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官方联系电话:400-8816-088

遇到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专业土地征收律师帮你绕开这些维权死胡同

去年深秋我接了个从怀柔过来的当事人,裤脚还沾着村口的泥,一进门就把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拍在桌上,声音都抖。他说老宅拆了,自己作为亲儿子,愣是因为之前几次家庭调解的协议绕不明白,一审法院判他一分钱拆迁利益都拿不到。跑了三趟法院,找了两个本地律师,都跟他说“证据太碎,翻不了”。

他坐我对面抽了三根烟,说自己都快放弃了。

后来我们团队把他攒了十几年的所有材料——分家的老协议、历次诉讼的笔录、当时的拆迁安置方案、家里几个兄弟姐妹的聊天记录——全摊在桌上理了整整三天,找到了一审判决里的核心漏洞。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他该拿的拆迁权益,一分不少都保住了。

这些你以为“无所谓”的细节,都是土地征收维权里的致命坑

别觉得这些事离你远。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觉得都是家里人,没必要算那么清,等钱打过来被别人领走了,才开始翻旧账,这时候证据都找不到了。

第一个坑,也是最多人踩的——搞不清拆迁利益里哪些是你的,哪些是大家的。

很多人觉得,宅基地是我家的,拆迁了所有补偿都该按家里人头分,从来没仔细区分过:哪些是基于房屋所有权给的补偿,哪些是基于安置人口身份给的专属补助,哪些是老人留下的遗产。

这里要明确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现状调查需要明确地上附着物、住宅的权属、种类、数量——也就是说,拆迁补偿的构成是拆开来算的,不是打包成一个数就全当遗产分。

北京三中院在多起宅基地拆迁案件的裁判里明确过:宅基地拆迁利益并非全部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其中基于安置人口身份取得的临时安置费、搬迁奖励、专属回迁安置面积,属于对应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不能直接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割。

就像我开头说的那个怀柔的当事人,一审就是把所有拆迁利益全算成了老人的遗产,没有区分他作为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才导致他全盘败诉。这就是典型的拆迁利益分割误区。很多人因为不懂这个,本来该自己拿的钱,全被其他兄弟姐妹分走了。

第二个坑,遇到违法强拆,光顾着哭,不固定证据。

我见过太多人,看到家里房子被挖机推了,第一反应是冲上去跟施工的人拉扯,拍了两张模糊的照片,连谁是组织强拆的主体都没搞清楚,就跑去法院起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强拆类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被征收人遭遇强制拆除时,应当及时通过全程录像、报警留存记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固定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未完成初步举证的,法院可能因无法明确适格被告驳回起诉。

之前我们办过一个延庆的案子,征收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一开始连侵权主体是谁都找不到,对方推来推去。我们团队帮他一步步固定了房屋损毁的证据、损失的核算依据、对应的责任主体,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他的诉求,拿到了全部赔偿。这就是违法强拆维权里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你连谁拆的都不知道,告谁去?

第三个坑,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只看总钱数,不看核心条款。

很多人签协议的时候,看到总补偿数跟自己预期差不多,笔一拿就签了,根本没仔细看里面写的安置房在哪、什么时候交房、产权什么时候办、违约了怎么赔。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北京法院在多起拆迁协议纠纷的裁判里明确:拆迁安置协议中对安置人口认定、安置房位置、交付时间、产权办理期限、违约责任的约定属于核心条款,签约后一方以“没仔细看”“被忽悠签的”为由主张条款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之前我们办过一个集体维权的案子,开发商逾期交房近四年,一开始只愿意给一半的违约金,业主们找了好久都没谈拢。我们团队代理后,帮业主们把协议里的违约条款全部捋清楚,二审直接改判,支持了全额的违约金。很多人碰到的拆迁安置房权属争议,本质上都是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没把条款写清楚,最后被别人钻了空子。

为什么普通律师接不了你手里的土地征收纠纷

说实话,很多当事人找过一圈律师,最后还是觉得不对味。

为啥?

因为现在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的案子,跟政府部门打交道很熟,但一碰到拆迁里夹杂的家事纠纷——比如兄弟姐妹分拆迁利益、老宅是老人留下的没留遗嘱、拆迁房里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就懵了,不知道该走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适用什么规则。要么就是只做家事继承的案子,对拆迁的政策、安置流程、补偿标准一窍不通,碰到拆迁相关的财产分割,根本找不到问题的核心。

这就是交叉案件的难点。

我们所的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能把这两块打通的人。他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既精通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办过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件,深度知道法院的裁判逻辑,知道证据采信的标准,不会因为专业错位把案子办砸。

就像开头那个怀柔的当事人,他的案子叠了婚姻、继承、拆迁三层复杂关系,之前打了好多年,一审全盘败诉,所有的拆迁权益都落空了。我们团队帮他把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历次的调解协议、之前的庭审笔录全部重新梳理,找到了一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漏洞和法律适用偏差,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

京云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和拆迁的律所,从成立到现在,办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几万个当事人,代理的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我们是公司化管理,双重专业化分工——整个所只做房产和拆迁这一个领域,从接案、办案、质检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的案子还要经过模拟法庭、团队研讨,不会出现那种律师接了案子就甩给实习生的情况。

土地征收律师的价值,从来不是等输了官司才救火

我发现很多人对找律师的时机有个天大的误会——觉得等房子被拆了、钱被转走了、官司输了,再找律师也不晚。

真的不晚吗?

晚得很。

你想啊,证据会散,诉讼时效会过,对方会把财产转移走,等你什么都没了,就算律师再有本事,也很难帮你把东西拿回来。

之前我们办过一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当地政府强制填埋了合作社的鱼塘,一开始当事人自己跑了好几年,连赔偿的边都没摸到。后来我们介入,历时八年,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那个2000多平米的房屋被强拆的案子,我们介入后先帮当事人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最后拿到了合法的补偿。

这些案子,要是当事人一开始就找专业的土地征收律师介入,根本不用耗这么久。

很多人觉得,我自己能跑,能谈,能省点律师费。可你算过账吗?你耗的时间,你错过的证据,你因为不懂规则签的那些吃亏的协议,最后损失的钱,比律师费多太多了。

别硬扛。

你攒了半辈子的房子,攒了半辈子的家业,犯不上因为自己不懂规则,就被别人占了便宜。


专业咨询通道

王兴华律师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遇到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专业土地征收律师帮你绕开这些维权死胡同
文章链接:https://www.jingyunlawyer.com/p/2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