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件成功案例,为万位客户解决法律问题
京云律所刘延涛律师代理的《郝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获评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胜诉案例:优秀奖。

评选理由
刘延涛律师在此案中面对复杂的案情和激烈的庭审辩论,他始终保持着冷静和理性,用确凿的证据和有力的法律论据为郝女士争取到了公正的裁决。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刘延涛律师不仅关注案件的法律层面,还充分考虑到了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和实际利益。他耐心倾听郝女士的诉求,为她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心理安慰。在他的帮助下,郝女士不仅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走出了心理阴影,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
基本案情
郝某与张某二人于1986年登记结婚,共同育有一子。看似平静的生活在2013年被打破,张某在工作中结识了秦某,并发展出婚外情。
2016年3月,张某向郝某坦白,秦某已怀孕五个月,孩子是他的。这场背叛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郝某当即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高达1573万元的债务均由郝某承担。然而,离婚后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向郝某寻求帮助,郝某心软,不仅给予了经济支持,还借给张某20万元用于“处理”秦某腹中胎儿。但张某并未兑现承诺,孩子于2016年7月出生。
2016年9月,秦某主动联系郝某,告知她已与张某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还发送了张某怀抱婴儿的照片。2019年,张某以与秦某年龄差距大、无法共同生活为由,恳求郝某复婚。考虑到多年感情和家庭完整,郝某同意,二人于2019年2月复婚。
然而,复婚并未换来珍惜。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再次与秦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长期同居。他不但不顾家庭,还将夫妻共同经营饲料生意所得的收入转移、隐匿,却将巨额共同债务甩给郝某独自承担,甚至多次威胁、恐吓郝某及其亲友。张某还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赠与秦某,总额高达17万余元,并让其直接支取自己工资卡内资金。
面对丈夫的屡次背叛、财产侵害与精神压迫,郝某的生活陷入绝望。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决定不再沉默,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刘延涛律师,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同时另案起诉张某与秦某,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
律师风采
接手案件后,刘延涛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复杂性。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更涉及婚内过错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的厘清、以及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效力问题。两案相互关联,证据繁杂,时间跨度长。
针对离婚纠纷案,刘律师指导郝某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重点围绕三个方面:
张某的婚内过错证据:收集了张某与秦某同居的相关线索、其银行流水和微信转账记录中向秦某赠与款项的证据,以及秦某持有并支取张某工资卡的监控视频等,以证明张某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
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全面梳理了张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多个银行账户余额,并证明了双方在复婚后共同经营“牧士饲料”的事实。
夫妻共同债务证据:整理了有张某共同签名的多笔银行贷款合同、借据等,证明这些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针对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刘律师的策略直击要害。张某与秦某在庭审中辩称,所有转账均系支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企图将不法赠与合法化。刘延涛律师对此进行了有力驳斥:
首先,指出支付抚养费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子女抚养费请求权不能成为侵害配偶财产权的合法理由。
其次,强调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张某对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必须征得郝某同意。其擅自赠与行为,不仅侵犯了郝某的财产权,更是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完全违背公序良俗。
最后,通过逻辑分析和证据对比,揭示其所谓的“抚养费”支付时间、金额随意,不符合抚养费支付的常规特征,实为赠与。
法庭上,刘延涛律师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将复杂的法律关系层层剖析。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更展现了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牢牢抓住案件核心焦点,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胜诉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刘延涛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公正判决:在4874号离婚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准予郝某与张某离婚;张某名下住房公积金、银行卡余额等夫妻共同财产,经折价计算,张某需向郝某支付财产折价款76124.91元;
认定郝某主张的欠李某、王某等人的债务以及多笔银行贷款,共计约530余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负担;认定张某在婚内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赠与财产,存在重大过错,判令其向郝某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在3702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法院判决:确认张某与秦某之间涉及178190元的赠与合同无效;判令秦某向郝某返还上述全部款项178190元。
两案全面胜诉,法院的判决有力地惩戒了婚内过错方,维护了无过错方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刘延涛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缜密的案件策划和高效的诉讼技巧,帮助郝某走出了长达八年的情感与财产困境,不仅在经济上获得了补偿,更在法律上得到了公正的对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第三者应予返还。当婚姻遭遇背叛与侵害时,应勇敢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利。

上一篇:军产房继承起纷争,王国龙律师助力委托人明晰产权获公正裁决
下一篇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by 2015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