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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进程较快,企业拆迁补偿纠纷时有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收集需结合南京的地方政策、司法实践及产业特点,以下几类证据尤为关键。
一、证明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证据
(一)产权与经营资质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明:南京企业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尤其要注意土地性质是否为工业用地。南京部分老厂区存在 “划拨用地” 转 “出让用地” 的情况,需补充土地出让合同及补缴出让金的凭证。例如,秦淮区某老厂房若为划拨用地,需提供划拨文件及后续转为出让的相关手续,否则可能影响补偿标准。
规划许可文件:对于玄武区、建邺区等主城区的企业,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江宁、浦口等新城区的乡镇企业,可能持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南京对历史遗留厂房有特殊政策,2008 年前建成的无证厂房,若能提供《南京市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或乡镇政府的批文,可认定为合法建筑。
经营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需明确注册地址与厂房地址一致,南京对化工、电子等行业有严格的环保要求,需提供《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报告》。雨花台区某电子厂因未提供有效的环保资质,其主张的停产损失中环保设备折旧部分未被法院支持。
(二)资产权属辅助证据
租赁合同与付款凭证:南京开发区、产业园较多,租赁厂房的企业需提供经园区管委会备案的租赁合同,以及加盖税务章的租金发票。栖霞区某企业因租赁合同未备案,拆迁方质疑其租赁合法性,后通过补充园区管委会的证明才得以认定。
资产购置与建设凭证:对于南京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商检证明;自有厂房建设需提供《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备案表。江宁区某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提供德国进口设备的全套报关文件,证明了设备的实际价值,补偿金额较原评估增加 30%。
二、证明拆迁行为合法性的证据
(一)拆迁程序相关文件
征收决定及公告:需包含南京市政府或区政府的文号,如 “宁政征字〔2024〕XX 号”。南京要求征收公告必须在《南京日报》及征收范围内张贴,若企业未见到公告,可收集《南京日报》同期版面(无公告内容)及现场照片作为证据。
评估报告及送达记录:评估机构需在南京住建部门备案,报告中需引用《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建邺区某企业发现评估机构未备案,以此为由申请重新评估,法院予以支持。
补偿安置方案:需符合《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重点关注 “停产停业损失” 计算方式 —— 南京规定可按 “实际经营面积 × 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 停产期限” 或 “近三年平均利润 × 停产期限” 计算,企业可选择更有利的方式。
(二)拆迁行为实施证据
强拆相关证据:南京严禁违法强拆,若遭遇强拆,需拍摄带有执法车辆编号(如 “苏 A・XXXXX 执法”)、执法人员胸牌的视频,同时向属地派出所报警(如鼓楼区企业向鼓楼公安分局报警),保留出警回执。江北新区某企业通过提供强拆现场的执法记录仪片段,成功认定街道办为责任主体。
逼迁证据:南京对断水断电有严格限制,企业需保留南京水务集团、国网南京供电公司的缴费记录(可通过 “我的南京” APP 查询),若收到停水停电通知,需核实是否有区政府的批准文件。某企业提供了拆迁办工作人员 “不签字就断水” 的录音,结合未欠费证明,法院认定逼迁行为违法。
三、证明企业损失的证据
(一)直接损失证据
资产损失清单:南京对生产线设备的搬迁损失有细化规定,需提供设备铭牌照片(标注型号、规格)、制造商出具的搬迁指南。对于台积电、扬子石化等南京重点企业的特殊设备,可委托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出具评估意见。
装修损失证据:南京老厂房的历史装修(如民国时期的工业风格装修)可适当提高补偿,需提供装修年代的照片、工匠证言(最好经南京公证处公证)。秦淮区某民国厂房通过此类证据,装修补偿标准提高至每平方米 1200 元。
(二)间接损失证据
停产停业损失证据:需提供南京税务局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与南京本地企业的长期供货合同(如与苏宁、南瑞的合作协议)。南京法院对 “预期利润” 支持较谨慎,需提供合同履行记录(如增值税发票、物流单据)。
搬迁损失证据:南京跨区搬迁(如从栖霞到高淳)的成本较高,需提供新厂房的租赁合同(需经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员工跨区通勤的交通补贴凭证(附考勤记录)。某企业提供了 30 名员工的通勤打卡记录,法院支持了每月 2 万元的交通补贴。
四、证明协商与沟通过程的证据
谈判记录:南京提倡 “阳光拆迁”,谈判需有书面纪要,参会人员需包含区拆迁办、街道办工作人员(需注明职务,如 “建邺区拆迁办综合科王科长”)。
往来函件:向南京各区政府提交的异议书需通过 EMS 邮寄至 “区政府办公室”,并注明 “关于 XX 企业拆迁补偿的异议”,保留邮戳和签收记录(可通过 EMS 官网查询)。
信访记录:可通过 “南京 12345” 热线、“江苏政务服务网” 南京板块提交投诉,保留受理编号和回复截图,这些记录可作为起诉期限中断的依据。
五、南京特有的辅助证据
重点企业证明:若为南京 “专精特新”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南京市工信局、科技局的认定文件,此类企业在补偿时可享受 10%-20% 的上浮。
历史沿革证据:南京对 “工业遗产” 类企业有特殊政策,若厂房被列入《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名录》,需提供相关文件,可争取额外的保护补偿。
类似案例:参考南京中院(2023)苏 01 行终 XX 号、江宁法院(2024)苏 0115 行初 XX 号等判例,重点关注同区域、同行业企业的补偿标准。
南京企业收集证据时,需注意:涉及地方政策的,可通过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官网下载原文;证据需体现 “南京元素”(如地址含 “XX 区 XX 街道”、单位公章含 “南京” 字样);复杂案件可咨询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律师,确保证据符合本地法院的审查标准。通过精准收集上述证据,能有效提升诉讼成功率,争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