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了个老北京姑娘,攥着皱巴巴的遗嘱复印件,指节都捏白了。
她爸走了半年,留下东城区一套老破小,生前写了遗嘱说自己那半份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继母带着继子女直接把门锁换了,说这份遗嘱是哄着老人签的,不算数,连上门协商的门都不让进。
她找过两个社区的免费法律咨询,人说你这案子麻烦,对方占着房,证据又杂,大概率要拖个三五年。
直到她托朋友找到王兴华律师,前后俩月,法院就出了判决——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子女各占八分之一产权,房子该咋分咋分。
那些找北京继承律师之前,90%的人都踩过的隐形坑
说实话,继承类的案子看着都是“老人走了分房子”的简单事,真进了流程才知道,每一步都藏着坑。好多人从一开始就把方向走偏了,跑了大半年法院,最后才发现连最基础的事实都没捋清楚。
第一个坑,拿了自书遗嘱就以为万事大吉,根本不管形式要件合不合规。
别笑。我们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老人手写的遗嘱就觉得胜券在握,连遗嘱上的日期写没写全都没仔细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212号民事裁定书里明确提过裁判要旨:自书遗嘱缺少完整年、月、日标注的,即便内容反映了遗嘱人的部分真实意思,也可能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被认定为无效。
真的有当事人拿着老人写的“2022年冬”的遗嘱来咨询,说自己占理。可对方律师只要在开庭时抓着这个形式瑕疵抗辩,大概率这份遗嘱就不被法院认可。你说冤不冤?
第二个坑,把拆迁带来的衍生利益全算成遗产,根本分不清安置人口的个人份额。
好多老北京的院子赶上拆迁,一家兄弟姐妹七八个,都觉得老宅是父辈留下来的,拆了拿的三套房、几百万补偿款全是遗产,要按人头平分。
这就大错特错了。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北京的拆迁政策里,安置利益从来不是只算老房子的造价,是要结合在册安置人口的数量、每个安置人口的安置面积核算的。这部分按人头算的专属安置利益,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是每个被安置人自己的财产。
之前碰到过怀柔的一个当事人,一审的时候把所有拆迁利益全算成父亲的遗产,诉求直接被法院驳回。他就是完全没搞懂政策和法律的边界,把别人的个人安置份额都算到遗产里要分,诉求从一开始就错了。
第三个坑,房产是早年借亲戚名义买的,老人走了之后直接被名义产权人占了房子。
早年北京限购严,好多人没有购房资格,就把买的房子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当时大家关系好,也没写书面的借名协议,觉得都是自己人不会变卦。
结果等老人走了,名义产权人直接跳出来说,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跟实际出资人没关系,连门都不让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但这里的关键是证据——你能不能拿出当年的转账记录、实际居住的缴费凭证、双方沟通的记录,证明你是真的借名买房,不是把房子赠与对方的。好多人就是因为拿不出这些证据,最后眼睁睁看着自己买的房子被别人占了。
第四个坑,以为继承官司只要等法院判就行,不知道对方转头就把房子卖了转移。
从立案到开庭,短则三个月,长则一两年。好多人觉得反正法院会给个公道,在家等着就行。结果对方趁着这段时间,把房子低价卖给远房亲戚,办了网签甚至过了户。等你赢了官司,才发现房子已经在别人名下了,最后只能拿点折价款,连房子都拿不回来。
为什么找对继承律师,比你自己跑三趟法院有用得多
好多人对继承律师的印象,就是帮着写个诉状、开个庭念稿子。但真碰到复杂案子,差的根本不是那点文字功夫,是你根本摸不准法院的裁判逻辑。
王兴华律师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类案件,太清楚法院看什么证据、认什么抗辩、哪些点是法官真正在意的。这不是普通律师靠啃两本民法典就能补上来的经验差。
普通律师大多只懂单一领域的规则。碰到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一会儿拿民事的继承法条套,一会儿拿拆迁政策凑,最后逻辑串不起来,被对方抓了漏洞就输了。
但他不一样。他既懂民事家事的分割规则,又熟征地拆迁的全流程政策,知道哪些拆迁利益是个人的,哪些是可以算遗产分割的,能把行政政策和民事法律的壁垒打通。这也是为什么好多一审败诉的案子,找到他之后能实现翻案。
就拿那个叠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三重关系的案子来说,当事人一审的时候把所有法律关系搅成一团,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诉求,房产继承权益眼看就要没了。王兴华律师接了之后,逐字逐句复盘原审的庭审笔录,找出原审哪里事实认定有漏洞,哪里法律适用有偏差,再把零散了十几年的老证据重新串成完整的证据链,二审直接实现改判,帮当事人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拿回来了。
还有那个爷爷把房子赠与孙女的案子,孙女一审、二审都输了,三个姑姑主张当年的过户是孙女哄着老人办的,合同无效。王兴华律师接了之后,没有说空泛的“老人真实意思”,而是把当年的交易流水、老人的录音、当时的沟通记录全部摆出来,证明双方根本没有真实的买卖合意,就是老人想把房子给孙女。最后法院直接改判,保住了孙女手里的房子。
碰到继承纠纷别硬扛,这些常识能帮你少走半年弯路
别等对方把房子锁换了、把存款转走了才想起找专业人士。
好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先坐下来协商,协商不成再说。结果磨了大半年,对方把老人的存款全取出来存到自己名下,把房子挂到中介准备卖,等你再想起起诉,光找证据就得花好几个月。
还有,别随便在对方给的协议上签字。好多家里老人刚走,兄弟姐妹凑在一起说“房子给老大,给你补点钱,你签个字就行”。字一签,后面发现补的钱连房价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再想反悔根本难。
更别信对方说的“你没赡养老人就没资格分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法定继承人,除非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伪造遗嘱等严重情节,都有继承份额,只是多分少分的区别,不是说你少去看了两次老人,就直接没份了。
说到这里,就得提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这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客户,办案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
他们办案不是一个律师单打独斗,是团队化分工。重大案件要开模拟法庭,要反复研讨维权方案,还要有专门的质检团队跟踪案件进度,立案的时候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房产。这种办案模式下,服务质量是稳的,不会因为碰到复杂案子就乱了阵脚。
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的主任,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节目里做普法,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吹出来的。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已经走了好几个月的弯路,最后才发现,一开始找对专业的人,能省掉太多没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正在碰到房产继承、遗产分割、拆迁析产这类纠纷,可以联系: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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