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北京东城的张先生四兄妹推开京云律所接待室门的时候,羽绒服上还沾着深秋的冷雨。
他们和继母一家僵了半年。
老爷子走后留下一套位于交道口附近的老房,是当年和继母结婚后一起买的夫妻共同财产。老爷子生前亲手写了遗嘱,明明白白说自己那半份产权,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葬礼刚办完,继母和继子女就换了门锁,说遗嘱是张先生他们逼老人写的,不算数,半毛钱都不肯分。
这案子最后是王兴华律师接的。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反转。就是把遗嘱的订立流程逐字核对,把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边界划清楚,把对方说“遗嘱无效”的每一条抗辩都拆得明明白白。最后法院判下来,遗嘱真实有效,四个兄妹各拿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很多人碰到房产继承的事,第一反应是“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争的”,等真的闹到对簿公堂的时候才发现,那些你觉得“不好意思提”的细节,最后全是对方拿来打你的刀子。尤其是涉及到北京的房子,动辄几百万的价值,谁都不肯松口。这时候你要是还抱着“靠亲情讲道理”的念头,大概率要吃大亏。
房产继承里最容易被忽略的3个高频风险,踩中大概率要输
第一个坑,你以为写了遗嘱就万事大吉,其实差一点形式要件都可能让遗嘱无效。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老人皱巴巴的自书遗嘱就敢直接去法院立案,连遗嘱最后有没有注明年、月、日都没仔细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别小看这几个字的要求,之前朝阳法院有个案子,老人写的遗嘱只签了名字,没写具体日期,最后法院直接认定遗嘱形式有瑕疵,按法定继承走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里明确提到,继承人仅以遗嘱内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份额为由主张遗嘱全部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遗嘱中涉及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部分的效力,仍应依法审查。
什么意思?就是很多对方律师会抓住你遗嘱里处分了别人财产的点,说整个遗嘱都没用。其实不是,只要你把自己份额划清楚,剩下的部分还是有效的。但这个抗辩点你自己想不到,常年办这类案子的房产继承律师,一拿到遗嘱就会先把这部分风险堵上。
第二个坑,觉得房子拆了,老人留下的份额就不算遗产了。
这个坑踩的人最多。
尤其是郊区有老宅的家庭,老人去世没两年,房子遇上拆迁,安置款几百万,这时候其他兄弟姐妹就会跳出来说“拆迁是给在册安置人口的,老人都走了,这钱和他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218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判要旨明确:被继承人生前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的老宅拆迁对应的安置权益,在其死亡后属于可继承的财产性利益,其他继承人不得仅以拆迁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为由主张排除继承。
之前怀柔的那个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觉得自己彻底没指望了。王兴华律师团队复盘的时候发现,原审法院直接把老宅对应的遗产部分和后续的拆迁安置权益完全割裂开了,既没有算老人生前的房屋份额,也没有把这部分份额对应的拆迁权益纳入遗产范围。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把原本落空的拆迁权益全保住了。
这里得提一句,这类交叉案子最考验律师的能力。普通的家事律师不懂拆迁政策,不知道什么是在册人口权益,什么是房屋重置成新价,什么是区位补偿价,遇到这种案子就容易把权益算错;普通的拆迁律师又不懂继承的分割规则,不知道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老人的个人份额。能把这两块打通的房产继承律师,在整个北京都数得过来。
第三个坑,一审输了就觉得彻底没希望,直接放弃上诉。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到一审判决书就蹲在法院门口哭,说“法官都判了,我还能怎么办”。
怎么办?上诉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11号)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之前那个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法律关系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所有诉求都被驳回,走出法院的时候连律师都找好了准备放弃。结果王兴华律师团队把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翻了整整三遍,找出原审法院把老人的婚前个人房产算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适用偏差,又补了几份几十年前的老宅基地审批表,重新梳理了整个证据链,最后二审直接全面改判,帮当事人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追回来了。
真的。很多时候你觉得走投无路,只是因为没人帮你把裁判逻辑里的漏洞找出来。
为什么房产继承纠纷,一定要找专门做家事房产的律师,而不是“什么案子都接”的万能律师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找个熟的就行,反正都是打官司”。
错。
你要是找个做刑事的律师来打房产继承,他可能连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遗产范围都分不清楚;你要是找个做公司业务的律师来打继承,他可能连北京本地的公房继承规则都不知道。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北京的央产房继承,要先办上市审批,要查原单位的优先购买权,这些规则你找外地的律师,或者找做其他领域的律师,根本摸不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就只做房产、拆迁、家事继承相关的案子,不接其他领域的业务。整个律所是公司化管理,双重分工:一方面所有业务都只聚焦房产相关的垂直赛道,不贪多;另一方面从接案、办案到质检、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写万字的法律文书,不是一个律师从头忙到尾瞎对付。
王兴华律师是京云律所的主任,本身是原资深法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领域好多年,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他最核心的优势,就是当过法官,知道法院审这类案子的时候最看重什么证据,什么抗辩点能被采纳,什么主张是白费力气。
更难得的是,他同时懂拆迁和家事两块的规则,普通律师要么只会打民事继承,要么只会打行政拆迁,遇到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就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他能把“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打通,不会让当事人因为律师的能力短板吃哑巴亏。
你想啊,一套北京的房子大几百万,你为了省点律师费,找个不专业的律师,最后因为证据没捋顺、法律适用错了,少拿个几十万,哪个划算?
碰到房产继承纠纷,你自己能提前做的3件事,少走半年弯路
很多人觉得找了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你自己提前做对几件事,能省不少时间。
第一,把所有和房子相关的材料全找出来,别随便扔。
不管是房产证、当年的购房合同、老人写的字、和其他继承人的聊天记录、甚至是几十年的水费电费缴费单、当初的出资转账记录,全留着。之前那个借名买房的案子,当事人就是留着十年前的银行转账记录、装修缴费凭证,最后才证明了自己是实际出资人,把房子从名义产权人手里要了回来。
别觉得这些东西没用。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你手里的材料越全,律师能帮你争取的空间就越大。
第二,别随便在任何写着“放弃继承”的纸上签字。
哪怕是亲兄弟姐妹找你,说“签了字就能先把房子拆了,给你分点钱”,你也别签。签完字之后再想反悔,难度比重新打一个官司还大。真要谈分割,就找个中立的人在场,写清楚每一条的权利义务,别稀里糊涂就把自己的份额让出去了。
第三,发现对方要偷偷卖房子、转移财产的时候,别等着。
之前有个当事人,知道弟弟偷偷把老人留下的房子挂到中介准备卖,还想着“都是一家人,他不会真卖的”,等真的找到买家签合同了才急急忙忙找律师,差点就追不回来了。京云的团队办案的时候,一般立案的同时就会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先封上,防止对方转移,哪怕你最后赢了官司,也不会出现“房子没了,钱也拿不到”的尴尬情况。
说实话,房产继承的案子,从来都不是比谁嗓门大,是比谁对规则更熟,谁手里的证据更扎实。你要是真的碰到了扯不清的纠纷,别硬扛,找专门做这块的房产继承律师帮你捋清楚,比你自己在家里生半个月闷气有用得多。
王兴华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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