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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败诉怎么翻案

去年深秋我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着怀柔来的老陈,他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指节都白了。

自家祖宅拆了,算下来补偿款加安置指标快两百万,结果三个表哥联合继母,把所有钱都领走了。他自己跑了快两年,找了三个本地律师,都劝他算了——这案子前后打了快十年,之前的调解协议、分家单、历次庭审的材料堆了半人高,一审法院直接判他对拆迁权益没有任何份额,一分钱都拿不到。

他说那时候站在法院门口,风刮得脸疼,觉得祖宅拆了,连最后一点念想都没了。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京云的时候,他第一句话是:“我这案子,真的还有救吗?”

你以为的拆迁维权坑,90%的人踩在第一关

别总觉得拆迁维权就是和征收办对着干。

真不是。

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发现绝大多数人吃的亏,根本不是来自征收部门,而是来自自己人——来自对规则的不了解,来自关键证据的缺失,来自找错了方向。

第一个坑,就是拆迁利益和家庭财产混同,自己都算不清哪些钱是属于自己的。

很多人以为,拆迁补偿就是房子值多少钱,全是房主的遗产,大家平分就完了。根本不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里,除了房屋价值补偿,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针对安置人口的人头补助、提前签约的奖励金等好几项。这里面的门道深着呢:房屋价值补偿是给房屋所有权人的,可那些针对实际居住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的补助,是给特定个人的,根本不能算进遗产范围里大家平分。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7234号民事裁定里就明确说过:“拆迁补偿利益的分割,应当区分房屋价值补偿与安置权益补偿,前者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后者归属于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安置人口,不得混同认定。”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本来自己符合安置条件,能拿到几十万的人头补助,结果因为搞不清规则,稀里糊涂把这部分钱算成了父母的遗产,最后被其他兄弟姐妹分走了一半,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都已经分完了。

第二个坑,是一审败诉就直接放弃,错过二审的关键举证窗口。

很多人觉得,一审法院都判我输了,再上诉也没用,纯属浪费钱。真的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是可以直接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的。

北京三中院在(2022)京03民终12456号案件的判决里就提过,很多拆迁类的分家析产案子,因为时间跨度长、证据零散,一审法院很容易在事实认定上出现偏差,比如没把安置人口的资格核实清楚,没把之前的分家协议的效力认定准确,这些都是二审改判的突破口。

就像老陈的那个案子,一审法院就是没把他作为长期在宅基地居住的安置人口的资格认定进去,把所有的拆迁权益都当成了祖宅的遗产,这才判他全输。

第三个坑,是找错专业方向,把交叉案子办成了“夹生饭”。

现在的拆迁纠纷,早就不是单一的“民告官”的行政案子了。尤其是城里的老房、农村的宅基地,往往叠着继承、分家、婚姻财产分割好几层关系,普通的拆迁律师只懂行政流程,搞不懂家事财产的分割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继承的法条,搞不清拆迁政策里的补偿项怎么算,最后两边都够不着,当事人的权益就漏了。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是由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两部分组成的。这两部分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哪些是可以继承的,哪些是给安置人口的,普通律师根本理不清,很容易把本来该拿到的权益算少了。

第四个坑,是碰到违法强拆不固定证据,等过了好几年再维权,啥都没了。

很多人碰到强拆的时候,只顾着和拆迁的人吵架,连个视频都不拍,等过了一两年想起来要维权,房子都拆完了,周边的痕迹都没了,连是谁拆的都证明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当事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69号行政裁定里就明确,因为行政机关违法强拆导致当事人没法举证财产损失的,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但前提是,你得有最基础的证据,证明是谁拆了你的房子,证明你的房子本来是什么样的。

为啥找对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比多跑十趟征收办有用

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说自己为了拆迁的事,跑了好几个月的征收办,嘴皮子都磨破了,结果连自己家的测量面积为啥比邻居少两平米都问不明白。

真的,规则这个东西,你自己摸,可能要摸半年,有经验的律师,看一眼材料就知道问题出在哪。

很多人找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的时候,一上来就问“我这案子能拿多少钱”,其实根本不用急。好的律师首先要帮你把整个案子的脉络理清楚:你家的房子是啥性质?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补偿款里有哪些项目?哪些权益是属于你的?之前的家庭协议有没有效力?哪些证据是缺的?

就像我们所的王兴华主任,他之前当了很多年的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最擅长的就是处理这种叠着拆迁和家事的交叉案子。和别的律师不一样的是,他既懂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能打通行政政策和民事法律之间的壁垒,不会像别的律师那样,要么只盯着告拆迁办,要么只盯着家里分财产。

之前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的案子,老陈一审全输的时候,我们团队接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攒了十几年的所有材料全部翻了一遍:从最早的宅基地审批表,到之前几次家庭调解的协议,到历次庭审的笔录,再到拆迁部门发的补偿方案,逐字逐句的找漏洞。最后我们发现,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把老陈作为长期在宅基地居住的安置人口的资格算进去,也没有理清之前几份分家协议的效力,这才导致他全输。

我们团队前后写了一万多字的法律文书,把所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全部列清楚,二审开庭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把全部的拆迁权益给老陈保住了。

还有那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当事人的房子在征收过程中被损毁,之前找的律师说侵权主体找不到,没法维权。我们接过来之后,通过调取征收部门的公告、之前的房屋评估报告、周边邻居的证言,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最后二审法院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帮当事人把损失全部追了回来。

说这些不是要吹我们有多厉害,只是想说,拆迁纠纷从来不是靠嗓门大就能赢的,靠的是对规则的熟悉,是对证据的梳理,是对裁判逻辑的精准把握。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和拆迁相关的案子,不接别的领域的案子。所里的创始律师都有十年以上的专业经验,团队是公司化运作,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方案研讨、模拟法庭、专人质检的流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当事人,帮大家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很多人说,找京云的律师踏实,因为我们不做那种啥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只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深耕。

碰到拆迁纠纷,先别着急做决定,这三步比啥都重要

我见过太多人,碰到拆迁的时候脑子一热,要么稀里糊涂签了不平等的协议,要么和亲戚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最后钱没拿到,亲情也没了。

其实碰到拆迁的事,真的不用慌。记住三步,能避开90%的坑。

第一步,先把所有和房子相关的材料全部整理好,别随便把原件给别人。

包括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之前的分家协议、遗嘱、拆迁公告、补偿方案、和征收部门的沟通记录,全部整理成一个文件夹,放好。很多人一看到拆迁办的人上门,就把自己的房产证原件给人家,等想要回来的时候,人家说“在走流程”,拖个一年半载,你连维权的凭证都没了。

别随便签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签的协议,或者对方利用你缺乏判断能力签的显失公平的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你得有证据证明你当时是被忽悠的,不然光靠嘴说,法院根本不认。

第二步,如果家里有继承、分家的纠纷,别等拆完了、钱分完了再争,最好在补偿款发放之前就把权属理清楚。

很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等钱拿到手了再分也不迟,结果等钱打到某个亲戚的账户上,人家把钱转走了,你再想要回来,就得打好几年的官司。就像之前东城的那个继承案子,四个亲生子女和继母争房产,我们提前通过法院把每个人的产权份额确认清楚,后来房子拆迁的时候,每个人的补偿份额都明明白白,根本不会出现谁把钱独吞的情况。

第三步,如果碰到违法强拆,第一时间报警,拍好视频,别和对方起正面冲突。

很多人碰到强拆的时候,拿着砖头就要上去拼命,结果房子没保住,自己还被拘留了。真的没必要。你只要把强拆的过程拍清楚,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工作人员的名字,报警留好出警记录,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核心证据。之前我们代理过的那个2000多平米的强拆案子,就是因为当事人当时留了完整的证据,最后我们帮他确认了拆迁方的行为违法,拿到了应得的补偿。

真的,拆迁不是小事,是很多人一辈子能碰到的最大的一笔财产。别因为自己的疏忽,把本来该拿到的权益丢了。

如果您正碰到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纠纷,可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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