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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单纯因个人原因反悔退房属于买方违约,自行协商往往处处碰壁,退款更是遥遥无期。河北保定的李先生就经历了这样一场退房风波。面对102万元房产、16万元已付款和一份约定明确的预售合同,诉讼意味着漫长等待与极高败诉风险。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武腾魁、耿轩律师另辟蹊径,以“非诉讼博弈”策略,两个月内助其退回12万元。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河北保定看中总价102万元商品房,先后支付14万元定金和2万元房款,并签订预售合同。后因个人原因不得不放弃购房,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开发商明确表示:合同已签、定金已付,退房可以,但钱不退。李先生咨询他处,被告知只能诉讼,但合同责任清晰,胜算渺茫。
【办案策略】
武腾魁、耿轩律师评估后认为,贸然诉讼败诉几率极高。于是决定不诉,从行政监管角度切入。第一步,申请信息公开,核查开发商证书、审批,未发现明显漏洞。第二步,转向销售环节。根据李先生描述,律师判断售楼处可能存在“房托”诱导。遂指导李先生再次前往售楼中心,冷静拍照、录像,完整记录房托虚假销售过程。第三步,向住建部门投诉,申请查处开发商虚假宣传。一旦认定,开发商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信用扣分乃至资质降级。
【结果】
行政投诉压力立竿见影。开发商主动联系协商退房退款,但最初金额远低于预期。京云律师果断拒绝,展开多轮沟通博弈。最终,开发商彻底妥协,为李先生办理退房退款手续。从委托到结案不到两个月,李先生成功退房并退回12万元。若走诉讼,周期至少半年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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