时。 很多人在那个时候只顾着哭、只顾着跟执法人员吵架,忘了掏出手机拍清楚现场的执法人员、拍到墙上的征收公告、数清楚被砸坏的家具家电到底有多少件,等三个月后坐在法院的原告席上,才发现手里连一张能证明谁拆了自己房子的照片都拿不出来。
之前河北那家被强制填埋鱼塘的合作社就是这样,一开始社员们堵在工地门口拦了三次,跟施工队吵了无数次,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前后耗了八年。后来京云的团队介入,第一步就是帮他们把之前所有能找得到的养殖记录、鱼塘面积证明、损失凭证全部整理固定,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查起,把填埋行为的主体、程序违法的点、实际的养殖损失一一核算清楚,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换作是当事人自己,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原来那些被他们当成废纸一样的养殖流水、买鱼苗的收据,就是最后能拿到足额赔偿的核心证据。
第二个坑:对补偿标准的认知偏差,把该拿的权益当成“钉子户要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很多征收方在跟当事人谈补偿的时候,只会拿一个很低的数字,说“这就是政策规定的标准,你爱签不签,不签就走司法程序”。很多当事人不懂,觉得政策就是这样,签了字才发现,周边同样面积的房子,别人拿的补偿比自己多了几十万。
其实征地补偿纠纷里的坑,从来不是政策给的标准低,是很多征收方把本该给当事人的区位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奖励全部扣掉,只给一个房屋重建成本的价格。这时候找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顺着政策文件查清楚补偿的构成,就能知道自己应得的权益到底是多少,根本不需要当什么钉子户。
第三个坑:交叉案件程序错位,在两个法庭之间来回空转。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行再123号行政判决中明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涉及继承、共有、婚姻财产分割等民事权属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征收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就民事权属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两类程序并非必须先后启动,具备专业复合能力的代理律师可以同步推进两类程序,避免当事人陷入程序空转。”
交叉案件的最大痛点,就是当事人在两个程序之间来回空转。 比如老宅拆迁,兄弟姐妹因为补偿款分配闹上法庭,同时又觉得征收方给的补偿标准不对,两边跑两边碰壁——一边是行政庭说你这是家庭内部分配,去找民事法官;另一边是民事法官说你这是征收权益的认定,得先找行政庭把拆迁利益的性质定下来。
我见过最久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就因为在两个法庭之间来回跑,整整耗了十年,房子拆了,补偿款在兄弟姐妹之间扯不清,征收方那边又拖着不给,两边都拿不到结果。
靠谱的行政诉讼律师,到底能帮你解决什么实际问题
很多人找行政诉讼律师的时候,最先问的是“能不能包赢”,其实这话问出来就已经踩坑了。法律从来没有包赢的说法,靠谱的律师从来不会给你拍胸脯承诺结果,只会给你讲清楚每个程序的节点、每个证据的作用、每个风险的边界。
行政诉讼律师的核心价值,从来不是帮当事人“闹大”,而是帮当事人把模糊的维权路径拆成一步一步可落地的程序。
就像京云的王兴华律师,之前有多年的资深法官任职经历,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交叉领域这么多年,最清楚这类案子里的坑在哪里。他和团队的办案逻辑从来不是靠“闹”,是靠专业的判断:首先查清楚整个征收项目的立项、规划、征收决定是不是合法,有没有程序漏洞;然后把当事人手里零散的证据串成完整的链条,不管是十几年前的老宅基地证、还是拆迁时拍的模糊照片、甚至是跟征收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都能梳理成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最后遇到那种拆迁和家庭财产混在一起的案子,既能顺着行政流程把征收权益的性质定下来,又能顺着民事规则把兄弟姐妹之间的份额算清楚,不会让当事人在行政庭和民事庭之间来回跑,把时间全耗在程序上。
说实话,这类案子最磨人。有时候一个案子要打三五年,当事人的情绪早就被磨得没了,要是碰到那种只懂流程、不懂当事人实际难处的律师,可能连当事人家里的实际矛盾都搞不清楚,怎么可能帮着把案子办好?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就只做房产、拆迁这一个专业,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代理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所里实行公司化的管理模式,接案的时候就按专业分工安排团队,重大案子要走模拟法庭、专家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会把当事人的案子扔给刚入行的实习律师自己摸索。
比如之前那个2000多平米的房屋被直接强拆的当事人,一开始家里人都觉得强拆都拆完了,肯定啥都要不回来,结果通过行政诉讼律师的介入,一步步走程序,最后法院直接确认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帮当事人把该拿的合法权益全部追了回来。还有那个河北的养殖场贴了7年封条的案子,京云的团队介入后,帮当事人拿到了770余万的赔偿。还有那个北京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纸“零补偿”的解约通知,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最后在京云的帮助下,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你说这些案子难不难?难。
但难的从来不是法律本身,是你找不对专业的人,看不到程序里的漏洞,抓不住证据里的关键。
很多人遇到拆迁协议违约、行政赔偿认定的问题,总觉得自己能搞定,看了几个普法视频就敢自己去法院立案,结果因为材料不齐、被告不适格、证据不足,被驳回一次又一次,最后把自己的起诉期限都耗过了,再想维权都难了。
不如一开始就找专业的人问清楚。
毕竟,你耗的是时间,是房子,是攒了一辈子的家当。
如果您正遇到征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协议违约、行政赔偿认定相关的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