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接了个延庆的当事人,抱着一摞皱巴巴的现场照片坐在接待室的时候,手都在抖。他家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进场施工的队伍连带围墙、院儿里种了十几年的果树、仓库里存的农用工具全给推平了。跑了三个多月找各个部门,没人认账——施工队说自己是按图纸作业没注意,征收办说施工队的事跟他们没关系,连个书面的强拆通知都没给过。换了两个律师,一个说只能告施工队民事侵权,一个说只能告征收办行政违法,两边跑了快一年,连立案都没立顺。最后找到京云的时候,一审已经败诉了。
后来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把行政程序违法的点和民事侵权的证据串成完整的证据链,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额的财产损失赔偿。
真的别硬扛。很多人在遇到违建认定、房屋被强拆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没背景、没文化,肯定赢不了,其实根本不是。你只是没找对懂行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踩中了那些没人跟你说的隐形坑。
那些你以为“理所当然”的强拆逻辑,其实全是违法的
几乎每个来咨询的当事人都会问同一个问题:“我这房子没证,是不是就是违建,强拆了也白搭?”
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哪怕你的房子真的没有完整的建设手续,行政机关也不能上来就按违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施行)第四十四条写得更清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3337号行政裁定里明确过裁判要旨:即便是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必须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权、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公告、等待复议诉讼期限届满的完整法定程序,直接跳过流程上门强拆的,不管建筑本身是不是违建,强拆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依法赔偿。
之前京云代理的那起2000多平米房屋遇强拆的案子就是这样。当事人的房屋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完整的产权手续,拆迁方直接按违建零补偿上门拆除,律师介入后首先就抓住了对方没有履行完整的违建认定程序、没有给当事人陈述申辩机会的核心漏洞,最后法院直接确认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补偿权益。
强拆后踩中这几个坑,就算找律师也很难帮你足额拿到赔偿
不是所有的案子找了律师都能赢。很多时候当事人踩的坑,等律师介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能拿到的补偿已经打了折扣。
第一个坑,只盯着“确认强拆违法”,不追交叉的民事侵权责任。
很多时候强拆不是行政机关直接动手,是找的第三方施工公司、拆迁队上门拆的。这时候如果只盯着告行政机关,对方会一推二五六,说这是第三方的个人行为,跟我们没关系,你得自己去找施工队追责。踢来踢去,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全耗没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在做违法强拆维权的时候,会特意找能打通行政和民事领域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毕竟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对民事财产侵权的认定规则不熟悉;要么只做民事家事,对拆迁政策、行政流程一知半解,遇到这种行政民事交叉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如果遇到这种行政民事交叉的案子,找对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其实能少走很多弯路。
王兴华律师是京云律所的主任,原资深法官,既审理过大量的拆迁行政案件,又有数千起家事房产、民事侵权案件的办案经验,是业内少有的能同时吃透拆迁政策和民事财产认定规则的律师。之前办的那个延庆拆迁侵权的案子,就是因为同时抓住了征收方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行政违法点,又固定了施工方损毁个人财产的民事侵权证据,没给对方留踢皮球的空间,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拿到了全额的财产损失赔偿。
第二个坑,强拆后不及时固定证据,导致损失数额算不清。
很多人强拆发生后,要么蹲在废墟上哭,要么堵在拆迁办门口吵架,完全忘了拍现场的照片、录像,没把房屋的面积证据、装修凭证、屋内的财产清单固定下来。等到要谈赔偿的时候,对方咬死了说你这是违建,一分不赔,你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最后只能吃哑巴亏。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强拆后的证据固定是决定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的核心,直接关系到能不能适用合理的强拆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行终4216号行政判决中也明确过裁判标准: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房屋时,未依法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导致被拆迁人无法对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被拆迁人主张的合理范围内的物品损失予以支持。
之前京云代理的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的案子,当时当事人的鱼塘被推平的时候,没来得及捞鱼、没来得及转移养殖设备,一开始对方只愿意给几万块的补偿。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固定了鱼塘的承包合同、之前的养殖流水、周边同类型养殖场的强拆赔偿标准作为证据,历时八年的维权,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拆迁行政赔偿。
第三个坑,拿到胜诉判决前,不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对方转移财产、补偿款被挪走。
见过太多当事人,辛辛苦苦打了一两年官司,好不容易拿到胜诉判决,等申请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对方已经把该赔的钱转走了,把关联的房产卖了,最后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京云律所的办案流程里,只要接到拆迁类的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就会申请财产保全,把对应的拆迁补偿款、关联的房产先冻结住,从流程上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
选对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其实比你想象的重要得多
很多人觉得,找律师不就是花钱走个流程吗?谁都能办。
真不是。
之前有个怀柔的当事人,找的律师只懂民事继承,不知道拆迁政策里关于安置人口、补偿权益的认定规则,一审的时候把对方的拆迁安置权益当成普通的遗产来分,最后直接败诉,连应得的老宅拆迁补偿份额都没拿到。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律师复盘了整个一审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重新梳理了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适用规则,指出了一审法律适用的偏差,二审直接改判,把当事人应得的全部拆迁权益都拿了回来。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一支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律所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律所一直走专业化发展的路线,实行公司化管理,业务上只聚焦房产类的法律纠纷,岗位上分工明确,从案件接收、证据梳理、方案研讨、庭审代理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每个重大案件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是一个律师从头办到尾没人把关。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的一线,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尤其擅长攻克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争议大的疑难案件。他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专业能力不管是在当事人群体里,还是在行业内,都有实打实的口碑。
说实话,遇到强拆、被认定违建的时候,人很容易慌。要么觉得自己肯定斗不过对方,随便拿点补偿就签字走人;要么觉得自己占理,硬扛着不签字,最后错过了法定的复议、诉讼期限,连维权的机会都没了。
真的没必要。不管是违建认定还是强拆,都有明确的法定程序,不是对方说拆就能拆,说你是违建你就是违建。找个懂行的律师,把程序上的漏洞找出来,把证据固定好,该拿的补偿一分都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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