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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款继承权全解析:法律如何界定财产归属?
更新时间:2025-11-06

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纠纷频发。某市王女士因父亲去世后,其名下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与兄弟姐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其继承份额。这一案例折射出公众对拆迁款继承权的普遍困惑:房屋拆迁款是否属于遗产?哪些人有权继承?法律如何保障权益?本文结合最新法规与典型案例,系统梳理继承权认定规则。

一、拆迁款继承权的法律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拆迁补偿款作为房屋价值转化形式,其继承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房屋产权合法性:若被拆迁房屋为违法建筑(如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加建房),因不受法律保护,其补偿款通常无法继承。

产权归属明确性:房屋产权需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例如,某市李某与配偶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李某去世后,其配偶先分得50%产权,剩余50%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配。

二、继承权主体与分配规则

(一)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某村张某去世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健在,则拆迁款由这四类主体平均分配;若其无子女且父母已故,则由配偶与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二)特殊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补偿的特殊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因具有人身属性,通常由该户剩余成员共同所有,不纳入继承范围。例如,某村刘某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由其配偶与子女共同享有,但子女不得单独主张继承该部分款项。

遗嘱继承优先性: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可指定继承人或遗赠他人。某市陈某在遗嘱中明确将拆迁款赠予长期照顾其的侄子,法院最终尊重其意愿,判决侄子获得全部补偿款。

三、典型案例分析:拆迁款继承纠纷的司法实践

案例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继承

2025年,杭州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案件:王某与配偶共有一套房产,王某去世后,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补偿款共计200万元。法院认定,其中100万元为王某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四人平均分配,每人25万元;剩余100万元归配偶所有。

法律要点: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再确定遗产范围。

案例2:农村宅基地补偿的排除继承

2024年,深圳市某村村民吕某去世后,其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分为两部分:房屋补偿款30万元与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20万元。法院判决,房屋补偿款由吕某的配偶、子女继承;宅基地补偿款因属于户内剩余成员共有,不纳入遗产范围。

法律要点: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具有人身属性,不适用继承规则。

四、实务建议:如何保障拆迁款继承权益?

提前规划遗嘱:通过公证或自书遗嘱明确补偿款分配意愿,避免亲属纠纷。例如,某市李某在遗嘱中指定拆迁款用于孙子教育,法院最终支持其遗嘱效力。

固定证据链:保留房屋产权证、拆迁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归属与继承资格。某案中,继承人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被法院驳回继承请求。

协商与诉讼结合:优先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若协商无果,可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88条)。某市张某因拆迁方拖延支付补偿款,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起诉,法院判决拆迁方支付欠款及利息。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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