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到一位北京当事人的咨询,说自己打了五年的房产继承官司,一审全输,所有继承诉求都被驳回,一套祖宅的继承权益眼看就要没了,全家急得睡不着觉。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典型的极致疑难:叠加了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法律关系,跨度二十多年,证据散得找不全,之前找的律师说没希望了,劝他撤诉。你说换作是你,急不急?后来这个案子找到专业房产继承律师,二审直接全面改判,不光撤销了原判,还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涉案房产还有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这样的案子,每年在北京都有一大堆,很多人不是输在理亏,是输在没摸准房产继承里的隐形坑。
遗嘱效力认定:超六成房产继承纠纷栽在这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写个遗嘱吗?自己写下来签个字不就完了?实话实说,我见过太多最后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遗嘱,问题全出在细节上。
有老人自己写了遗嘱,忘写年月日,最后法院说不符合法定形式,直接无效。还有找了子女当见证人,结果法律规定继承人不能当见证人,遗嘱直接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769号判例裁判要旨明确:遗嘱欠缺法定形式要件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认定遗嘱无效。
这个坑有多普遍?据北京法院网公开数据,近三年北京审理的房产继承案件中,近40%的案件存在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其中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自己订立遗嘱时忽略了法定要求。
之前北京东城有一起案例,当事人兄弟姐妹四个和继母、继子女争遗产,被继承人留了遗嘱,明确自己的房产份额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对方一口咬定遗嘱无效,占着房子不肯搬。办案律师精准核对遗嘱订立流程和见证要件,证实遗嘱合法有效,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代理意见,四个当事人各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全部权益都追回来了。办这个案子的就是王兴华律师,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深耕房产继承领域二十多年,对法院认定遗嘱效力的裁判逻辑摸得一清二楚,这类争议对他来说就是找准细节一击即破。
拆迁遗产继承:交叉案件最容易踩权属模糊坑
这几年北京老城改造、郊区拆迁多,很多老宅是老人留下的,老人走了没来得及分,拆迁一来,几百万上千万的利益放那儿,全家立刻闹起来。
这个坑最麻烦的地方在于,它既有继承的法律问题,又有拆迁的政策问题,普通律师要么只懂继承不懂拆迁政策,分不清哪些属于遗产,哪些属于安置人口的个人利益,要么只懂拆迁不懂继承的裁判规则,最后当事人拿不到应得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95号)第13条明确: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宅基地上房屋被拆迁,被继承人应获得的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属于遗产范畴,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
北京高院(2022)京民申341号判例裁判要旨也明确:老宅拆迁中,被继承人原有房屋对应的补偿份额,应当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割,不能因拆迁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排除继承人的继承权。
王兴华律师刚好是业内少有的同时懂拆迁和家事继承的律师,他有法官任职经历,又办了几十年拆迁和继承案子,能打通拆迁政策和继承法律之间的壁垒,不会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之前北京怀柔有一起案子,当事人的案子牵扯婚姻、继承、拆迁三重关系,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继承权益全部落空,王兴华律师牵头组了专案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找出了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错误,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遗产权益,化解了几十年的家庭纠纷。
多继承人房产继承份额分割:赡养义务怎么算才对
很多房产继承案件,继承人多的时候,最容易扯不清的就是份额。都说你没赡养老人,我养的多,我应该多分,最后吵得不可开交,法院也需要充分的证据才能认定。
这里的法律规则其实很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可是放到实际案子里,怎么证明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很多人拿不出证据,只有口头说,法院当然不会认。比如之前有一起案子,七个继承人争多套房产还有拆迁利益,没留遗嘱,争议了四年都没扯清楚,每个继承人都说自己尽了更多义务。王兴华律师梳理了所有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利益归属,一条一条把证据固定好,结合法律和拆迁政策制定了分割方案,最后法院直接采纳了方案,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拖了四年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当事人后来专门送了锦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的专业律所,只做房产相关的案子,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裁判规则摸得特别透,不管是公房继承、央产房继承还是经济适用房继承,都能精准应对政策障碍。
借名买房后的继承纠纷:隐形坑最容易让人财两空
早年很多人因为购房资格的问题,借别人的名义买房,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实际是自己或者老人出资的,等到实际出资人去世,继承人要继承的时候,名义房主翻脸不认人,说房子就是自己的,这种案子最近几年越来越多。
很多继承人手里只有出资记录,没有别的证据,最后打不赢官司,几十年的积蓄买的房就没了,太可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这类案子核心就是凑齐完整的证据链,从出资记录、实际居住证据、日常缴费记录到双方的沟通记录,一个都不能少,缺一个就可能满盘皆输。之前有一起借名买房的继承案子,对方否认借名事实,当事人差点财两空,王兴华律师帮当事人把所有零散证据都收集起来,拼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最终认定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判决房子归继承人所有,保住了当事人的大额房产资产。
说实话,碰到房产继承的事儿,大多是家里出了变故,普通人本来就心烦,还要跟家人打官司,还要找证据跑法院,没经历过的人根本不知道有多难。很多人图省事找个不专业的律师,结果官司打输了再想翻盘,成本高多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从创始开始就是专门做房产相关案件的,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继承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客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走的是专业化分工的路线,每个案子都有专人跟进,服务质量稳定。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办过几千起房产继承案件,特别擅长处理那种年代久、关系杂、一审败诉的疑难案子,行业口碑一直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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