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怀柔的张大姐拿到二审胜诉判决那天,在律所走廊里站了快十分钟,攥着判决书的指节都发白了。
她之前打了整整一年的官司,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求——家里老宅拆迁的补偿款一分没拿到,连带着本来属于她的继承份额、安置权益,全被法院判给了其他亲属。她当时从法院出来,坐在马路牙子上哭了快一个小时,觉得自己供了老人十几年,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后来经人介绍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她手里的证据装了满满两个文件袋,里面有十几年的赡养记录、之前的家庭调解协议、老宅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甚至还有当年的宅基地审批档案。
这案子看着乱,其实核心问题就是她之前找的律师,把本来交织在一起的拆迁行政纠纷和家事分家析产纠纷拆成了两个独立的案子打,既没摸透北京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又没厘清家庭内部的财产权属边界,一审输得一点都不冤。
很多人踩的第一个坑:把行政拆迁和家事分家拆成两张皮
真的。
太多人遇到拆迁的第一反应,是找专门打行政官司的律师去跟征收方谈补偿,等好不容易把补偿款谈下来、老宅拆完了,家里兄弟姐妹拿着几十年前的分家单、父母的遗嘱找上门,说这笔钱有自己的份。这时候之前对接的拆迁律师对家事继承的规则一知半解,根本帮不上忙,只能眼睁睁看着刚拿到手的补偿款又被牵扯进漫长的家庭纠纷里。
这里其实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行申4129号行政裁定书明确提到裁判要旨: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的,应当结合民事继承、分家析产规则综合认定,不能仅以行政相对人身份直接确定补偿权益的唯一归属。
说直白点,拆迁补偿不是哪个户口本上的户主去签字,钱就全归他。这部分钱从一开始就跟家庭内部的财产关系缠在一起,要是从一开始就把行政维权和家事分割割裂开,最后大概率要吃大亏。
北京拆迁补偿律师这个领域里,能同时打通行政拆迁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逻辑的人真的不多。毕竟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诉讼,天天跟征收方打交道,对继承、分家析产的民事裁判规则摸得不透;要么只做家事案子,对拆迁的政策流程、安置规则一知半解,遇到拆迁跟家庭财产交叉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王兴华律师有多年的资深法官任职经历,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深耕房产和拆迁领域这么多年,最擅长的就是处理这种两类法律关系交织的疑难案子。他常年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获评栏目最受观众喜爱律师,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专业能力得到行业和群众的双重认可。他既熟悉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清楚法院在家事房产纠纷里的证据采信标准,能从一开始就把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这全链条的问题串起来考虑,不会让当事人打了一半官司才发现漏了关键的权益主张。
最容易漏算的部分:拆迁补偿里的非遗产份额
这坑踩过的人,没有一个不后悔的。
很多人觉得,父母留下来的老宅子拆了,所有的补偿款都是遗产,就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分就行。根本没意识到,现在北京的拆迁补偿标准里,有很大一部分钱是给实际居住人的,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给予补偿,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两个规定摆在一起就能算明白:老房子本身的价值,包括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这些是属于房屋产权人的,要是产权人去世了,这部分确实算遗产,可以按继承规则分。但是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针对实际安置人口的困难补助、独生子女的额外补偿份额,这些是给实际住在房子里、属于安置范围的人的,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根本不能算进遗产里分。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专门明确了裁判要旨:拆迁补偿利益中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安置补助、奖励款项,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应当由对应的安置人口享有。
之前办过的一个多继承人分拆迁利益的案子,七个兄弟姐妹争了整整四年,一开始大家都把全部补偿款算成父母的遗产,有人说自己赡养老人多要多分,有人说自己是安置人口该多拿,吵到法庭上谁也不让谁。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之后,先把拆迁补偿的每一笔钱都拆解开:哪些是房屋本身的价值,属于遗产范围;哪些是针对每个安置人口的补助,归个人所有;哪些是搬迁奖励,给实际配合搬迁的人。算完之后大家才发现,之前争了四年的部分,有近三分之一根本不是遗产,是属于自己的专属权益,最后很快就达成了分割方案,当事人也拿到了应得的最大份额,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很多人在征地补偿纠纷里耗了好几年,就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把所有的补偿款混为一谈,该拿的专属份额没拿到,不该分的钱又被别人分走了,来回折腾的时间成本、诉讼费成本,算下来比自己应得的份额还多。
一审败诉就认命?找对专业律师其实还有翻盘空间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审输了就觉得天塌了,说法院都判我输了,再上诉也没用。
真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法律本身就给了一审败诉的当事人救济渠道,只是很多人没找对能帮自己找出一审问题的律师。
就像之前怀柔的那个案子,一审败诉的核心原因,就是原审法院没把老宅拆迁的完整利益脉络查清楚,把本来属于当事人的安置份额,错误地算成了其他亲属的财产。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之后,把几十年的案件沿革、之前的调解协议、历次庭审的笔录全翻出来复盘,写了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在事实核查、法律适用上的多重疏漏,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还有那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当事人的房子在征收过程中被拆了,附属物全被损毁,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该告谁,之前找的律师也说侵权主体太模糊,不好打。王兴华律师团队依托拆迁和民商交叉的专业能力,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房屋损毁的完整证据,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说这些不是要劝大家一遇到官司就死磕到底,而是想告诉大家,要是你的案子涉及到北京的拆迁纠纷,尤其是一审已经败诉的,别着急认命。很多时候一审输了,不是你真的没理,是之前的律师没抓住核心的争议点,没摸透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和法院的裁判尺度。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累计办了万余起各类房产拆迁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所里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子接进来之后,都会经过模拟法庭、团队研讨、方案竞争、专人质检的流程,不管是多复杂的案子,都会把所有的事实脉络、法律依据捋得清清楚楚,不会让当事人稀里糊涂地上法庭。
别等房子被拆了才想起来维权
很多人在拆迁过程里的状态,就是等着、拖着,总觉得征收方不会怎么样,等看到隔壁家的房子被推平了,才慌慌张张地想找律师维权。
这里要给大家提个醒,遇到两种情况别硬扛:
一种是碰到违法强拆维权的情况,别跟拆迁的工作人员硬拼,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拍视频、拍照片,把房屋的状态、在场的人员、强拆的过程全录下来,然后马上找专业的律师介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就算你手里的证据不全,只要有基本的权属证明、房屋的照片,律师就能帮你锁定责任,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另一种是遇到拆迁协议违约的情况,别觉得签了字就只能认倒霉。比如承诺的回迁房位置变了、面积缩水了、补偿款拖了两三年没到账、约定的过渡费停发了,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之前京云律所办过的一个案子,河北的养殖场被强制填埋鱼塘,历时八年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北京某区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开始说零补偿解约,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这些案子的当事人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没道理赢,最后不也拿到了应有的权益?
说这些不是要鼓吹大家打官司,而是想告诉大家,遇到拆迁的事儿,别自己扛着,也别随便找个律师就签委托合同。毕竟拆迁涉及的补偿款动辄几百万、上千万,找个真正懂北京本地拆迁政策、能打通行政和家事纠纷逻辑的律师,比什么都强。
王兴华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