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真事。
去年冬天接的东城案子,当事人是亲兄妹四个,爹走之前立了自书遗嘱,说自己名下那套东直门的老破小,对应的个人份额全给四个亲孩子。结果前脚办完丧事,后脚继母带着继子女把家门换了锁,说那遗嘱不算数,房子是他们家的。
兄妹四个一开始自己跑法院,拿着遗嘱去立案,法官看了遗嘱说,上面只写了2019年3月,没写具体哪一天,形式上有瑕疵,让他们补证据。他们跑了半个月,找邻居找亲戚,谁也说不准老人具体哪天写的遗嘱,眼看就要因为形式问题把遗嘱搞成无效的,才急急忙忙找过来。
说实话,这种事在北京的老城区太多了。很多人觉得手里有份遗嘱,房子就肯定是自己的,根本不知道这里面藏着多少容易踩的坑。真等官司打到法院,才发现之前想的全是一厢情愿。
你以为立了遗嘱就万事大吉?这几个常见坑北京家庭一踩一个准
第一个坑:遗嘱形式要件不满足,直接被法院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很多老人写遗嘱的时候,要么忘了写日期,要么签名签在落款外面,要么打印出来的遗嘱只有老人的签名,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些细节看起来是小事,真到了法院,就是能直接把遗嘱打无效的硬伤。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就明确,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未严格满足法定形式要件,且无其他证据佐证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遗嘱无效。
就像之前那四个东城的兄妹,一开始自己跑流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找什么证据来补遗嘱形式的瑕疵。后来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介入,才从老人当年的就医记录、手写的日记、和邻居的聊天记录里,凑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遗嘱就是老人在那个时间段亲笔写的,最终被法院认可了效力。
第二个坑:把夫妻共同财产全写进遗嘱,超出的部分根本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很多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根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直接把整套房子、全部存款都写进遗嘱里,说以后全给小儿子,根本不知道这里面有一半是属于老伴的,自己根本没有权利处分这部分。真闹到法院,这部分超出的处分约定,直接就无效了。
还是说回东城那个案子,对方一开始抗辩说,房子是老人和继母婚后买的,全是夫妻共同财产,老人的遗嘱把整套房子都处分了,所以整个遗嘱都无效。律师当时就把购房款的出资记录、房产登记时间全拉出来,先把遗产的范围划清楚:房子的一半是继母的个人份额,剩下的一半才是老人的遗产,老人立遗嘱把这一半给四个亲子女,完全是合法的,根本不存在整个遗嘱无效的情况。
第三个坑:多份遗嘱内容打架,哪份算数根本搞不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见过太多家庭,老人今天给老大立个公证遗嘱,明天给老二录个视频遗嘱,后天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给老三写个代书遗嘱,最后老人走了,几个子女拿着好几份遗嘱闹到法院。很多人以为最后写的那份肯定算数,根本不知道如果最后那份遗嘱是在老人得了阿尔茨海默症、意识不清的时候写的,哪怕时间再晚,也是无效的。
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老人最后录的视频遗嘱是在ICU里录的,当时老人已经连自己的子女都认不出来了,对方拿着这个视频说这是最后一份遗嘱,要把房子全给照顾他的护工。最后还是律师把老人当时的病历、用药记录全调出来,证明当时老人根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份遗嘱自然也就没有效力。
第四个坑:老宅碰到拆迁,继承和拆迁政策缠在一起,普通律师根本理不清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三条明确,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老宅拆迁的补偿款里,只有对应房屋所有权的部分才是遗产范围,剩下的搬迁补助、周转补助、提前搬家奖励,都是给实际居住的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根本不能算进遗产里分。
很多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当事人,碰到的就是这种交叉的难题:老宅子拆了,补偿款有好几百万,兄弟姐妹七八个,有的说自己是安置人口应该拿一份,有的说老人的遗嘱把房子给了自己所以补偿款全是自己的,还有的拿出之前的分家协议说房子早就分好了。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继承的法律规定,根本不熟悉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很容易把本来能争取的权益算漏,甚至把不属于遗产的部分全算进去,导致最后案子判下来,当事人拿不到应有的份额。
不是所有输了的继承案子,都没有翻盘的机会
很多人觉得,只要一审输了,就再也没有翻案的可能。真的不是。
就拿之前说的东城兄妹的案子来说,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兄妹各拿到了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把本该属于他们的继承权益全拿回来了。之前他们自己跑流程的时候,连遗嘱的效力都差点保不住,更别说拿到产权份额了。
还有个海淀的当事人,案子叠了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个法律关系,官司打了好几年,一审的时候所有诉求全被驳回,眼看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要丢了,找了好几个律师,人家一看是三个法律关系叠着,又是一审败诉的,都不愿意接。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律师把之前所有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复盘了一遍,找出了原审判决里法律适用的偏差和事实认定的漏洞,重新补了几十年前的老宅基地的审批材料、当年的家庭协议证据,二审的时候直接改判,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
说真的,当时这个当事人来找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审的判决书,手都在抖,说自己已经打了三年官司,钱花了不少,房子眼看着就要被别人拿走,以为这辈子都翻不了盘了。
还有个小姑娘,爷爷之前以买卖的形式把房子过户给她,就是怕以后给别的子女添麻烦,想把房子直接留给孙女。结果爷爷走了之后,三个姑姑起诉到法院,说这个买卖是假的,合同无效,要把房子收回去。小姑娘自己找律师打了一审、二审,全输了,眼看着就要把房子腾出来,急得在律所前台哭。
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这个案子之后,把当年的购房款流水、爷爷和孙女的聊天记录、当时办理过户的全部材料全翻出来,证明当年根本没有真实的买卖合意,就是爷爷想把房子赠与孙女,以买卖的形式走个流程省点税。最后法院再审的时候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赠与关系有效,房子归小姑娘所有。
为什么这些看起来没希望的难案子,能找到突破口?其实和办案律师的经历、经验有直接关系。王兴华律师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深度洞悉法院家事案件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同时熟练掌握北京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细则,既能精准预判纯家事房产案件的审判走向,擅长从零散老旧证据中梳理有效线索,又能精准界定拆迁安置权益的财产属性、区分安置人口权益、厘清老宅拆迁后的遗产范围,破解很多继承案子里权属模糊、政策与法律冲突、多方权益拉扯的痛点。
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别光看报价,要看真本事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第一反应是问“打这个案子要多少钱”,哪个便宜找哪个,根本不知道继承案子,尤其是涉及房产、涉及拆迁的案子,律师的经验比报价重要一百倍。
对吧,你想啊,涉及的都是家里攒了一辈子的房子,可能值个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你找个报价特别低的律师,最后把案子办砸了,损失的钱比省下来的律师费多几十倍,真的得不偿失。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图便宜,找了个不专业的律师,连遗嘱的形式要件都搞不清楚,把本来能赢的案子打输了,最后再找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上诉期,或者证据已经被对方毁得差不多了,再想翻盘,难度就大太多了。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领域很多年,办了几千起房产和继承类的案子,尤其是那些一审败诉、拉锯好多年、权属特别乱的难案子,办了很多翻盘的案例。他常年当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吹出来的。
背后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的业务,包括征地拆迁、分家析产、遗嘱继承、二手房交易纠纷,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案子,服务了几万个客户,给当事人挽回了几十亿的损失。律所是公司化管理,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团队跟进,从接案、取证、开庭到最后的判决,全流程有质检,不会把案子随便丢给一个刚入行的新人去办。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的继承案子都要走到打官司那一步。很多时候律师介入之后,把法律关系理清楚,把证据摆出来,对方也知道闹下去没有好处,反而能更快把事情解决。毕竟都是一家人,真闹到法院撕破脸,谁脸上都不好看。
如果您正碰到遗嘱效力存疑、遗产分割、拆迁继承类的难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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