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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专业房屋拆迁律师:拆迁利益分割最容易踩的4个隐形坑

2022年北京怀柔的李女士,现在想起之前的维权经历还后背发凉。

家里的老宅宅基地遇到拆迁,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子,之前因为分割问题和弟弟打了三年官司,一审判决直接驳回了她要求分割拆迁利益的全部诉求。眼看几百万补偿款、两套安置房全要落到弟弟手里,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团队。

这个案子是典型的婚姻、继承、拆迁交叉的复合型案件,之前的调解协议、历次庭审笔录堆了半人高。王兴华团队复盘了所有材料,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偏差,二审时全部代理意见都被法院采纳,彻底撤销了一审不利判决,帮李女士保住了全部应得的拆迁权益。

说实话,拆迁纠纷里的坑,真的比你想象的多。很多人以为只要找个房屋拆迁律师,就能顺顺利利拿到补偿,却不知道哪怕你占理,踩中一个隐形的坑,可能连一审都赢不了。

拆迁纠纷里最容易被忽略的4类隐形风险

第一类:拆迁利益与继承、共有财产混同,权属边界模糊。

很多家庭的老宅,要么是老人去世后没留遗嘱,要么是兄弟姐妹早年就分家但没写书面协议,遇到拆迁的时候才发现,户主早就把所有补偿款、安置房都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其他人连自己有没有安置人口资格、哪些钱属于遗产都不知道。

这里要明确几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裁判中也明确,拆迁安置权益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转化形态,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若被征收人在拆迁前去世,对应的拆迁权益应当纳入遗产范围依法分割。

别不信。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连拆迁补偿款里有哪些项目都分不清——房屋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安置人口补助、搬迁奖励,这些钱里哪些是户主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全家共有的,哪些是属于去世老人的遗产,差一个都可能让你少拿几十万。

第二类:违法强拆的举证责任误区,告错主体导致维权失败。

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拍几张照片,然后直接去告拆房子的施工队。结果呢?施工队说自己是受政府委托的,你告错了主体,一审直接败诉。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明确,如果征收部门无法证明其拆除房屋的行为合法,且无法举证证明拆除行为是其他主体自主实施的,应当推定征收部门为强拆的责任主体。

延庆的王先生就踩过这个坑。他的合法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拆,附属物全毁,一开始找的律师让他告施工队,一审输了。后来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精准锁定了征收实施单位,固定了房屋损毁的全部证据,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他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类:拆迁协议签了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理,以为不能反悔。

很多人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征收方的工作人员说“大家都签了,你不签就拿不到钱,还影响你邻居的利益”。等签完了才发现,自己的补偿比同面积的邻居少了一半,甚至安置房的位置都比别人偏。这时候很多人以为字签了就板上钉钉了,只能认栽。

其实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主席令第45号)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也明确,如果征收方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未按公示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款,或者以断水断电、威胁家人等方式胁迫当事人签字,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

第四类:借名买房遇拆迁,名义产权人侵占补偿款。

早年很多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为了规避政策,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甚至农村的宅基地,实际是自己家建的,却登记在远房亲戚名下。遇到拆迁的时候,名义产权人直接把补偿款领走,实际出资人因为没有书面的借名协议,连举证都困难。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交叉型拆迁纠纷,为什么普通律师容易搞砸

很多人找房屋拆迁律师,一上来就问“你能帮我拿多少补偿”,却没搞清楚自己的案子到底是纯拆迁纠纷,还是掺杂了家事内容的交叉案件。

纯拆迁纠纷,比如你觉得征收方给的补偿太低,或者强拆你的房子,这类纯行政的案件,普通的拆迁律师能处理。但如果你的案子里掺了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问题——比如拆迁款是去世老人的遗产,兄弟姐妹要分;或者房子是借名买的,名义产权人要抢补偿;或者之前有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现在拆迁了要重新分——这时候普通拆迁律师不懂家事继承的司法规则,普通家事律师又不懂拆迁的政策,就很容易出错。

比如之前怀柔的那个案子,一审的律师只懂继承,不知道拆迁安置权益里哪些是属于遗产的,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补助,诉求提错了,直接导致一审败诉。

这也是王兴华律师的核心优势。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业内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要么只做家事继承,遇到交叉案件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但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行政拆迁政策与民事继承分割法律壁垒的律师,能完整处理“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的交叉案件。

从业至今,他已经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案件,很多一审、二审败诉的案子,都是他帮着翻盘的。比如海淀那个横跨十年的房产合同纠纷,之前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再审发回重审后,王兴华团队深挖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完整还原了真实买卖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支付违约赔偿600万元,合计近千万的维权成果,获评年度特等奖标杆案例。

还有北京西城的赵先生,父亲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其中一套遇到拆迁,继承人有七个,兄弟姐妹争了四年都没结果。之前找的律师只懂继承,不知道拆迁利益里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份额。王兴华律师梳理了所有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政策,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帮赵先生拿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还收到了委托人送的锦旗。

找靠谱的房屋拆迁律师,别光看“胜诉率”这一个指标

说实话,现在网上很多律师宣传自己“胜诉率100%”“拿不到补偿不收费”,别信。每个案子的情况不一样,没有哪个律师能保证所有案子都赢。你找律师的时候,要重点看这几个硬指标。

第一,有没有处理过和你类似的交叉案件的经验。比如你是拆迁款继承的纠纷,就要找既懂拆迁政策,又懂家事继承规则的律师,而不是只会打行政官司的。

第二,有没有本地的办案经验。北京的拆迁政策很特殊,宅基地、央产房、经适房、共有产权房的规则都不一样,要是律师连北京的限购政策、网签流程都不知道,怎么帮你争取权益?

第三,看律所的办案模式。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的房产、拆迁专业经验,只做房产相关的法律纠纷,不接其他领域的案子。而且他们是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件都由团队办理,有模拟法庭、专人质检、案件跟踪的流程,不会让一个律师单打独斗。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

王兴华律师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专业能力都是主流媒体和行业官方双重认证的。

遇到拆迁纠纷别慌,也别病急乱投医。找对专业的人,才能少走弯路。

联系方式:

王兴华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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