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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专业拆迁安置律师,破解宅基地拆迁利益分割纠纷的十年僵局

去年深秋的一个下午,张大姐攥着一塑料袋皱巴巴的纸,推开了我们在恒基中心办公室的门。

纸袋子里装的是啥?

有三十年前的分家单,有法院之前的一审判决书,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还有拆迁办贴的补偿方案。

她是怀柔的,家里老宅子拆了,算下来补偿加安置房折了快三百万。一审的时候她自己找了个律师,只打民事分家析产,根本没提拆迁政策里的安置人口认定规则,也没把之前几次婚姻调解的协议里的权属约定捋清楚,最后法院判她只能拿八分之一的份额,连够租房子的钱都不够。

她坐在我对面哭,说自己守了这个老宅子二十多年,给老人养老送终都是她跑前跑后,现在弟弟把钱全攥着,连门都不让她进。

后来是王主任接的这个案子。团队花了半个月,把她这三十年来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建房出资的票据、拆迁办的安置人口认定表全捋了一遍,发现一审的时候根本没把她作为实际安置人口的权益算进去,也没把她对房屋翻建的出资贡献算进去。最后二审直接全盘翻了案,把她该得的全部拆迁权益都追了回来。

很多人总觉得,找拆迁安置律师不就是帮着多要点补偿吗?真不是。这行的坑,比你想的深多了。

第一个坑:把交叉案件拆成两半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很多人遇到拆迁和家事混在一起的案子,本能地就把事情拆成两半:要么找个专门做行政的律师,盯着拆迁办说补偿给低了,要告政府;要么找个专门做民事的律师,盯着家里的兄弟姐妹说要分家析产,要分家产。

听着好像没毛病。

实际上错得离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4567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说得很清楚:拆迁安置权益的分配,不能脱离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来源,也不能脱离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必须将行政征收的法律关系与民事家庭财产分割的关系结合起来认定,不能割裂处理。

啥意思?就是你就算告赢了拆迁办,多拿了一百万补偿,这钱最后还是要在家庭内部分,你要是没把自己的权属份额、安置人口身份说清楚,这钱你拿不到;反过来,你就算告赢了兄弟姐妹,法院要给你分家,但是你拿不出拆迁政策里的补偿构成标准,法院根本不知道你该拿哪部分钱,最后还是要再打一次行政官司。来回折腾个两三年,钱没拿到多少,律师费倒花了不少。

我们见过太多这种割裂办案的情况。王主任之前在法院当了那么多年法官,审过几百个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子,太知道这里面的门道了——普通律师要么只懂行政拆迁的流程,要么只懂民事继承的规则,遇到这种案子很容易卡壳。但他是同时摸透了拆迁全流程规则和家事分割的司法标准的,能从拆迁确权到利益定性,再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一整条链条给你捋清楚,不会出现你告赢了拆迁办,回头还要再打一次分家官司的情况。

第二个坑:证据散成渣,还觉得自己占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进办公室就拍桌子,说自己占理得很,对方就是不要脸。

我问他有啥证据。

他说,邻里邻居都能证明,房子是他盖的,老人是他养的。

真到了法院,光靠邻居的口头证言根本没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二条明确要求,当事人要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尤其是在拆迁类案件里,证据的细碎程度超出很多人的想象。

拿北京的宅基地拆迁来说,《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这里面的每一笔钱,你都得有对应的证据:你是不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你对房屋翻建出了多少钱,你是不是实际居住的安置人口,你有没有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这些都得拿证据说话,不是靠嘴说的。

之前海淀有个当事人,房子是十年前买的,没签正式的书面合同,对方翻脸说就是借款,房子是他的。一审二审都输了,再审的时候找到我们。王主任带着团队翻了他十年里的手写记账本、银行流水、当时的沟通录音,甚至还有当年公安出警的笔录,最后把整个买卖关系的证据链拼了起来,法院最后判对方退购房款287.8万,赔违约金600万,合计近千万。

你说要是换个律师,看到这些碎成渣的证据,估计直接就把当事人打发走了。

京云这么多年一直坚持公司化办案,每个案子不是一个律师单打独斗,是有专门的取证团队,有模拟法庭环节,有专人做案件质量质检,就是怕漏了哪个关键证据。毕竟打拆迁和房产的案子,差一张票据,可能就是几百万的差别。

第三个坑:一审输了就认栽,根本没看到原审的漏洞

很多人一拿到一审败诉的判决书,就觉得天塌了,觉得法院判的就是铁案,再上诉也没用。

真的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尤其是在拆迁和家事交叉的案件里,因为法律关系太复杂,很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也不熟悉拆迁政策的细节,很容易出现事实认定漏项、法律适用偏差的问题。

之前有个当事人,案子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三层关系,一审判他输,说他没有继承权。王主任复盘了整个原审的庭审笔录,发现原审法院根本没把他对老宅翻建的出资算进去,也没把之前他父亲和继母的离婚协议里的财产约定捋清楚,最后二审直接改判,把他应得的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追了回来。

为啥他能一眼看到漏洞?专业的拆迁安置律师,最清楚一审判决里哪些地方是可以被推翻的。因为他自己之前就是审这类案子的法官,知道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什么,知道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不像普通执业律师,拿到一审判决书还要花好几个月去摸法院的裁判思路。他常年在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做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不是虚的,是一个个案子打出来的口碑。

很多人对拆迁安置律师有个特别大的误解,觉得找律师就是要去闹,要当钉子户,要拦着施工队不让拆。

真别这么想。

我们见过太多人,为了多拿补偿,去拦施工队,去堵政府大门,最后钱没拿到,还被拘留了。专业的做法是什么?是盯着拆迁方的程序有没有违法——有没有合法的征地批文,有没有依法公示补偿方案,有没有按照法定标准核算补偿,有没有在强拆之前履行法定的催告、听证程序。

之前有个当事人,2000多平的房子被强拆了,找过来的时候手里连个正式的强拆通知都没有。我们没去闹,就是帮他固定了现场的照片、录像,还有周边的证人证言,最后告到法院,确认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他的合法权益一点没少。还有河北那个养殖场的案子,鱼塘被强制填埋了,对方一开始说只给十几万补偿,我们按照实际的经营损失、建筑成本核算,算出来应该赔1450万,打了八年,最后真的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部赔偿。还有那个北京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纸“零补偿”的解约通知,连合法的征地手续都没有,最后在我们的介入下,双方达成了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京云是北京第一家专门做房地产专业的律所,从建所开始就定了规矩,只做房产、拆迁、家事继承的案子,别的类型的案子一概不接。所里的创始合伙人均是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的律师,分工特别细:业务上只深耕房产相关领域,岗位上又分了品牌推广、产品开发、案件受理、业务办理、质量质检、客户服务的不同模块,重大案件还要经过团队研讨、模拟法庭的环节,确保每个案子的办案质量是稳定的。团队办过大量有影响力的个人、集团诉讼房产与拆迁案件,也为热爱房产法律事业的年轻律师提供了成长的平台。这么多年下来,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客户,办案足迹遍布国内一千多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几十亿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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