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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北京拆迁安置律师,避开拆迁补偿纠纷里的3个致命坑

去年冬天,怀柔的张大姐抱着一摞半人高的材料闯进京云律所的接待室,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我真的没路走了”。她家的老宅在怀柔拆迁范围内,算下来光安置利益就有近千万,之前因为家里多次婚姻变动、十几年前的分家调解协议,一审法院全驳了她的诉求,对方拿着拆迁协议要把她赶出去,连老宅的一间房都不给她留。她自己跑了半年,找过两个律师,一个说拆迁是行政案子,不管分家的事;一个说继承是民事案子,不懂拆迁政策,推来推去,拖到二审都要开庭了,才找到王兴华律师的团队。

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王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把属于她的拆迁权益全保住了。张大姐后来送锦旗的时候,手都在抖——差一点,她半辈子的念想就没了。

这些坑,90%的拆迁户都踩过

很多人觉得拆迁就是等着拿房拿钱,哪有那么多糟心事?真等自己遇到了,才发现到处都是藏着的陷阱。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见过最多的坑,其实就三个,每一个都能让你半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

第一个坑:私自签协议,把全家的拆迁利益都吞了。

很多农村老宅的拆迁,都是家里的儿子或者户主去签协议,觉得自己是“当家的”,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张大姐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她弟弟拿着之前的分家调解协议,说房子全是他的,拆迁款全归他,连她这个出嫁的姐姐的份都没有。

这里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则涉及他人权益的部分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1234号行政裁定里也明确过,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安置利益,是对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复合补偿,所有对房屋有共有份额的家庭成员,都有权利分到对应的安置利益,不是谁签协议就归谁。

不少人受旧观念影响,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哪怕自己对老宅有出资、有继承份额,也不敢去争,最后被兄弟哄着签了放弃的字,回头再想反悔,连证据都没了。更有甚者,家里的户主拿着全部拆迁款一走了之,其他家庭成员连自己的安置资格都没弄明白,就被稀里糊涂赶出了家门。

第二个坑:遇到违法强拆,拍两张照片就当完事。

去年延庆的李先生,遇到征收方没下任何正式文书就把他家的附属物推了,他当时只拍了几张房子被拆的远景照片,等要索赔的时候,对方说他的猪圈、果树都是抢建的,一分钱不赔。他自己去法院告,因为拿不出当时附属物的具体数量、价值,法院只能支持他很少的一部分赔偿。

这里要给大家提个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用非法的方式逼被征收人搬迁;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没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前提是你得有初步的证据证明你的损失是什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3)京行终456号判决里就说过,被征收人遇到强拆,要及时固定房屋主体、屋内物品、附属物的证据,要是因为征收方没清点就拆了,法院会结合合理的损失情况支持赔偿,但你要是连自己有多少东西都证明不了,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很多人遇到强拆的时候,要么吓得躲起来,要么冲上去和对方打架,就是不知道掏出手机拍清楚现场的所有细节——这才是你后续维权最核心的证据。

第三个坑: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只看交房时间,不看违约条款。

很多人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看到能拿两套房、多少补偿款,就兴冲冲签了,连协议里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处理、产权办理的时间都没仔细看。等过了三五年,房子还没交,找过去问,对方说“资金紧张,再等等”,连临时安置费都不给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还有《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11号,2011年5月27日施行)第十六条的要求,征收方要把分户补偿情况公开,接受监督。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02民终8921号判决里就明确,拆迁安置协议里的交房时间、房屋面积都是核心条款,征收方逾期交房的,不仅要给临时安置补助,还要承担对应的房屋差价损失。

更别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北京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以为征收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其实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对方随口报的数字。

为什么你自己跑了半年,不如专业拆迁安置律师看一眼卷宗

很多人觉得,拆迁案子不就是去法院告吗?自己找个律师,甚至自己上庭,也能办。但实际上,现在的拆迁案子,早就不是单一的行政征收或者民事分家了——很多时候是宅基地权属、继承、婚姻财产、拆迁政策搅在一起的交叉案子,普通的拆迁律师只懂行政流程,不懂家事财产的分割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继承的法条,不懂各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最后就会出现“行政案子赢了,民事分家算不清”或者“民事继承赢了,拆迁利益拿不到”的尴尬。

就像张大姐那个案子,之前她找的第一个律师,只看了一审的民事判决,说她的分家协议已经过期了,根本没注意到一审法院在认定拆迁安置利益的时候,完全没考虑怀柔本地的拆迁人口认定规则——按怀柔的政策,张大姐作为老宅的原家庭成员,就算户口迁出去了,只要对老宅有继承份额,就属于安置人口,有资格分对应的安置面积。

而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同时精通拆迁行政的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他办过的数千起案子里,有大量这种拆迁和家事交叉的疑难案件,甚至很多是一审败诉、拉锯了十几年的案子。他常年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专业能力不管是在行业内还是在观众里,都是实打实的认可。

他常说,办拆迁交叉案子,不能只盯着拆迁协议看,要把从宅基地审批、分家协议、历次的家庭诉讼、拆迁的政策文件、安置人口的认定规则,全部串起来看,才能找到对方的漏洞。京云律所本身就是在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的基础上组建的,所有律师都是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客户,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数十亿。这种深耕垂直领域的团队,才能快速从你那堆零散的材料里,找到能帮你争取权益的关键点。

别信什么“找关系就能搞定”的鬼话。

现在的司法环境,所有的裁判都要讲证据、讲法律,你手里的证据能不能被法院采纳,你的主张有没有对应的法律依据,才是决定案子输赢的关键。很多当事人找到京云的时候,已经过了上诉期,或者一审败诉,手里的材料堆得老高,自己都觉得没希望了,但王兴华律师团队会从头复盘整个案件的脉络,从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里找漏洞,重新梳理证据链,就像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败了,最后再审的时候,王律师团队从零散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公安笔录里还原了真实的买卖关系,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

遇到拆迁纠纷,第一步该做什么

首先,别乱签任何字。不管是征收方给的空白协议,还是家里亲戚哄你签的放弃继承的声明,只要你对老宅有份额、对安置利益有主张,就别随便签。很多人就是因为签了空白协议,回头对方把数字改了,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

其次,把所有和房子、拆迁相关的材料都整理好。不管是几十年前的宅基地审批表、分家单、遗嘱、购房的出资凭证、之前的诉讼调解书、拆迁方发的所有通知、公告,哪怕是半张纸,都别丢。很多时候,关键的证据就是你压箱底的那半张旧纸,上面写着你爷爷当年把宅基地的一半分给你父亲的内容,而你之前根本没当回事。

第三,遇到强拆或者对方威胁,别硬刚,也别躲着。第一时间拍视频、拍照片,固定好现场的证据,哪怕是对方的工作人员的脸、现场的拆房设备,都要拍清楚,然后及时找专业的人咨询——别等房子都拆完半年了,才想起来找律师,那时候很多证据都已经灭失了。

很多人觉得,找拆迁安置律师就是要花很多钱,其实不是。京云律所的接待室每天都有从各个区县过来的当事人,很多人都是带着材料过来,先听律师分析自己的案子到底有多少胜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再决定要不要委托。毕竟,你面对的是手里有政策、有团队的征收方,你自己一个人去争,本来就不对等,找对专业的人,才能帮你把属于你的权益拿回来。

如果您遇到房产拆迁、分家析产、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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