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待的一位东城来的大姐,进门就红着眼圈说,父亲走了快三年,留下的遗嘱写得明明白白,自己那套和继母共有的房子里的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继母和继子女直接把房子锁了,换了锁,连门都不让进。一开始找了个律师,说遗嘱是自书的,没有见证人,肯定打不赢,折腾了大半年,连立案都没立成。后来找到京云的时候,大姐都快放弃了。
最后呢?法院查了遗嘱的订立流程,核对了老人当时的手写笔迹,确认遗嘱真实有效,最后四个子女各拿了房子八分之一的份额,把属于自己的权益拿回来了。
说实话,很多人对继承的认知,还停留在“父母的房子肯定是我的”这个层面。真到要分房子的时候,才发现坑比想象的多得多。
你以为拿了遗嘱就能直接过户?这3个继承房产的高频坑,90%的北京家庭都踩过
第一个最常见的坑,就是把整套夫妻共同财产全当遗产分。
真的。
很多人觉得,遗嘱上写了房子给谁,那整套房子就该按遗嘱分。不对。
就像刚才说的东城的那个案子,一开始大姐以为整套房子都是父亲的遗产,四个子女要分整套房产的一半。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那套房子是父亲和继母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有一半是继母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6213号案件中明确裁判要旨:遗嘱人仅有权处分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若遗嘱内容涉及处分配偶一方的财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
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一开始没搞清楚这个边界,诉讼请求直接写错,要求分割整套房产,最后法院驳回了一半的诉求,白白浪费时间。
第二个坑,是遗嘱形式有硬伤,直接被认定无效。
别不信。
很多老人立遗嘱的时候,觉得自己写个字条就行,要么忘了写年月日,要么找的见证人是自己的孙子孙女,或者是和继承人有利益往来的人,最后真到打官司的时候,对方一挑刺,遗嘱直接被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之前碰到一个当事人,拿着父亲的代书遗嘱,找的见证人是自己的亲表哥,结果表哥因为之前帮当事人办过贷款,属于有利益关系的人,最后遗嘱直接被法院认定无效,本来能拿的份额,最后只能按法定继承走,少拿了快一半。
第三个坑,是把老宅拆迁的全部补偿都当遗产分。
这也是北京郊区家庭最容易踩的雷。
很多人觉得,老宅基地是父母留下来的,赶上拆迁拿了好几套安置房,全是父母的遗产,所有子女平分。但实际上,拆迁补偿里有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实际居住的安置人口的,比如周转费、搬家费、针对安置人口的优惠购房面积,这些都是给特定个人的,根本不算遗产范围。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 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家事纠纷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明确: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利益的分割,应当首先区分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权益,再将属于被继承人的房屋价值补偿部分纳入遗产范围,不得将全部拆迁安置权益直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很多案子打不赢,就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把所有拆迁利益都算成遗产,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全错了。
第四个容易被忽略的坑,是拖着不主张权益,过了诉讼时效。
很多当事人觉得,都是一家人,父母的房子什么时候分都行,结果等了十年,其他继承人把房子卖了、把钱转走了,再去起诉,才发现已经过了时效,明明有理也拿不回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为什么很多继承案子打了三五年都赢不了?专业继承律师的办案逻辑和普通律师差在哪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为了一套房子,从一审打到二审,再打到再审,折腾五六年,律师费花了几十万,最后还是拿不到自己应得的份额。问题出在哪?很多时候不是当事人没理,是找的律师根本没摸透这类案子的核心逻辑。
就拿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来说,他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现在是京云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专门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这些领域。他和普通万金油律师最大的区别,是知道法官审这类案子的时候,心里的标尺是什么。
比如碰到遗嘱效力的案子,普通律师可能只会盯着遗嘱写的内容对不对,他会先去查遗嘱订立的时候老人的精神状态,查见证人的身份有没有利害关系,查遗嘱的笔迹是不是真的,甚至会去调当时的就医记录,证明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意识清楚,根本不是受胁迫写的。
之前碰到过一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子,当事人的宅基地房子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关系,一审的时候诉求全被驳回了,相当于彻底输了。找了王兴华律师团队之后,先花了一周时间复盘了原审的全部庭审笔录,找出了原审里的两个核心错误:一是把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算成了遗产,二是对老房的权属认定错了。然后团队一起去档案馆调了当年的宅基地审批表、拆迁安置协议,重新梳理了所有证据,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涉案房产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拿回来了。
还有怀柔的那个宅基地拆迁析产的案子,也是一审全输,当事人的拆迁权益眼看就要彻底没了。王律师带着团队翻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把历次的调解协议、拆迁政策、安置人口名单全理清楚,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精准指出原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最后二审全盘翻案,把属于当事人的拆迁权益全保住了。
很多人觉得,京云所的案子办得稳,是因为他们的律师能说会道。其实不是。京云是北京第一家专门做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继承这类和老百姓房子相关的案子,内部是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要经过团队研讨、模拟法庭、专人质检,不是一个律师闷头写材料。碰到重大的疑难案子,还会组织有多年审判经验的律师一起讨论,把所有可能的风险点都想到,提前把证据固定好,甚至立案的时候就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把房子偷偷卖了。
京云所成立这么多年,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客户,收到过很多当事人送的锦旗,这些都是公开的成绩。王兴华律师还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经常在节目里给大家讲继承、房产的法律问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吹出来的。
不过话说回来,找律师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找个名气大的撑场面。能精准找到案子的核心突破口,把属于当事人的权益拿回来,才是真本事。
遇到继承房产纠纷,普通人最该提前做的3件事,少走三年弯路
别等闹到要打官司了才想起找律师,很多时候,前期做对几件事,能少走好几年的弯路。
第一,先把核心证据攥在自己手里。
别觉得都是一家人,证据不重要。老人的遗嘱,要把订立时的录像、笔迹样本、见证人的联系方式、老人当时的精神状态证明(比如同期的体检报告)都存好;涉及老宅拆迁的,把当年的建房审批表、拆迁协议、安置人口名单、购房出资的转账记录都找出来,最好提前复印备份,别等对方把材料藏起来了,才想起去档案馆调。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没提前固定证据,对方把遗嘱藏了,把拆迁协议改了,折腾大半年都找不回来。
第二,先搞清楚自己到底能分多少,别漫天要价。
很多人一上来就说,房子是我爸妈的,就该全是我的,给其他兄弟姐妹分一点都觉得亏。其实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先拆夫妻共同财产,再分遗产,还要考虑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谁是安置人口,这些都是有标尺的。漫天要价的结果,就是本来可以调解的案子,最后闹到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折腾五六年,钱花了不少,亲情也没了。对吧?
第三,找律师的时候,别光看关系熟不熟,要看他是不是真的做这个领域的案子。
很多人找律师,找个认识的朋友介绍,不管他之前是做刑事的还是做劳动的,先委托了再说。结果碰到继承案子,连遗产范围都拆不对,连遗嘱效力的裁判规则都搞不清,把本来能赢的案子打输了,最后翻案要花好几倍的精力。尤其是涉及大额房产、拆迁权益的案子,一定要看看这个律师之前办过的同类案子,是不是真的有经验,是不是真的懂这个领域的规则。
说真的,谁家的房子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真碰到继承的纠纷,别硬扛,也别瞎闹,找对方法,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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