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了个老客户的电话,声音都抖——说老家的院子上周被拆了,挖掘机过来的时候连人带东西都往外拽,拍的视频还被保安抢了手机删了。
他第一反应是找熟人托关系,托了半个月,连个对接的人都找不到。
没用的。
真遇到强拆,靠闹、靠找关系,十有八九要吃大亏。我们做了这么多年拆迁案子,见过太多人房子被推平了,折腾一两年,最后连赔偿的零头都没拿到,问题就出在一开始踩了没人提醒的坑上。
去年我们接过一个延庆的当事人,房子在征收范围内,施工方进场的时候直接把他家合法房屋、院里搭的储物棚、种了十几年的果树全推了,连存了半辈子的老家具都埋在瓦砾下面。一开始他自己跑了快一年,一会找街道,一会找拆迁办,一会找派出所,所有部门都互相推——施工方说自己是按流程拆的,街道说这事不归他们管,派出所说是民事纠纷不立案。他当时都快放弃了,觉得反正胳膊拧不过大腿,拿点意思意思的补偿就算了。直到后来委托了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团队介入,才把这个事掰扯清楚,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他的诉求,判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些高频维权坑,90%的当事人第一次遇到都会踩
说实话,很多人遇到强拆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我要讨个说法”,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一步就走偏了。我们整理了办案中最常见的四类风险,每一个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踩中一个都可能让你之前的努力全白费。
第一类坑:告错主体,把行政侵权当普通民事纠纷,白跑半年。
很多人看到施工队拆自己家房子,第一反应是去法院起诉施工队,说他们故意损坏财产。但实际上,只要施工行为是在正式的征收项目范围内,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同类案件的裁判中明确要旨:征收项目范围内的强制拆除行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第三方个人的独立侵权行为,否则应当推定是征收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你非要去走民事流程,等于从一开始就找错了说理的地方,耗个一两年,证据都散了。
第二类坑:证据链断裂,最后连自己的损失金额都证明不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很多人遇到强拆,光顾着哭、光顾着闹,连自己家有多少平方的房子、多少附属物、多少值钱的家具、多少棵果树都拿不出证据,最后法院判的时候,只能按最低标准给你算补偿,连你实际损失的三分之一都覆盖不了。之前那个延庆的当事人,一开始自己维权的时候,连自己家房屋的审批档案都找不到,更别说证明屋里的老家具值多少钱,我们团队进场后,先是从街道的档案科调出了他1998年的建房审批表,又从他早年的朋友圈、云相册里导出了存了五六年的家里日常照片,找邻居做了证言,才把所有的损失项列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不然最后连个赔偿的数都定不下来。
第三类坑:错过法定起诉期限,再占理也立不上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见过太多当事人,遇到强拆就一门心思信访、找关系,一等就是一年半载,等想起来要去法院起诉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法院直接裁定不予受理。之前那个怀柔的当事人,自己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输了,离上诉期只剩十几天的时候才找到我们,再晚个十几天,就算有天大的理,也没有救济的渠道了。
第四类坑:把拆迁权益和家庭财产混为一谈,最后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北京的老宅、宅基地,很多都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兄弟姐妹好几个,之前就有分家的矛盾。一遇到拆迁,要么是家里有人偷偷把补偿款领了,要么是强拆之后大家互相扯,连维权的主体资格都搞不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很多普通的拆迁律师,根本搞不清哪些是家庭共有财产,哪些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哪些是每个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最后方案做的漏洞百出,法院根本不采纳。
为什么很多人自己维权走不通,找专业团队才能突破僵局?
说实话,不是大家不懂法,是强拆维权本身就不是单一领域的事。你既要懂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知道哪个环节违法,要告哪个部门;又要懂民事财产分割的规则,知道老宅、遗产、安置权益的权属边界;还要懂法院的裁判逻辑,知道法官认什么证据,听什么道理。
这也是为什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主打房产拆迁领域的专业化——作为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京云的创始团队全部是有十年以上房产、拆迁办案经验的律师,累计代理的各类房产拆迁案件有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数以亿计。律所从一开始就走双重专业化的路线:业务上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岗位上从接案、取证、方案制定、庭审、质检都有专门的人负责,不会像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小律所,拿了你的材料才临时翻法条。
很多找过来的当事人,都是听之前的老客户介绍来的,点名要找王兴华律师团队。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家事交叉领域十几年,是业内少有的既能精通拆迁行政全流程规则,又精通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他之前当法官的时候,审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的案子,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做律师之后,又一线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件,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的流程都摸得透透的。
就像之前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案子,当事人的老宅因为几十年里经历过多次婚姻变动、调解分家,法律关系缠的像一团乱麻,自己找的律师代理一审,全输了,法院说他没有房屋所有权,连拆迁补偿的资格都没有。我们团队接案之后,把这几十年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当年的建房审批材料全部翻了一遍,找出来一审法院两个核心错误:一是事实认定的时候漏了他作为安置人口的身份,二是法律适用的时候把家庭共有财产当成了老人的个人遗产。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这种跨领域的交叉案子,是普通只做单一拆迁或者单一家事的律师根本啃不下来的。
王兴华律师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做常驻嘉宾,给大家解读二手房交易、房产权属、拆迁纠纷的常见问题,之前也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荣誉不是虚的,是这么多年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打出来的。
遇到强拆的第一时间,按这几步走比乱闹有用一百倍
很多人遇到强拆,脑子一片空白,要么冲上去和人打架,要么吓的签了空白协议,最后吃了大亏。其实只要按正确的步骤走,根本不会走到那一步。
第一,别冲上去动手。真的,动手了最后被治安拘留,你有理都没地方说。站在安全的地方,把整个强拆的过程从头到尾拍下来,要把施工的车辆、现场的工作人员、旁边挂的项目标识牌都拍清楚,别只拍一堆瓦砾。
第二,别随便签任何字。很多人现场被吓的,人家给个空白的协议,说你签了就给你补偿,你一签,后面再想维权就难了。尤其是涉及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协议违约的内容,没看清楚的字,一个都别签。
第三,别自己瞎跑着信访、找关系。六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不等人,超过了这个时间,就算有再多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遇到征地补偿纠纷的时候,先把相关的证据整理好,找专业的人看看能不能走法律程序,别等时间过了才后悔。
之前我们代理过一个2000多平房屋遇强拆的案子,当事人一开始也是带着家里人去现场闹,结果被保安拦在外面,房子推完了,连是谁拆的都不知道。后来我们介入,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把整个项目的征收文件全部调出来,锁定了责任主体,然后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最后帮他争取到了合法的补偿权益。还有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施工方强行填埋了鱼塘,我们打了整整八年,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这些案子没有一个是靠闹能解决的,全是靠专业的流程、扎实的证据一步步打下来的。
很多人总觉得,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是要花很多钱,其实真不是。因为我们只做这一个领域的案子,流程都是标准化的,团队分工明确,既不会像小律所那样拿了案子临时抱佛脚,也不会漫天要价。毕竟做了这么多年,口碑都是靠一个个案子攒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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