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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怎么选?结合违法强拆维权真实案例拆解拆迁维权坑点

去年冬天接的一个延庆的当事人,进门的时候羽绒服上还沾着泥。他家的合法住宅在项目征收过程里,被进场施工的队伍把院墙推了,果窖砸了,连院里种了二十年的核桃树都被连根刨了。一开始他听了朋友的建议,直接起诉施工队要求民事赔偿,结果一审法院查下来,施工队是受征收部门委托进场的,民事起诉的主体不对,直接驳回了他的诉求。

他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自己家的房子被拆了,告谁都不对?

后来他通过之前的老客户介绍,找到京云所的王兴华团队。团队接案之后,第一时间把征收部门追加为适格被告,固定了征收委托的相关证据,梳理了全部财产损失的明细,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面支持了他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你看,就这么个简单的事,一开始因为找错了方向,差点把本该拿到的赔偿拖没了。

很多人碰到这类拆迁相关的纠纷,第一反应是找个认识的律师就行,根本没意识到,能打这类官司的行政诉讼律师,和普通的民事、刑事律师,差别真的太大了。

那些拆迁维权里普通人踩过的致命坑

第一种最常见的坑,就是告错责任主体。

很多人碰到房屋被拆、附属物被毁的情况,第一反应是“谁拆的我告谁”,盯着施工队、村委会这些直接动手的主体告,完全忘了背后的委托方是谁。

这里必须明确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七十一号)第二十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号行政裁定里写的明明白白:征收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委托施工主体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即便拆除行为看似由施工方独立实施,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就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得以拆除主体为非行政机关为由不予立案。

多少人就是卡在这一步,一审二审折腾大半年,最后因为主体不对被驳回,连实体权益都没来得及审。

太亏了。

第二种容易被忽略的坑,就是证据留存缺位,损失认定拿不出硬材料。

很多人觉得,东西被拆了,我大概算个数让法院判就行,反正有损失。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对应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印发的《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办案指南》(京高法发〔2022〕18号)里也明确了裁判尺度: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损毁时未第一时间固定财产清单、附属物价值凭证的,人民法院将结合在案证据、本地同类财产价值标准酌定损失数额,被征收人主张的无证据支撑的高额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家里被拆的时候,连一张完整的房屋全景照片都没有,说自己家里有多少红木家具、多少收藏的字画,拿不出任何证据,最后法院只能按最基础的标准酌定赔偿,和自己实际的损失差了十万八千里。

第三种最让人惋惜的坑,就是维权时效踩线,白白错过救济期限。

很多人碰到纠纷,第一反应是“我跟对方好好协商,总能谈成”,今天找街道谈,明天找施工队聊,来回磨个一年半载,等对方彻底不搭理了,才想起来要起诉,结果一看,早就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

这里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4567号行政裁定里的裁判要旨很明确:被征收人知晓房屋被拆除事实后,长期就补偿问题与施工队、村委会反复协商,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经过后,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起诉。

真的,别不信。

时效这个东西,不等人的。

为什么懂行政+民事交叉的行政诉讼律师,能打破维权僵局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总觉得只要是律师就能打行政官司。真不是。

就拿拆迁类的案子来说,很多时候根本不是纯粹的行政纠纷。比如老宅拆了,家里兄弟姐妹争拆迁款,这就是行政+民事的交叉;比如房子是父母留下来的,没立遗嘱,碰到拆迁,要先确权继承,再谈拆迁补偿,这又是交叉;甚至还有的案子,前面是行政机关的征收程序违法,后面牵扯到婚内财产分割、代持房产的确权,关系缠的像一团乱麻。

普通的行政诉讼律师,可能只懂怎么告行政机关,碰到后面的分家析产、继承分割的民事问题,就接不住;普通的民事律师,可能连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起诉期限、证据规则都搞不清,碰到行政类的程序问题就卡壳。

说实话,能打通这两个领域的律师,真的不多。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国内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领域多年,本身就有征地拆迁+家事民商的双领域从业积淀。和别的律师不一样,他既精通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也熟悉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裁判标准,能处理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交叉案件——这是很多单一领域的律师根本做不到的。从业这么多年,他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专业能力是经过主流媒体和行业双重认证的。

比如之前接的那个河北养殖场的案子,当地因为环保整治,把合作社的鱼塘强制填埋了,前后扯了八年,之前找的律师要么只按民事侵权告,要么只按行政赔偿走程序,始终拿不到合理的赔偿。王兴华团队介入之后,先是固定了行政机关强制填埋的违法证据,又梳理了合作社的养殖资质、历年的经营收入、附属设施的投入成本,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还有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的案子,当事人因为之前的婚姻、继承纠纷,一审的时候全面败诉,拆迁对应的权益全没拿到。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包括之前的调解协议、历次的庭审笔录,指出原审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多重错误,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你看,这类案子如果找个只会打单一领域的律师,很可能就卡在某个程序上,永远翻不了盘。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的价值,从来不是帮你“写个诉状”这么简单,而是能从一团乱麻的事实里,找出最核心的法律关系,找准最对的维权路径,不会让你因为走了弯路,白白损失合法权益。

碰到征地补偿纠纷,普通人最该提前做的3件事

很多人总觉得维权是找了律师之后的事,其实从你家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的那天起,你自己的每一个小决定,都可能影响最后的维权结果。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全部证据。从看到征收公告开始,就把家里的房屋现状、附属物、装修、院内的树木、存放的物品,全部拍清楚、录全,原始的文件存在云端备份,不要等东西被拆了才想起来没拍。不要觉得“反正都是我的东西,大家都知道”,法庭上只讲证据,不讲人情。

第二,不要随便签空白协议。不管对方的工作人员说的多好听,“先签了走流程,补偿后面再补”“大家都签了,你签了不吃亏”,只要协议上没有写清楚具体的补偿金额、安置面积、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一个字都不要签。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当初稀里糊涂签了空白的拆迁协议,后面对方随便填了个极低的补偿数,就算起诉,也因为自己签了字,很难推翻。很多时候的拆迁协议违约纠纷,从签协议的那一刻就埋下了隐患。

第三,不要拖过法定的起诉期限。碰到强制拆除、违法断水断电的情况,不要总想着“我再跟对方谈一谈”,谈是可以谈,但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把该走的法律程序走起来,别等谈了两三年,时效过了,再想起诉都立不上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走专业化的路线,全所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件,而且是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分工,从案件接收评估,到主办、辅办律师配合,还有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会让案子随便交到一个刚入行的新人手里瞎办。成立这么多年,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客户,足迹遍布全国一千多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是之前走了无数弯路,一审败诉、甚至再审都走到头了,才找到团队,这种时候的维权难度,其实比一开始就找专业律师大太多了。

如果您正碰到违法强拆维权、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引发的家事财产交叉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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