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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合同签了,房贷月月还,可开发商突然破产了!”这不是电视剧桥段,而是重庆梓鸥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鸥公司”)旗下“鸥鹏·中央公园九期”(对外销售名“巴川印”)业主的真实困境。2025年8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梓鸥公司破产清算案,这座曾以“现代简约风”“温馨社区”为卖点的楼盘,如今却因开发商破产陷入停工、权属争议的漩涡。本文将结合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为您拆解破产重整中的资产处置、业主权益保护等核心问题,助您在风暴中握紧法律盾牌。
事件披露
先给大家梳理清楚整个事件的核心信息,避免被谣言带偏:
破产重整背景:2025年8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庆梓鸥地产破产重整一案,9月2日指定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处置公司资产、对接债权人;
核心资产现状:梓鸥地产的主要资产就是巴川印项目,包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在建工程,还有少量货币资金和应收款——这意味着,业主的房子和项目的未来,全绑定在这次破产重整中;
项目当前进展:从业主反馈和现场信息来看,巴川印项目部分楼栋已封顶,玻璃安装完成,外墙和门头施工中,但仍有高压线未迁移等收尾问题,此前曾有“年底交房”的期待,如今因开发商破产陷入停滞;
关键时间节点:法院已明确债权申报期限为2025年10月2日前,目前虽已过申报期,但业主仍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权益
1、购房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其权益优先于工程款、抵押权等。若您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超50%房款,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
案例参考:在某房企破产案中,法院认定购房者支付超50%房款即享有“超级优先权”,最终优先受偿并完成交房。
2、未收房的物业费谁承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但需注意:
若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因自身原因拒收房,物业费仍需自通知交房次月起缴纳;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维修或赔偿,而非拒交物业费。
3、工程烂尾,业主能否要求退款?
若项目最终清算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购房者可能面临部分购房款无法追回的风险。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购房者作为普通债权人,清偿顺序相对靠后。
破局建议: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推动重整程序启动;联合其他业主委托律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优先权。
实操维权指南
第一步:立即补充申报债权,错过就没机会了
虽然原定申报期限(2025年10月2日)已过,但根据《企业破产法》,业主仍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核心操作如下:
① 申报主体:所有与梓鸥地产有购房关系的业主(已付全款、按揭中、仅签认购书的都算);
② 需准备材料:购房合同/认购书、付款发票/转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房贷合同(按揭业主);
③ 申报方式(三选一):
- 线上:登录律泊智破系统,项目编号填对应信息,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和申报;
- 邮寄:地址为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注明“梓鸥地产破产重整债权申报”);
- 现场:直接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点(可联系负责人确认地址);
④ 核心诉求:明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项目施工并交房”或“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支付违约金”。
第二步:核查项目资产,摸清复工可能性
联合其他业主,向管理人或法院申请核查以下信息,判断项目是否有复工希望:
① 巴川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是否被抵押?抵押金额多少?(影响资产处置顺序);
② 梓鸥地产的货币资金、应收款能否覆盖项目后续施工成本?(决定是否能引入接盘方);
③ 管理人是否有引入新投资方、推进项目续建的计划?(这是保住房子的核心)。
第三步:成立业主代表小组,抱团维权更有力
单个业主话语权太弱,一定要抱团:
① 推选3-5名有时间、有责任心的业主当代表,统一对接管理人、法院;
② 建立巴川印业主维权群,同步申报进度、共享信息,避免“各自为战”;
③ 集体向管理人提交《业主诉求书》,明确要求“优先推进项目续建”“定期公示资产处置进度”。
第四步:分情况应对,不同业主有不同重点
① 已付全款/大部分房款的业主:优先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续建交房”,若无法续建,再要求返还房款并索赔;
② 按揭中的业主:先申报债权,再联系银行说明情况,暂停还款(别直接断供,需书面协商),待合同解除后正式终止房贷;
③ 仅签认购书未签正式合同的业主:按“不当得利”主张返还购房款,同时提交认购书、付款凭证,争取认定为“准购房人债权”。
第五步:关注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管理人会定期组织债权人会议,讨论资产处置方案、重整计划等,业主作为债权人有权参加并投票:
① 重点关注“重整计划草案”:若草案中有“引入新投资方续建交房”的内容,且保障业主权益,可投票支持;
② 反对不公平方案:若草案将业主债权归为“普通债权”(无优先权),或大幅削减房款返还比例,要联合其他业主投票反对,要求修改。
结语
辛苦攒钱买房,却遭遇开发商破产,这种委屈和焦虑,每个巴川印业主都懂。但请记住:法律站在你这边,只要按步骤维权,就有机会保住房子或拿回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