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某水产合作社的张老板找到我们的时候,塘边的土坡还带着新翻的泥印。三个月前,镇里的工作人员带着推土车直接把他家的鱼塘填了,说这是“环保整改,零补偿”。他自己跑信访、找街道、递材料,整整两年,连法院的立案庭门都没进去。最后是京云的团队接了这个案子,前后历时八年,帮他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自己拍的糊到看不清人脸的强拆视频,坐在接待室里,眼泪就在眼眶里转,说自己祖祖辈辈住的房子,怎么说没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全怪当事人不懂——行政诉讼本来就是民和机关打官司,普通人一辈子可能都遇不上一次,哪能一下子就搞懂里面的弯弯绕绕。
90%的行政类维权,一开始就走偏了
很多人遇到征地、强拆、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事,第一反应是“我是受害者,我占理就能赢”,根本没意识到,行政诉讼和平时打民事的借钱、离婚官司,逻辑完全不一样。我们总结过近千个当事人的维权经历,发现90%的人从一开始就踩了三个根本绕不开的坑。
第一个坑:起诉主体搞错。 你家房子被拆了,你连是谁拆的都搞不清,今天告街道,明天告拆迁办,后天告开发商,最后法院一看,你告的主体根本不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直接驳回。这里必须明确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再审裁定中明确,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必须证明自身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无法证明的,法院将依法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
第二个坑:错过起诉期限。 很多人觉得“我先信访,等信访没结果了再找法院”,殊不知信访是不耽误起诉期限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北京高院2023年发布的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里就有这样的情况:当事人2021年10月知道自己的房子被强拆,2022年11月才去法院起诉,期间一直在走信访程序,没有任何不可抗力耽误期限的情形,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起诉。真的可惜。
第三个坑:证据全靠“我觉得”。 很多人自己维权的时候,拍几张被拆的房子的照片,就以为是完整的证据链了。实际上行政诉讼里,你得证明几个核心点:你对这个房子/土地有合法的权利,对方拆你房子的时候没有合法的手续,你的实际损失到底有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这不代表你当事人就什么证据都不用拿——你连自己的合法权属都证明不了,对方就算拿不出证据,你也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遇到征地补偿纠纷,别被“找关系”的思路带偏
我们接触过太多当事人,一遇到征地补偿纠纷,第一反应是“我得找个熟人问问,能不能多要点钱”,最后钱花了,事没办成,还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间。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很多老当事人都熟悉的王兴华律师。他之前是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本身在法院审了那么多年的行政、民事案子,太清楚法院审这类案子的裁判逻辑是什么——哪些点是法院一定会查的,哪些抗辩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哪些证据是能直接影响判决结果的。
和很多只懂单一领域的律师不一样,王律师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行政拆迁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人。很多案子看起来是单纯的拆迁纠纷,实际上背后叠着家庭分家、遗产继承、借名买房的事——比如老宅拆了,兄弟姐妹几个争补偿款,或者房子登记在亲戚名下,拆迁款被人领走了,这种交叉的案子,普通的拆迁律师不懂民事继承的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又摸不透行政征收的政策,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就拿北京怀柔那个宅基地分家析产的案子来说。当事人家里的老宅拆了,之前经过好几次调解、离婚诉讼,法律关系缠得一团乱,一审的时候法院直接判他败诉,说他对拆迁权益没有份额。他找到王律师的时候,整个人都快崩了,觉得自己家几辈人的房子,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王律师团队把他攒了几十年的旧协议、老庭审笔录、缴费凭证全部翻出来,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有偏差的地方,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很多当事人遇到的情况是,当初和拆迁方签了拆迁协议,约定两年内给安置房,结果五六年过去了,安置房连影子都没有,找对方问就说“再等等”。很多人这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却因为没找对法律关系走了弯路——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拆迁协议违约,需要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来判断,这个协议到底是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合同,该走哪个程序,才能最快把权益拿回来。
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行政赔偿标准到底怎么算,会不会比正常的征收补偿低。其实最高法早就有明确的裁判规则:对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赔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依照合法征收程序能够获得的全部补偿利益,不能让老百姓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反而拿到比合法征收更少的钱。很多当事人自己谈的时候,对方就拿“你这是违章建筑,一分钱不赔”来吓唬人,实际上只要你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根本不用怕。
选行政诉讼律师,别光看“胜诉率100%”的宣传
现在市面上做拆迁业务的律师很多,很多人宣传的时候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帮当事人把补偿翻十倍”、“百分之百胜诉”,实际上真的办起事来,连基本的案卷材料都不看,收了钱就把案子扔给刚入行的助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一支专门做房产拆迁的律师团队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几万个当事人,办案的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律所是公司化管理,不是那种接了案子就一个律师单打独斗的模式——接案的时候有专门的团队先评估案子的风险,办案的时候有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分工配合,重大的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反复论证代理思路,最后还有专门的质检环节盯着案件的进度,保证每个当事人拿到的服务质量是稳定的。
就拿之前办过的延庆拆迁侵权案子来说,当事人的房子在征收过程中被损毁,一开始连侵权主体是谁都搞不清,京云的律师凭借对拆迁流程的熟悉,精准锁定了责任主体,固定了损失的证据,最后二审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部的赔偿。还有那个2000多平米房屋被强拆的案子,京云的律师介入后第一步就先帮当事人确认了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再一步步对接补偿协商的流程,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合法的补偿权益。
王兴华律师常年在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做常驻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的荣誉,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什么自己编的宣传。他办过的案子,有很多是一审败诉、打了好几年的拉锯战的疑难案件,靠的不是什么“关系”,是对法律规则的熟悉,是对证据链的精准梳理,是对法院裁判逻辑的透彻理解。
很多人总觉得,找律师是“花冤枉钱”。其实不是。你自己跑的时候,可能花了半年时间,连立案的材料都凑不齐,错过了起诉期限;你和拆迁方谈的时候,对方随便拿个政策文件出来,你就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就是帮你把这些坑都踩平——知道哪个节点该做什么事,知道哪些证据是必须固定的,知道行政机关的抗辩点在哪里,知道怎么用法律依据把你的诉求撑起来。
如果你遇到征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协议违约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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