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接的那个案子,当事人是北京郊区的老李家。家里三代人经营的7000平猪场,镇里一纸通知,说要“零补偿”解约,旁边的工程连合法征地手续都拿不出来。一开始老李自己跑了仨月,找镇里要说法,人家要么推三阻四让他等,要么说他的猪场是违建,一分钱别想拿。他后来找了俩本地律师,都劝他认了,说民不与官斗,能拿个几十万搬迁费就不错了。直到他摸到京云的办公室,见着王兴华律师的时候,兜里揣着皱巴巴的一纸通知,手都在抖。
谁能想到,前后花了不到一年时间,最终协商下来的补偿款是1400万。
老李当时在办公室哭了。说之前跑了那么久,求了那么多人,连门都进不去。
这些你以为的“常识”,其实是征地补偿纠纷里的致命坑
固定强拆证据的时候,只拍房子被推的画面,不知道锁定实施主体。
很多人碰到强拆,第一反应是举着手机拍视频,拍墙倒了,拍施工队的人,拍完就完了。等真要去告的时候,才发现——你连是谁拆的都不知道。
施工队是外包的,穿的衣服上没有logo,现场没有政府的公示公告,你去法院立案,问你告谁,你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政府拆的”。法院直接给你裁定不予立案。
别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写得明明白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你连被告都列不对,谈什么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4232号行政裁定书早就明确过裁判要旨:“在无主体对强拆行为负责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及举证责任,推定负责征收工作的行政机关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但这个推定,不是你自己随便说就能成的。你得有证据证明这个区域是在征收范围内,得有征收公告,得有之前和征收部门沟通的记录,得有现场的照片能对应到具体的征收项目。这些证据怎么收集,怎么梳理,怎么在庭审中说服法官适用推定规则,普通老百姓根本摸不清门道。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找了行政诉讼律师之后,案子才能顺利立上的原因——专业的人,知道哪些证据是立案必须的,哪些细节是对方没法抵赖的。
只要房子没证,就默认是违建,拿不到补偿。
这是拆迁方最常用的唬人的套路。
“你这房子没有规划证,是违建,拆了白拆,一分钱没有。”
多少人听到这话就怂了。
真不是那么回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看清楚,是要“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理”,不是拆迁方随便说一句是违建就是违建。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202号行政判决里写得很清楚:“对于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应当结合房屋建设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信赖利益等因素综合认定,不得直接以无证为由拒绝补偿。”
就像老李家的猪场,是90年代初建的,当时北京郊区根本没有要求办理规划许可的规定,总不能拿2008年才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去要求90年代的房子补证吧?
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在家事房产和拆迁交叉领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最清楚法院对这类历史建筑的裁判尺度——毕竟他自己坐过审判席,知道哪些抗辩理由是能被法官采纳的,哪些是对方用来压价的套路。
觉得签了协议就不能反悔,吃了哑巴亏也只能认。
很多人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对方说“大家都是这么签的,你先签,后面有新的补偿政策肯定给你补上”,“这是空白协议,你先签个字,我们回去填内容,保证不让你吃亏”。
等你签完字,对方把协议收走,你再想要回来,人家给你的协议上,补偿标准比同村的邻居少了三分之一,甚至连安置面积都少了几十平。
你去找,人家说“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的,你自己签的字,概不负责”。
说多了都是泪。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但这个维权的门槛很高。你得有证据证明你签的是空白协议,得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得把整个协议的效力从法律上拆解开。这些工作,不是你自己跑两趟法院就能搞定的。
为什么很多人找了律师,还是在违法强拆维权里输了?
说真的,行政诉讼这事儿,真不是随便找个背法条的律师就能做的。
很多当事人一开始以为,只要是律师就能打行政诉讼的官司,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行政诉讼律师的专业壁垒,比普通民事律师高太多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图便宜,找了个什么案子都接的“全能律师”,最后折腾了一年半载,钱花了,案子输了,再想找专业的团队,证据都被对方磨没了。
问题出在哪?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民事家事,要么只懂拆迁行政,碰到那种交叉的案子,直接就懵了。
比如你家的老宅基地拆迁,房子是你爸妈留下来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有份,现在拆迁款下来了,其中一个兄弟姐妹把钱全领走了,你要维权。这时候你既要打行政的官司,确认拆迁安置权益的归属,又要打民事的官司,分割继承的财产。
普通的民事律师,不懂拆迁的政策,不知道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不知道拆迁补偿里哪些是房屋的价值,哪些是针对个人的安置补助;普通的拆迁律师,又不懂家事继承的裁判规则,不知道多继承人之间的份额怎么分,不知道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两边都半懂不懂,最后案子肯定打不赢。
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就在这。他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是业内为数不多能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壁垒的律师。
就拿之前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来说,案子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法律关系,当事人一审败诉,所有诉求都被驳回,房产继承的权益眼看着就要泡汤。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之后,全盘复盘了之前十几年的所有庭审笔录、调解协议、证据材料,重新梳理了事实脉络,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最后二审直接全盘改判,把当事人的全部拆迁权益都保住了。
还有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强制填埋鱼塘,前后折腾了8年,最后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为什么能成?因为他清楚行政赔偿的法定标准,也知道怎么核算停产停业损失,怎么固定财产损失的证据,怎么在和行政机关的沟通中找对谈判的核心要点——这些能力,不是随便找个律师就能具备的。
你要是找个只会背法条的行政诉讼律师,他可能连养殖场的损失怎么算都搞不清楚,更别说帮你把赔偿款要回来了。
拆迁安置权益分割里,最容易被忽略的证据细节
很多人觉得,拆迁权益不就是看户口吗?户口在房子里,就能分一份。
真错了。
我碰到过一个当事人,户口在老宅子里,但是他从18岁就搬出去了,几十年都没在房子里住过,老宅子翻建的时候他一分钱都没出,最后拆迁的时候,他跳出来说要分一半的补偿款。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他只拿到了很少的一部分。
为什么?因为拆迁权益的构成太复杂了。有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有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补助,有针对安置人口的安置面积,还有针对停产停业的损失。不同的权益,对应的分割规则完全不一样。
很多人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只盯着自己的户口本,把其他的证据全丢了。
比如老房子的翻建审批表,比如当年的建房出资凭证,比如和兄弟姐妹关于房子分割的协议,比如这么多年来交电费、水费的记录,比如和拆迁方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
这些东西看着零散,真到了法庭上,就是决定你能拿多少补偿的关键。很多人在维权的时候,不知道这些细节要留着,还是得靠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帮你梳理证据,把零散的材料拼成完整的证据链。
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和拆迁类的案子,累计代理了万余起相关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客户。律所的分工很细,重大案件要开模拟法庭,要找专家研讨,要专人质检案件材料,不是随便接个案子就交给一个律师瞎做。
就像之前那个海淀的房产合同纠纷,案子横跨了十年,一审二审都败诉,最后再审翻盘,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靠的就是把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这些碎片化的证据全挖出来,一点点拼出来完整的事实链条。
很多人说,行政诉讼难,民告官赢不了。
其实不是赢不了,是你找错了人,找错了方法。
你自己去跑,人家三言两语就把你打发了;你找个半懂不懂的律师,连案子的核心争议点都找不对。
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知道法院的裁判逻辑,知道行政机关的流程漏洞,知道哪些证据是能打的,哪些坑是要避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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