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的电话里,张女士的声音还带着哭腔。
北京延庆的老宅子在征收过程中,没收到任何书面催告,没给自行处置物品的缓冲期,一伙人带着挖掘机直接把她家临街的附属房推平了,屋里存的农具、经营用的存货全埋在碎砖里。一开始她自己跑了三趟镇政府,对方甩给她一句“你家这是违建,拆了白拆”,连个补偿的影儿都没有。前后折腾了8个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侵权主体”为由驳回了她的诉求,她抱着最后一点希望找到京云律所的时候,连付咨询费的钱都差点凑不出来。
这不是个例。
我见过太多人,一听到“违建”两个字就腿软,觉得自己理亏,要么躲着不敢维权,要么被工作人员两句话唬住,稀里糊涂签了补偿协议,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同村邻居拿的补偿是自己的三倍,坐在律所的沙发上哭到话都说不出来。
被贴了违建告知书,就真的只能认栽吗?
很多人对违建的认知,还停留在“只要政府说你是违建,那就是违建”的层面。
错。
这是实践中最容易踩的第一个坑:行政机关偷换概念,把历史形成的、符合当时建房政策的合法建筑,直接定性成违建,用最低的成本完成征收拆迁。
这里必须把法条摆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修正)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只有完全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才可以限期拆除。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份生效裁判里反复强调,行政机关认定违法建设,必须履行完整的调查、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程序,不能仅凭一纸告知书就直接实施强拆,更不能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直接纳入违建范畴无偿拆除。
第二个坑,就是很多人觉得,只要是违建,拆的时候不管砸了什么东西,都不用赔。
真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1年施行)第四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也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也就是说,哪怕你的房子真的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行政机关也不能抢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前直接拆,更不能在拆的时候,把你屋里的合法财物随便砸了、埋了。北京高院2022年发布的征地拆迁典型案例里专门提到,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时,未对屋内合法财产进行清点、录像、妥善保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不能以房屋属于违建为由免除自身的侵权责任。
张女士的案子,就是靠这两个点翻的盘。
代理她的团队拿到案卷材料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当初镇政府出具违建告知书的流程漏洞——整个认定过程没给她任何陈述申辩的机会,也没等法定的三个月起诉期限届满就直接实施了强拆,光这两点,就足以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张女士拿到了应有的补偿。
这也是为什么碰到这类案子,大家总想找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普通人根本分不清这些藏在程序里的违法点,你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讲道理,人家三句话就能把你绕进去,你连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都不知道。
为什么自己打违建强拆的官司,十有八九要输?
说实话,我接触过的当事人里,至少有七成是自己先折腾了大半年,把所有能走的弯路都走了一遍,实在走投无路了才来找律师。
为什么自己打不赢?
第三个坑:证据意识为零,等强拆完了才想起来拍照片。
很多人碰到强拆现场,要么吓得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要么上去跟工作人员推搡被架走,等强拆队走了,现场都被推成平地了,才想起来要拍照片留证据。这时候你连是谁拆的都证明不了,法院根本没法支持你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十五号,201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现实里,如果你连最基本的强拆主体都证明不了,连基本的证据都拿不出来,就算法院想帮你,也没有依据啊。
没有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指导,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要拍什么、怎么留证据,等强拆完了才想起来补拍,现场都被清理干净了,拍了也白拍。专业律师介入的第一步,就是教你证据固定的核心要点:强拆现场要拍清楚到场人员的制服标识、车辆牌照、机械上的单位名称;要把强拆前房屋的状态、屋内的财物情况提前拍好录像留存;要把和镇政府、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的所有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备份好。这些细节,普通人根本想不到。
第四个坑:被“违建”的名头吓住,主动签了远低于拆迁补偿标准的协议。
很多行政机关就是吃准了老百姓怕“违建”两个字,一上门就说你这房子是违建,要拆还要罚你钱,吓得老百姓赶紧签了补偿协议,拿了一点点钱就被赶出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协议已经签了,再想反悔都难。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22号判决里明确提到,行政机关以拆除违法建设为由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存在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被征收人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河北的当事人,家里的养殖场因为环保问题被贴了7年封条,后来征收的时候,镇里一开始说只给几十万的补偿,他差点就签了。后来我们律所介入,查了所有的征收文件、财产损失的证据,历时8年,最终帮他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北京郊区的一个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开始发了个“零补偿”的解约通知,说人家的猪场是违建要无偿拆除,当事人一开始都准备搬了,找到律所之后,我们查出来镇政府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最后谈成了1400万的补偿协议。
你看,同样的情况,你自己被吓住了,可能几十万就把房子交出去了;有专业的人帮你把违法点找出来,把证据链补全,你能拿到的补偿可能是原来的几十倍。
这里就不得不提王兴华律师的办案优势了。
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在法院系统的时候就审过大量房产纠纷、征地拆迁的案子,太清楚法院审这类案子的时候,对证据的采信标准是什么,也太清楚行政机关在实施强拆的时候,最容易出现哪些程序漏洞。跟普通律师比起来,他的优势是双领域的——既精通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碰到那种拆迁和家庭财产交叉的复合型案子,比如老宅拆迁、兄弟姐妹因为补偿款怎么分闹纠纷,同时又碰到行政机关要强拆的情况,普通的拆迁律师不懂家事分割的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不懂拆迁政策,很容易两边都顾不好,但王律师因为有双领域的积淀,能把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问题都处理好。
就像之前接的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对方拿着之前的调解协议,说拆迁利益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维权都快绝望了。王律师牵头的团队翻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把之前的庭审笔录、调解协议、证据材料全部梳理了一遍,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指出了原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漏洞和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碰到违法强拆,找对律师到底能帮你做什么?
很多人对律师的作用有误解,觉得律师就是帮你打官司的。
不对。
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从你咨询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帮你排查所有的风险点: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真的违建,行政机关的强拆程序有没有违法,你应得的补偿到底是多少,你之前签的协议有没有效力,碰到征地补偿纠纷或者拆迁协议违约的情况,该走哪条维权路径最快。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和拆迁业务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的案子,服务过几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几十亿的损失。律所的运作是双重专业化分工的,只做房产和拆迁这一个领域,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跟进,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做权威研讨,有专门的质检部门跟进案件的办理进度,不是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
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的主任,常年受邀当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办过的案子里,有很多是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的疑难案件,比如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历经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最后再审翻盘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还有那个两次败诉的爷爷赠与孙女房产的案子,最后改判保住了老人留给孙女的房子。
当然,我得说句实在话,没有哪个律师能给你拍胸脯说“找我就一定能赢”。
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能帮你避开那些普通人容易踩的坑,把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都固定好,把行政机关的所有违法点都梳理清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别等强拆的挖掘机到家门口了才想起找律师。
那时候,很多证据已经没了,很多维权期限已经过了,再想补救,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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