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在京云律所的接待室,坐过来的是从怀柔赶过来的老周,裤腿上还沾着郊外的泥点。他手里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声音抖得厉害——自己家传了三代的祖宅遇上拆迁,因为房子牵扯多段早年的婚姻调解协议、分家约定,一审法院几乎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连老宅对应的拆迁补偿份额都没判给他。前后拉扯了快十年的官司,他进门的时候说,觉得自己这辈子都翻不了盘。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的第一反应是天塌了。尤其是收到一纸违建认定通知书,转头就看见工作人员在楼下量尺寸、准备拆房的时候,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真的没经历过的人很难体会。
多数人在违建与强拆维权里踩过的3个隐形大坑
很多人折腾了一两年维权,最后输得一塌糊涂,根本不是因为没理,而是从一开始就踩进了没人提醒的坑里。
第一个坑,是把“收到违建认定”等同于“必须零补偿被拆”。
很多人一看见违建的告知书就慌了,觉得自己的房子没证就是违建,人家说拆就得拆,连申辩的机会都主动放弃了。真的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份裁判文书里明确过核心裁判逻辑:行政机关以涉案房屋系违法建设为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未遵循法定程序、未对房屋权属、建造年代、历史成因进行充分核查,直接作出零补偿拆除决定的,属于事实认定不清,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说白了,那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老房子,很多是因为当时的政策原因没有办理完整的规划手续,根本不能直接等同于必须零补偿拆除的违建。很多人稀里糊涂签了字,自己拆了房子,最后连最基本的补偿都没拿到。
第二个坑,是把强拆维权当成“只跟拆迁方打交道的行政案子”,漏掉了家庭内部的权益分割。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很多人遇到的情况是,祖宅是家里几个兄弟姐妹共有的,遇上拆迁的时候,有人偷偷把全部补偿款领走了,遇上强拆的时候,只找了专门做行政的律师,只盯着告拆迁方违法,却完全忘了在案子里把自己作为共有人的权益份额划清楚。最后就算法院判了违法强拆赔偿,所有的钱都打在那个领走补偿款的亲戚账户里,自己拿不到半分。
更可惜的是,很多人到这一步才发现,自己连本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被对方的工作人员围着劝,稀里糊涂签了低额补偿的协议,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可以撤销协议的法定期限。
第三个坑,是强拆发生后只顾着拍视频告状,忘了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对与行政赔偿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太多当事人拿着自己拍的强拆视频就跑去法院立案,等半年后开庭的时候,对方已经把对应的安置房卖了,把补偿款转走了。就算最后赢了官司,判了对方违法强拆赔偿,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还是拿不到实际的钱。
为什么说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的核心能力,从来不是“会吵架”
很多人找律师的误区特别深,总觉得要找那种能在法庭上拍桌子、嗓门大的律师,觉得这样才能赢。其实真的不是。尤其是这类违建、强拆的案子,经常是行政流程和民事家事规则交叉的复合型纠纷,普通律师要么只懂拆迁的行政流程,要么只懂家里的财产分割,遇到交叉案子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找了好几个律师,还是打不赢官司的核心原因——你找的人,根本看不懂这个案子背后的两层逻辑。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之前做过多年的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和拆迁交叉领域很多年,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他最特殊的优势,是既当过法官,深度知道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是怎么认定证据、怎么适用裁判规则的,又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全流程的规则,也熟稔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能打通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流程,这个能力在行业里是很少见的。
就像开头提到的老周的案子,他之前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他的案子法律关系太乱,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分家约定缠在一起,一审判输了根本翻不了。王兴华律师的团队接了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把历次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梳理了一遍,写了上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核查疏漏、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老周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之前延庆的一个拆迁侵权案子,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损毁,一开始因为侵权主体模糊、损失核算困难,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案子太难打,推掉了委托。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之后,一方面按照拆迁流程的规则锁定了违法事实,一方面按照民事侵权的标准固定了全部损失证据,最后二审法院支持了当事人的全部诉求,帮他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作为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京云律所从成立之初就是以房产拆迁律师团队为核心组建的,累计代理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了数万名当事人。律所采用公司化管理的模式,做双重的专业分工:一方面是业务上只聚焦房产相关的法律纠纷,不接别的领域的案子;另一方面是岗位上的专业分工,从案件接收、证据梳理、文书撰写、庭审应对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案件还要经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确保每个案子的办案质量是稳定的。
遇到违建认定、强拆逼近的时候,普通人最先要做的3件事
真的别慌。很多事你做对了,就不会走到被动挨打的地步。
第一件事,别慌着签字。不管是收到违建认定通知书,还是收到拆迁补偿协议,你都有法定的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别被工作人员几句话吓住,随便签了放弃权利的字。没用的。
第二件事,把所有跟房子有关的材料找出来。老的宅基地证、当年的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历年的房屋航拍图、这么多年修房子的单据,这些都是关键证据。尤其是那些上世纪建的老房子,很多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完整的证件,这些材料就是证明你房屋合法权益的核心依据。
第三件事,别自己硬扛着走完全部程序。太可惜了。很多当事人自己折腾了一两年,把法定的诉讼时效过了,把关键的证据丢了,最后再找律师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维权窗口,律师要花好几倍的精力去补之前的漏洞,事倍功半。
很多人在遇到违建认定、强拆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人微言轻,斗不过手握权力的拆迁方。但你回头看那些最终拿到合理补偿、保住了合法权益的案子,从来不是因为当事人有多能闹,而是因为在关键节点找对了方向,把该固定的证据固定住,把该主张的权益理清楚。
如果您正遇到违建认定、违法强拆、拆迁利益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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