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房产拆迁律师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吉林,企业厂房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时,合法申请强制拆迁是保障项目进度的关键。然而,实践中因材料不全或程序瑕疵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案例与地方性法规,梳理强制拆迁申请的全流程及必备材料,为企业提供操作指引。
必备材料清单:从许可到执行
一、基础许可文件
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市、县住建部门核发,证明项目已获批准(如吉林市2023年第59批次征地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法》第37条)。
二、征收程序文件
征收决定及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收范围、补偿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0日(《吉林省征收与补偿办法》第8条)。
评估报告:由至少2名注册估价师签字的分户评估报告,公示后允许复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6条)。
三、补偿安置材料
补偿协议文本: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安置房位置等核心条款。
银行专户信息:补偿资金存储专户的开户证明,确保专款专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
四、强制执行申请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由征收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载明申请理由、事实及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55条)。
催告记录: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记录送达情况及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强制法》第54条)。
流程解析:从立案到执行的六个阶段
1. 调查取证阶段
现场勘查:规划部门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注面积、结构等信息。
权利人确认: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权属,对无证房屋进行违法认定(《吉林省征收与补偿办法》第12条)。
2. 立案审批阶段
部门会审: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审查项目合法性(如吉林市2023年征地需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预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
3. 补偿安置阶段
协议签订:超90%被征收人同意的,可优先签订协议;协商不成的,进入下一阶段。
补偿决定:对未达成协议的,市、县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明确补偿内容及申请复议、诉讼的权利(《行政强制法》第53条)。
4. 催告与执行阶段
书面催告:以《催告书》形式要求当事人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的,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强制法》第35条)。
法院审查:法院重点审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及补偿公平性(如开封案中法院对评估报告的审查)。
5. 强制执行阶段
公告与实施: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由政府组织实施,公证机构对拆除过程进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法》第44条)。
财物处理:对可移动财物登记造册,交由当事人或公证机构保管(《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3-05条)。
6. 后续监督阶段
赔偿申请: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
执行回转:若法院后续撤销执行裁定,需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8条)。
典型案例:吉林德惠棚户区改造纠纷
2024年,吉林德惠某企业因未达成补偿协议遭遇强拆,法院审查发现以下问题:
程序瑕疵:征收部门未完成补偿决定即申请执行,违反“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2条)。
材料缺失:未提交催告记录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启示:
申请强制执行前,必须确保补偿资金到位、协议签订率达标(《吉林省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8条)。
法院对材料的形式与实质审查并重,任何环节缺失均可能导致执行失败。
结语:合规申请是强制拆迁的前提
吉林企业在申请强制拆迁时,务必遵循“许可—评估—补偿—执行”的法定流程,确保材料齐全、程序正当。通过提前规划、专业评估及与行政机关的良性沟通,可有效避免纠纷,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企业权益的守护者。
下一篇 :长春企业遭遇违法强拆:行政复议全流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