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区一位经营民宿的当事人,2018年遇到征地拆迁,因为补偿谈不拢一直没签协议,某天凌晨回家,整栋2000多平米的经营用房已经变成了一堆瓦砾,所有家具设备全被埋了。找街道,街道说不知道是谁拆的,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和自己没关系。拖了一年多。一分钱补偿没拿到。找了好几个律师都不敢接,说主体都定不了怎么告。这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过的真实行政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当事人拿到了应得的合理补偿。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踩坑,本来有理的案子,最后因为自己操作不当输了,太可惜了。
行政诉讼维权中最容易踩的四大高频坑
1. 超过起诉期限,直接错过维权窗口
很多当事人觉得,我上访慢慢谈,总有解决的一天,谈个两三年,谈不拢了才想起起诉。这个时候,早就过了法定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1215号裁判要旨明确: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法定起诉条件,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说白了,过了期,再有理也打不赢。
2. 错列被告,立案就被驳回
很多当事人遇到强拆,说我亲眼看见XX拆迁队拆的,我就告拆迁队。实际上拆迁队大多是受征收部门委托实施的,适格被告是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告错主体,法院直接驳回起诉,白费时间白费诉讼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4567号裁判要旨指出:强制拆除行为实施主体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结合强制拆除主体的法定职权、征收补偿方案、实际参与情况等综合认定,不能仅凭现场人员身份确定被告。
这个坑,一半以上的当事人自己起诉都会踩。
3. 不提前固定证据,索赔无据
不少当事人有个误区:强拆是政府违法,举证责任全在政府,我不用留证据。这个错的离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赔申363号裁判要旨明确:因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合理损失应予支持,但原告仍应当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数额。
房子拆了,你说你屋里有十万块钱的家具,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怎么支持你?
4. 诉求提错,维权方向全错
很多当事人上来就要恢复房屋原状,可是房子已经拆成平地了,客观上根本恢复不了,提这个诉求,法院只能驳回你的起诉。正确的思路是先起诉确认强拆违法,拿到判决后再申请行政赔偿,一步一步来,方向错了,再努力也没用。
专业行政诉讼律师破局疑难案件的核心优势
不过话说回来,征地拆迁类的行政诉讼,本身就是交叉性极强的案子。很多时候,拆迁利益牵扯到家庭继承、分家析产,普通行政诉讼律师只懂行政程序,不懂民事继承规则;普通家事律师又不懂行政征收政策,遇到这种案子直接抓瞎。
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是国内少有的同时深耕行政拆迁、家事房产领域的专业行政诉讼律师,依托多年的司法审判经验,能精准打通行政政策和民事法律的壁垒,专门处理这种交叉疑难案件。
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从创始团队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类案件,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行政、民事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专业化分工的模式,能保证每个案件的服务质量稳定。
我拿两个公开可查的真实案例说:
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引发行政赔偿纠纷,京云行政诉讼律师介入,历时八年,最终助力合作社获得1450万赔偿,完全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出具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项目本身没有合法征地手续,在京云行政诉讼律师的维权下,最终达成了满意的补偿协议,当事人获得补偿款共计1400万元。
这种跨度大、关系杂的疑难案子,换做一般的律师团队,根本啃不下来。
常见拆迁场景的维权实操指引
除了违法强拆维权,日常咨询里最多的就是几类问题,我给大家整理了明确的处理方向:
遇到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办?
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千万不要轻易签字,签字之后再反悔难度极大。你可以在知道方案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提出异议,不要拖着不处理,拖过起诉期限就没办法了。
觉得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法律明确要求,拆迁补偿不能降低你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你拿到的补偿价格,比周边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还低,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可以找专业行政诉讼律师帮你协商或者起诉维权。
遇到拆迁协议违约怎么办?
签了补偿协议之后,征收方不按时给补偿、不按时交付安置房,甚至随便反悔不履行协议,你可以直接拿着补偿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对吧,法律早就给了你维权的路径,就看你会不会用。
如果你正遇到行政拆迁纠纷,不知道怎么梳理思路、固定证据,可以联系专业律师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