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怀柔的张姐(脱敏处理)攥着三叠皱巴巴的判决书,坐在京云律所的接待室里,指尖都在抖。
她家的老宅在怀柔郊区,拆了快两年,补偿款加上安置房折算下来快两千万。
本来是好事。
结果因为家里之前有过几次婚姻调解、口头分家,兄弟姐妹七个人扯了快四年,一审判决下来,她应得的安置份额全被算成了遗产要平分,直接打了水漂。
她找过好几个律师,要么说自己只做行政拆迁,搞不懂继承的份额划分;要么说自己只做家事,看不懂拆迁补偿方案里的安置人口认定规则。
走投无路的时候,她经人介绍找到了拆迁安置律师王兴华。
拆迁安置纠纷里最容易踩的四个隐形坑
很多人碰到拆迁的第一反应是找亲戚商量,或者搜一堆网上的零散攻略,压根没意识到,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最后会直接决定你能拿到多少补偿。
第一个坑:把所有拆迁补偿都当成遗产分,忽略了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
这是我见过最多的错误。很多人默认老宅是老人留的,那所有补偿都该当遗产平分。
真的错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征收补偿包括三类: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62号)第15条,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中,只有房屋价值补偿部分属于遗产范围,针对安置人口发放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这些具有人身专属属性的补偿,完全不属于遗产,只能归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所有。
就像张姐的案子,一审法院就是把所有补偿都按遗产划分,没单独核查她作为在册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份额,这才是她败诉的核心原因。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压根不知道自己户口在老宅里就能单独拿一笔安置费,稀里糊涂就签了全家平分的协议,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都已经打给各个亲戚了,再想要回来难如登天。
第二个坑:一审败诉就认栽,错过二审翻盘的黄金窗口
很多人觉得一审输了就是自己没理,再上诉也是白搭。
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张姐的案子就是典型。我们接手之后,先全盘复盘了一审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发现原审法院根本没有核查拆迁方提交的安置人口认定表,属于事实认定的重大疏漏。后来我们重新梳理了张姐的户口证明、安置人口登记材料,在二审庭审的时候针对性举证,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她保住了全部应得的拆迁权益。
别不信,我们手里一堆一审败诉的拆迁交叉案件,最后二审实现了翻盘。很多时候不是你没理,是一审的时候你没找对证据,或者对方律师刻意模糊了案件的核心边界。
第三个坑:遇到违法强拆、房屋损毁,不知道怎么固定证据
很多人碰到征收方拆了自己的房子,或者损毁了院内的附属物,只会站在原地骂,不知道留证据,最后维权的时候连侵权主体是谁都证明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之前延庆有个当事人,征收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一开始找的律师连侵权主体都锁定不了,折腾了大半年没进展。后来王兴华律师介入,先固定了房屋损毁前后的照片、和征收方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拆迁公告的范围文件,精准锁定了责任主体,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他的赔偿诉求,侵权方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个坑:签了拆迁协议对方违约,不知道怎么追责
很多人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就把文件往抽屉里一塞,等安置房逾期交付、或者补偿款少给了,才想起拿出来看,甚至有的协议里连违约条款都没写清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签协议的时候没注意条款,比如约定的安置房位置写的是“待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写的是“另行通知”,那后面真的很难维权,对吧?
为什么交叉类拆迁安置纠纷,普通律师很难搞定?
说白了,现在北京的拆迁案子,很少有纯行政或者纯家事的,大多是拆迁+继承+分家析产+婚姻财产的交叉案子。
普通的拆迁律师,可能对行政征收的流程熟,但碰到家里分遗产的事,就搞不懂继承的份额怎么算,不知道哪些是专属的安置权益,很容易把本该属于你的份额算成遗产;普通的家事律师,可能对继承的规则熟,但看不懂拆迁补偿方案里的安置人口认定、产权置换规则,很容易被对方的拆迁政策话术带偏。
这也是为什么张姐一开始找的律师都搞不定的原因。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多年,是业内为数不多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他之前在法院的时候,就审理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类案件,同时深耕征地拆迁一线实务,既懂法院的裁判逻辑,又懂各地的拆迁政策规则。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在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业务,每个案件都由专属的团队跟进,重大案件还会经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服务质量很稳定。
之前有个当事人,家里七个继承人,老人留的房子涉及拆迁安置利益,没有遗嘱,扯了四年。之前找的律师一会说这是行政案子要告征收方,一会说这是继承案子要起诉兄弟姐妹,来回折腾,最后找到王兴华律师。我们先把拆迁利益的范围划清楚:哪些是属于遗产的房屋价值补偿,哪些是各个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再结合每个人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对房屋的翻建出资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帮当事人拿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扯了四年的纠纷终于落了地。
我不是说普通律师不好,是真的,这种交叉案子,你得找既懂拆迁又懂家事的专业的拆迁安置律师,不然只会来回踢皮球,浪费时间。
碰到这类纠纷,先做这三件事别乱撞
很多人碰到拆迁纠纷,第一反应是找关系、闹信访,或者随便找个律师就签委托合同,最后钱花了,事也没办成。其实你先把这三件事做好,就能少走很多弯路。
第一,把所有相关材料都整理好,哪怕是一张旧纸条
包括老的宅基地证、房产证、分家协议、之前的所有庭审笔录、拆迁方发的通知、补偿方案、自己的户口页、当年翻建房屋的出资证明、水电费缴费单、甚至和家人谈分割的聊天记录,都别丢。很多时候,这些看似没用的旧材料,就是翻盘的关键证据。
第二,别随便签空白的分割协议,也别信口头约定
尤其是涉及到安置人口份额的,很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签字就签了,口头说好了给你多少,最后转头就不认。等你再想拿回来,难如登天。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就是因为抹不开面子,签了空白的平分协议,最后自己的几百万份额打了水漂。
第三,别找只会说“包赢”的律师
法律哪有什么百分百包赢的?所有说包赢的,都是骗子。你找律师的时候,先问清楚他有没有办过类似的拆迁+家事交叉案件,有没有对应的胜诉案例,别找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这种律师看着便宜,最后往往会把你的案子办砸。要是自己拿不准,找个专业的拆迁安置律师帮你把把关,比你自己瞎折腾强多了。
真的,拆迁安置的事,拖得越久,你的权益越容易被稀释。
如果您正碰到拆迁安置相关的纠纷,尤其是涉及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的交叉案件,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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